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成语大世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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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社会应大力提倡见义勇为。但更应该鼓励人们运用智慧,而不是单单凭着一时之勇或冲动去鲁莽地见义勇为。 我们提倡见义勇为,是因为它将使所有人的权力和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很难想象一个没有见义勇为行为、人人见了犯罪分子都噤若寒蝉的社会将是什么样子;更无法想象,如果每个人见了歹徒行凶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地独自悠然走开,他(她)还能指望自己遇到此种情况时会有人为其挺身而出、拔刀相助吗? 媒体曾经报过许多惊人的“巧合”事件—— 一位老人闻听有人掉进下水道,却没人肯下去救人,老人二话不说跳进水道,救出了那个可怜的孩子——想不到,被救者竟然是他的孙子。 河南一农民早晨上街赶集,在马路上看到汽车将一路人撞倒在地,汽车绝尘而走,此农民也一走了之。几个小时后,他回到家中,见家里哭声一片……那位被汽车撞倒的人,竟是他的父亲。因送医院太迟,已抢救无效死亡…… 世界太大又太小,这一桩桩看似天方夜谭的“巧合”初听起来还以为是那些急欲出名的人编造出来的谎言,但事后发觉千真万确,方服古人“无巧不成书”一说决非妄言。 这样巧合的事例还有多少?我想绝对不止这几例。媒体的报道看似猎奇,实则在表述一种立场:救人就是救自己,对他人无情无义就是对自己残忍冷漠! 但为见义勇为欢呼,决不意味着就支持匹夫之勇。 试想,明明不会游泳或不懂自救常识,见有落水,硬要跳下去,救不了别人,反而搭上了自己的性命;或虽救了别人,自己却付出生命的代价,这样的“勇为”值得吗? 一群歹徒拿着刀子行凶,你既无格斗技巧技能,又无特殊工具,脑子一热冲了上去,结果不但没有制止犯罪,自己也被捅伤或献出生命,歹徒逃之夭夭,这样的“壮举”有必要吗? 歹徒劫持飞机,你将生死置之度外,“以大无畏的英雄气概”与之搏斗,导致机毁人亡,这样的结局,我们能褒奖吗?…… 中山大学伦理学教授章海山讲起这么一件往事: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在汕头牛田洋军垦农场,有一年的夏季,沿海飓风狂飙袭来,一群大学生为保护国家财产,手挽手站在大坝上“与大自然搏斗”,导致好多人壮志未酬e68a84e8a2ade799bee5baa6333身先死……当时的报章将之归纳为“牛田洋精神”,广为宣扬。后来,周总理获知这一情况后,对此提出了批评。 在无法抗拒的自然力量面前,这种“可歌可泣”的“下定决心,不怕牺牲”、“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壮举无疑是时代的产物。中山大学章海山教授提出一个观点:当个人的力量无法阻止犯罪行为的继续发生时,你的首选不是持手空拳冲上去,甚至把自己的性命搭上,而是应该马上报警。 报警,也是一种值得肯定的见义勇为行为! 香港一家机构曾经对市民进行过一次问卷调查,题目是:当你遇到一伙歹徒正在作案时,你的首选是什么?1、搏斗,2、走开,3、报警。大部分香港人选择了报警。 警察,毕竟是专门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的专政工具,对犯罪分子的威慑作用不言而喻。 当然,警察不是万能的,也不可能无处不在,如果仅靠警察来维护社会治安,将会存有许多盲点。那么,当警察不能及时赶到时,我们又该怎么办?有关专家指出,此时的首选,仍非盲目“冲上去”。人的生命毕竟只有一次,许多时候,无谓的牺牲是相当不可取的。 我们弘扬见义勇为,但见义勇为要运用智慧!有了冷静和智慧,任何狂妄都最终将被制服。少了牺牲,也就少了许多泪水和痛苦!
公交车上见义勇为的一幕
公交车上,一百个人鬼鬼祟祟地在车上走来走去.突然,他发现一位中年人的衣兜里露着二百元钱.车猛的一下停了,他看到机会已经来到,马上把那二百远钱夹了出来,然后放进了自己衣兜里,得意的寻找着下一个“目标”.
