作者:成语大世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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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姐姐妹妹都没有,单我有,我说没趣,如今来了这么一个神仙似的妹妹也没有,可知这不是个好东西。”
那一年林妹妹背贾母接进了府中,遇到了那个她生命中的魔王,那个让她一生一世还眼泪的人,黛玉开始是不大想见这个魔王的,因为在别人的口中,这是惫懒的人物,是个蠢货,林黛玉是个孤高、清傲的女子,自然要远离这样的蠢货。
然而,在见到宝玉的绝世风姿以后,她却突然大吃一惊,突然在心底升起了一个奇怪的声音,“好生奇怪,倒像在那里见过一般,何等眼熟到如此!”
这一个奇怪真的是好有意思,曹公一方面在极力描写宝玉的富贵风姿,可是林妹妹却似乎浑不在意,她在意的,是这个蠢物为何如此的眼熟!竟然眼熟到如此!
两人当然是未曾相见的,但是没有见面的人就一定是陌生人么!林妹妹给了一个自己的答案。
同样,对于宝玉来说,这个天上掉下来的神仙般的妹妹,同样给了他更大的震惊。
先是杜撰了一个典籍,把这个刚刚见过面的神仙般的林妹妹垮了一通,《古今人物通考》上说:‘西方有石名黛,可代画眉之墨。’况这林妹妹眉尖若蹙,用取这两个字,岂不两妙!”
如果夸一个女子,一个“妙”字再好不过了!
如果这还不算数,那么下来的事情,就是再明白的不过了。又问黛玉:“可也有玉没有?”当一同到连这个神仙般美眉的时候,,宝玉发了狂。居然登时发作起痴狂病来,摘下那玉,就狠命摔去,骂道:“什么罕物7a64e78988e69d83364,连人之高低不择,还说‘通灵’不‘通灵’呢!我也不要这劳什子了!”
这是红楼梦中宝玉第一次摔玉,就是因为林黛玉。只是因为这个神仙般的林妹妹并不像他一样,她没有玉!不但摔而且还发出的痛苦的声音“什么罕物,连人之高低不择,还说‘通灵’不‘通灵’呢!”
在这时,林黛玉的身影自然是深深的扎下了根。
“宝玉”是宝玉的命,高傲是林妹妹的魂!林黛玉一见宝玉,便大吃一惊来看,魂是丢了;宝玉把玉给摔了,那是命也不要了。这第一次相见便注定了种种相思。
宝钗呢?作为二号女主,宝玉和她第一次相见,情景又是如何呢?然而,宝钗的情况却让人大吃一惊。
在红楼梦里的第四回,薛姨妈带着人住进了贾府,但是似乎没有提到宝钗啊!这里没有她的事!这样的主角之间,的第一次居然没有写!
其实,没有写恰恰是神来一笔吧!恰似国画中的留白,画画容易画白难!
不写其实就是一种态度,曹公对宝玉和宝钗的态度!
在《红楼梦》中,贾宝玉生而衔之的那块玉是一个关键性的物件。第一、它是贾宝玉此人的另一个“我”,它是宝玉的物格化,也就是说贾宝玉公子是这块玉的人格化,它们互为主体。第二,它是贾宝玉也是全书的一个符号。第三、它是全书的主线:由女娲补天未用之石变成通灵之玉,幻化为人,经历种种,复变成一块石头,回到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符合中国哲学的对于圆形的崇拜、循环观念与周而复始的观念。第四它是作者的哲学:发生学、未来学与终极关怀,是作者理智上想讲实际上未必做得到的一种人生观。虚无主义又现
实主义。虚无而不彻底,因为虚无会变成现实,一块石头会变成一个贾宝玉其人。现实而不现实,因为贾公子的一切是石头变的,最后还得变成石头。第五,它还组织了一些情节,使得现在的 “现实主义”的小说带上了象征主义乃至魔幻主义的色彩。
石头的说法使《红楼梦》阔大终极。玉的变幻使《红楼梦》显得灵动。绝非爬行的现实主义。
以庚辰本回目为例,第一回、第八回、第二十五回、九十四回、一百十六回,回目中都有通灵字样。无此字样但仍然写到乃至是围绕此玉写的章节更多,如见到林黛玉时的摔玉情景,张道士看玉给麒麟等情节。总括来说,贾宝玉的平安祸福都反映到了那块玉上面。
