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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物致知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乃儒家专门研究事物道理的一个理论,已失佚,源于《礼记‧大学》八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所论述的“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此段。
但《大学》文中只有此段提及“格物致知”e69da5e887aae79fa5e98193337,却未在其后作出任何解释,也未有任何先秦古籍使用过“格物”与“致知”这两个词汇而可供参照意涵,遂使“格物致知”的真正意义成为儒学思想的难解之谜。
《现代汉语词典》2012年发行的第六版将“格物致知”解释为:“推究事物的原理,从而获得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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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化的力量在于“格物致知”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三十五年,有学者称之为镀金时代。上一轮狂飙突进的全球化、工业化、市场化和城市化发展让中国成功实现了“逆袭”,1979年到2010年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速度达到9.9%,总量增长了20.6倍,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可以说,前30年经济建设的爆发力是很强,但现在持续力弱下来了,而文化的力量正是体现在行政力、控制力、持续力上。”郑宇民口中的行政力与控制力不难理解,而持续力,郑宇民认为这是文化最核心的作用,即“格物致知”。
格物致知,出自儒家《礼记·大学》:“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
“农民休耕,渔民休渔,事实上就是一种格物致知的表现,有文化的农民才会知道休养生息,有文化的商人才会知道兼济天下,有文化的主政者才会知道创造一个持续性、共享性的发展生态。”
郑宇民认为,格物致知的意义在于,通过文化的智慧对事物的把握调度、界定、应用,实行有效的控制和引导,从而真正地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格物致知
格物zhidao的意思是推究事物的道理,尊重科学规律,实事求是的基本态度,俗称懂道理讲道理。 一个是在身正诚意的行为上用功,一个只是在知识的累积,相差太远。
格物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gé wù ,意思是探究万物的规律,格“规律”之意。出自《礼记·大学》:“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
格物致知,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的一个重要概念,乃儒家专门研究“物之理”的学科,后失传。格物为儒家认识论方法论的重要问题,是三纲八目中“八目”之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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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知:意为达到完善的理解。
出于《礼记·大学》:“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内格物。”
译文:要想端正自己的心思,先要使自己的意念真诚;要想使自己的意念真诚,先要使自己获得知识;获得知识的途径在于认识、研究万事万物。
南宋容朱熹注:“致,推极也;知,犹识也。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
明王守仁谓“致”即行,以论证其“致良知”和“知行合一”。〖大学〗中提出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八条目,成为南宋以后理学家基本纲领的一部分。
格物,意为探究事物的道理纠正人的行为,“格”在此有“穷究”之意。《礼记·大学》:“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
格物致知,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的一个重要概念,乃儒家专门研究“物之理”的学科,后失传。格物为儒家认识论方法论的重要问题,三纲八目中“八目”之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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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中所言“格物”极为重要,人若欲修齐治平、明德于天下,“格物”是基础是前提是根本性的功夫,是“大学之道”的基石。“格物”不当则“致知”不明;物有所未格,则知有所不明。对一个如此重要的哲学教育学范畴,历史上诸家训释聚讼纷纭,却未能刨根问底,彻底诠释,正如北宋司马光所批评的“未尽古人之意”。
先秦时代,“格物致知”这句话大概并非特别深奥的语言,故而用不着什么解释。但汉代以降,由于文化断层等原因,人们对它的解释却出现了很大的问题。东汉郑玄为《大学》作注时,对“格物”解释说:“格,来也;物,犹事也。其知于善深,则来善物;其知于恶深,则来恶物。言事缘人所好来也。”(《礼记·大学》,《十三经注疏》本。)
这种把“格”字训为“来”,将“格物”训为“来善物”、“来恶物”的解释,是有悖于《大学》作者原意的。对此,章太炎曾尖锐地指出,若遵循郑注,则“因果相倒”,因为《大学》本文的顺序是“物格而后知至”,而郑注以为“知于善深则来善物,知于恶深则来恶物”,将“致知”置于“格物”之先,不合经典原义。
司马光在《致知在格物》一文中阐释“格物致知”之义时说:“《大学》曰:‘致知在格物。’格,犹捍也,御也。能捍御外物,然后能知至道也矣。郑氏以格为来,或者犹未尽古人之意乎!”他以“捍”、“御”训“格”,认为人只有捍御外物之扰,然后才能认识大道。在致知思路上明显受到了道家的影响。
司马光认定“格”字的意思好象“御”字,而没有解释为什么“格”字会有这种意思。由于缺乏文字学方面的考据,该说略显突兀。他自己不同意郑玄的解释,认为郑说没有彻底弄明白古人的意思,究其实,司马光的解释也并非《大学》本义。
对于格物致知的解释,程颐认为“格犹穷也,物犹理也,犹曰穷其理而已也。若日穷其理云尔。穷理然后足以致知,不穷则不能致也。”朱熹认为“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 (《大学章句·补传》)程、朱都将“格”解释为与“穷”义近似,即推究、穷尽的意思,亦并没有交待训“格”为“穷”的原委。
王阳明说:“意所在之事谓之物;格者,正也。”(《王文成公全书》卷二六)又说,“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同上)在他看来,格物就是正己意,致知就是致良知,皆纯属内省的功夫。
清初颜元7a686964616fe4b893e5b19e331将“格物”之“格”当作“手格猛兽”之“格”、“手格杀之”之“格”,“乃犯手捶打搓弄之义” (《习斋记余》卷六),是主体对客体的有目的、有意识的实践改造活动,其目的是务期实用。
王夫之认为,最切近格物本义的当属方以智的质测之学。他说:“密翁(方以智)与其公子为质测之学,诚学思兼致之实功。盖格物者,即物以穷理,唯质测为得之。”[iii][iii]关于质测之学,方以智说:“物有其故,实考究之,大而元会,小而草木螽蠕,类其性情,征其好恶,推其常变,是曰质测。”[iv][iv]方以智“质测”的特点在于,重视实地考究、分类认识、把握事物的发展变化规律。
熊十力在《原儒》中论及格物学时说:“假定万殊之物界为实在,而分门别类穷其理者,是为格物学之观点(古之格物学,犹今云科学)。”
统观前贤对于“格物”的诠释,训“格”为“来”、“捍”、“御”、“穷”、“正”等等,一定程度上皆属于猜测,缺乏古文字学方面的刨根问底的考据,尚未达诂。唯有被王夫之所推崇的方以智的“类其性情,征其好恶,推其常变”的质测学方法,近于《大学》“格物”本义。熊十力的“分门别类穷其理”的训释也比较接近经文原义。
但是王夫之和熊十力都没有进一步阐明何以“格物”当作此训。看来,要逼近《大学》“格物”之义的本原,还“格物”本来之面目,可以转换研究视角,寻找新的证据。在这方面,小学“右文说”为真正了解“格”字本义,进而把握《大学》“格物”的原貌提供了可能。
是非浅见:《尚书》在前,大学在后。格物关键在格之意,由《尧典》知格者意思为到、充满也后来引申出纵观全貌,宏观总览,细节具知谓穷究之意。在先秦时代,《书》经都通,故无疑问也。允恭克让,光被四表,格于上下。《尚书。尧典》
参考资料:格物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