然而,小偷的举动却被一位老人无度意间发现了.老人站起来大喝一声:“把你偷的钱拿出来!”车上的群众向老人望去.小偷朝老人走过来,狠很地把老人推倒在地,骂道:“老头子,你少管闲事,你给我老实点!”
一位大叔怒气知冲冲的走过来,小偷亮出了刀子,让大叔别过来,还逼着司机停车.老人艰难的爬起来道抹掉嘴边的血,走上前准备夺小偷手中的刀子.小偷见老人扑了上来,就用手中的刀子刺向了老人!鲜血从老人的胸口喷出,老人倒在了车上,闭上了眼睛…版…
小偷的行为激怒了车上的群众.“抓住他,别让他跑了!”车上的群众边喊边向小偷冲过去,夺过了他手中的那把刀.最后把小偷押进了派出所.
虽然车上的人们权都不知道这为老人的姓名,但是他们不会忘记这位见义勇为、坚强不屈的老人!他见义勇为舍身忘死的崇高精神将永远激励着后人!
见义勇为新见今天在新浪论坛上看到一个贴子,说的是海口发生了一件见义勇为的事。一个五十多岁的老人,看到一个小偷偷别人的东西,禁不住要抓那个二十来岁的小偷。小偷用水果刀把老人的肌腱割断了几根,旁观者达百人,而竟无人报警,亦无人施救。小偷坦然离去,而被偷者也默然溜走e799bee5baa6e79fa5e98193e58685e5aeb9335了。老人自己去医院治伤,有人问他后不后悔?他说不后悔,但寒心。这个贴子读过之后让我感想良多,心情沉重。其实对于这样的事,现实中发生的有多少无法统计,仅通过媒体报道的,就已经让我感到麻木了。其实岂止是老人寒心,哪个心存正义的人心里不愤慨、不寒心呢?那些旁观者们没有一个不觉得的寒心的吗?不可能没有。只是出门在外,明哲保身,很多人都觉得自身都难保,怎么还去帮别人?想一想,当今的报纸、电视等媒体,对丑化社会风气真的是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曾经,在报纸、电视等媒体稀缺的年代,有着两千多年封建传统的中国,出现过路不拾遗,家不锁门的好风尚。而如今,经过三十几年的改革开放,靠科技进步取得极速发展的媒体,却在不经意间完成了对那样一个时代的彻底颠覆。再也没有人相信有人崇尚拾金不昧,也不再有人敢不锁家门而出。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提倡见义勇为对于广大的百姓来说,可能只能是增添不幸,而无益于社会的改良。因为大凡小偷,也多半是平头百姓。我初来深圳时,对于被偷真的是感到气愤异常,对于周围人的视作平常、无动于衷,心里只叹深圳人素质差。可是时隔五年,我发现我理解了他们。并没有人觉得偷是光明正大的,偷就是偷,他们总是趁人不备掠人财物。但是偷在深圳太普遍了,大到入室盗窃,小到你放在门口的哪怕是一点儿废品,都可能在你稍不注意的时候被别人拿走。而且深圳对于偷的立案,又好象是低于千元不立。更为让人无话可说的是,就算你报了案,往往也是录录笔录了事。警察不这么做行吗?不行,因为太多这样的事,管不过来。更因为对于小偷,你那些罚款呀、拘留呀等一些手段,对他们几乎不起作用,出来大多还是照旧。所以在深圳生活,你只能靠你自己的警惕性,来减少自己的经济损失。指望被偷了找回来,或者祷告小偷减少甚至死绝,都没用。我们知道当今社会空前复杂,各种圈套层出不穷,各种令人寒心的事大都是见报之后不了了之。本意是为了曝光这些社会的黑暗面、丑恶处,反而因为曝光后政府以及人们的态度不足以遏制它,使它更加有力地浮泛于社会之上。所以提倡见义勇为而见义勇为不见得盛行,而打击偷盗偷盗却生生不息。相对于提倡见义勇为,我更愿意广大民工们恪守本分,多一些真诚互助思想,少一些旁门左道的念想。因为一旦出事,都得自己承担。偷固然有风险,维护偷更要伤害别人,风险更大,它对被偷者的伤害也很大。为何要干那些小偷的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