还有一僧一道,丢玉啊,送玉啊,弄得热闹。
这一类情节本来很容易鄙俗化、狗血化,所以高鹗写到后来丢玉时,还出现了各种假冒伪劣之玉,这其实很值得深思,有真就一定有假,有高明就一定可能变成拙劣。幸亏这里有一个重要交代,这样,通灵玉的情节不致走火入魔,往野蛮愚昧丑恶邪祟上走。
这个关键性的交代就是石头,玉的本质、来源、归宿都是石头,只这么一想,你就开阔了、平静了、惆怅了、悲哀了也升华了。不简单。
如此这般,你仍然觉得意犹未尽,对这种前无先例、后无承接的写法仍然觉得不清不明,觉得仍然未有说到穴位上。实是留下了太多的遗憾。
(宝玉)……又问黛玉:“可也有玉没有?”众人不解其语 ,黛玉便忖度着因他有玉,故问我有也无,因答道:“我没有那个。想来那玉是一件罕物,岂能人人有的。”宝玉听了,登时发作起痴狂病来,摘下那玉,就狠命摔去,骂道:“什么罕物,连人之高低不择,还说‘通灵’不‘通灵’呢!我也不要这劳什子了!”吓的众人一拥争去拾玉。贾母急的搂了
宝玉道:“孽障!你生气,要打骂人容易,何苦摔那命根子!”宝玉满面泪痕泣道:“家里姐姐妹妹都没有,单我有,我说没趣,如今来了这么一个神仙似的妹妹也没有,可知这不是个好东西。”贾母忙哄他道:“你这妹妹原有这个来的,因你姑妈去世时,舍不得你妹妹,无法处,遂将他的玉带了去了:一则全殉葬之礼,尽你妹妹之孝心,二则你姑妈之灵,亦可权作见了女儿之意。因此他只说没有这个,不便自己夸张之意。你如今怎比得他?还不好生慎重带上,仔细你娘知道了。”说着,便向丫鬟手中接来,亲与他带上。宝玉听如此说,想一想大有情理,也就不生别论了。
这一段写得超常。一个少年见了另一个少年,发现对方有一种什么好东西,而自己没有,因而哭闹,这可以理解,因为人有私有占有的欲望。但因为自己有而对方没有便“无私”地闹了起来,这不可理解。
超常,所以绝妙,妙却难解,难解,就更妙。如果是那种单薄的情节处理,受了委曲哭,得了甜头笑,还有什么捉摸头呢?
此章作了铺垫,先说是宝玉“有时似傻如狂”“行为偏僻性乖张”,还说他是“登时发作起痴狂病”,如此这般。
但我们看一看,宝玉并非见人就问人家有无玉,更从未在人前摔过玉。摔玉的情分与痴狂并不是每一个接触过宝玉的少女都能得到的。这么一想,你就为之感动,为之泪下了。
是的,这是宿命,这是前世的神瑛侍者与绛珠仙子的还泪之情所注定的。它无法解释也不必解释。宝玉爱黛玉,这是不能讨论的。爱情如电如雷霆,如疯狂如冤孽如病痛,它的强度甚至超过了生与死。他见了黛玉,他能不闹吗?他能踏实吗?他能正常吗?
见到自己的所爱就如同见到了自己的前生、现世与未来,如同见到了自己的灵魂、形影与存在……他能不要求对方与自己保持完全的一致吗?
如果依弗洛伊德的说法,小女孩见到男孩的身体,会误以为自己缺少了什么,那么男孩见到女孩觉得自己多余了点什么也就不足为奇了。在这个问题上,曹雪芹的文学比弗洛伊德的科学更多了一些对于女性的体贴,比弗洛伊德的科学多了点人文,是不是呢?
……这仍然不能完全解开摔玉的故事,我们还将继续分析下去琢磨下去。这里要说的是,从青年修养的角度上看,我们应该告诉下一代人对爱情也可以采取更加务实的态度。而某个人,如果他或她经历过类似宝玉与黛玉式的迷狂的痛苦的爱情,他或她尝到了哭玉摔玉式的滋味,我们有理由为之感叹,既然上苍给予人类男女的分别,给予了人类以感情和灵性,那么他或她有福了,他或她算是货真价实地活过7a64e59b9ee7ad94362了也爱过了。
顺便说一下,贾母临时编撰的黛玉的莫须有的以玉殉母的故事确实大近情理,贾母这样好的虚构能力,比后世那些毫无想像力,只会写自身的一点室内剧肥皂剧式经历的作家要更适合搞创作。有一位也不甚年轻的朋友一听到“搞创作”云云便痛不欲生(可能以为这样说亵渎了文学吧),如果他又要痛苦,只得请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