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成语大世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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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举1.《简爱》被万众所热爱的,大约是其作者的自尊与平凡??或者说,是夏洛特的自尊与平凡。那是一个灵魂炽热而外表简单的女子。这一形象无疑是不朽的经典。可是与其夫罗切斯特一样,这个形象始终在用一种类似于自傲的口吻言论??他们对于他人的鄙薄,多多少少,曾经使我快慰,现在却令我不安。夏洛特托身于简爱,
这是我所知道的。但我所感觉到的是:她对于高层贵族的鄙薄与一种近乎敌视的态度,有些刻意了。反过来说,我从中读到了自卑的情绪。
简爱是个敏感而容易受伤的女子。开头用了太长的篇幅来叙述她幼时的情景。但是我感觉到的是,在叙述简爱这个人物时,夏洛特不曾将自己离开这个躯壳,所以她也没有用全知角度叙述。如此一来,她所描述的差不多可以认定是她的意见。那么,我在简爱中,看到的是某种情绪化的自卑,而后是近乎于传奇的爱情??惟其传奇性,昭示了某种不真实与幻想性??和最后一个几乎有点硬凑的结尾。她遇到了JOHN RIVERS。虽然前头有笔,但还不是那么自然。夏洛特对于简爱的处理,开头非常真实,中间段非常精彩,但是隐伏着不安,到了结尾,则几乎归于俗套??一个我料到的俗套。最后无疑是皆大欢喜,带一点感伤。她的铺垫和衔接很完美,几感觉不到瑕疵。但是我隐约间感到的是,这是一个人间女子编造的故事。它已经缺少了令我战栗的小说结构??更多的时候,我读到了简爱离开山庄,就没再读下去。如果我是夏洛特,或许我就会在那里结束。因为之后的一切,在我看来,比之于前,是很拙劣的。
读书笔记
《童年》 高尔基
作者介绍:
马克西姆•高尔基(1868-1936)生于俄国中部的尼日尼•诺夫戈罗德城,幼年时期父亲就去世了,勤劳善良的母亲因无法养活他,只好把他送到外祖父家度过童年。他只上过三年学,十一岁就走向社会,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工、搬运工、守夜人、面包工等。十六岁时,他只身来到喀山,进入了“社会大学”,在与命运的争斗中它深入俄国社会得罪底层,和各个阶层、各种人物接触,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从而不断的丰富了它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
1905至1907年,高尔基积极投身誉为大的无产阶级革命,1906年写成了长篇小说《母亲》。《母亲》真实地反映了20世纪初俄国风起云涌的工人运动,表现了俄国工人阶级从自发走向自觉的斗争过程,被列宁称赞为一本“非常及时的书”。十月革命后,高尔基写出了他最著名的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
内容介绍:
高尔基的自传体三部曲最初发表1913年,它既是作者童年至青年时期生平的自述,也是举世公认的艺术珍品,是作者根据自己亲身的生活经历,对俄罗斯19世纪末期社会政治生活所描绘的一幅生动的历史画卷。作品中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这一形象即是作者早年生活的写照,也是俄国人民,特别是处于社会下层的劳动人民经过磨练后走向新生活的典型。
好词摘录:
忽如其来、飘忽、兴趣盎然、熠熠生辉
好句摘录:
伏尔加河蓝色的水面上,桔红色的轮船在逆流而上,而一张张金色的叶片则缓缓顺流漂下。
我非常害怕外祖父,总觉得他的绿眼珠无时无刻不在盯着我看。
那曲子激昂中含着忧伤,仿佛是从高山奔流而下的河水,激荡在房间中。
经常有人听见了他们的歌声从窗户底下停下来看着他们,那一张张仰起的面孔让我想起没洗的脏盘子。
好段摘录:
“唉,你们这些人啊……!”他常常这样忽如其来地叹气,也不知在感叹什么。“人啊……”的尾音总是被他拉得长长的。
茨冈脸色红红地走到厨房中间,像一团火焰般地跳动起来:两手高高扬起,脚步快得让人难以分辨,衬衫抖动着,像燃烧一般发出灿烂地光辉。他放纵地舞着,仿佛打开门让他出去他就能跳遍全城!大家都被他感染,跟着他颤动起来。
歌唱中,外祖母时而前进,时而后退,时而飞旋,青春瞬间回到了她的身上,令她呈现出一种鲜花绽放般的美丽。每个人都被她吸引住了。
我的感想:
作者将主人公当时所处的肮脏的环境写得很到位,在语言描写上很有功夫。使文章生动,令人身临其境,对美与丑及人复杂的感情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
劳动着是幸福的,无论在哪个时代。《平凡的世界》正白纸黑字的告诉我们这样的人生真谛。它响亮的提出,人,无论在什么位置,无论多么贫寒,只要一颗火热的心在,只要能热爱生活,上帝对他就是平等的。只有作一名劳动者,不把不幸当作负担,才能去做生活的主人,用自己真诚的心去体验,毕竟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 这是一部用生命来写成的书。在亘古的大地与苍凉的宇宙间,有一种平凡的声音,荡气回肠。 --------------------------------------------《平凡的世界》时间跨度是七五年至八五年。发生地点在广袤的黄土高坡上一个叫做双水村的地方。基本上整部小说是写双水村的变化和双水村的人。在这个十年里,中国又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双水村及双水村的人是中国和中国人民的缩影。在那段年代里,文化革命结束了,邓小平上台执政带来了改革开放。 里面包含了当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路遥是想用一种现实主义的笔法细致的勾勒出一幅宏大的社会画卷。在里面各个阶层不论性格面貌的人物都栩栩如生。这是很重要的一点,因为路遥的精湛的小说功底,极其严肃的写作态度,使这部小说具备了作为那一段历史最好的辅助教材。 这部小说给我最大的教育意义则是一种对农民的深刻理解。现代城市年轻人可能很难真正理解农民。农民的生活,农民的想法。农曾经过的日子,农民现在和未来他们也不会关心。但是间接知识也能够贷给我们启示和触动。这就是《平凡的世界》。小说能够深刻的反映农民的生活和喜怒哀乐,读完这些小说从某个意义上说我们也经历过了那个时代,也曾在田中挥汗如雨。这些书的现实意义在于中国的现状,在于历史的延续,在于未来的展望和我们年轻人自身的提高:对人性的理解,对中国的理解,对构成中国大地那一片片生命陆地的人们的理解。 另外一个方面,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 座村落中的一座。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这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哪怕他选择的是煤矿。这不是又无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他选择了平凡。 然而,就如萨迦格言所说的,“火把虽然下垂,火舌却一直向上燃烧”一样哪怕再平凡的人也应为其所生活的世界奋斗!
路遥,以前我不是很熟悉的一个名字,如今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里。读罢全书,我真切感受到:写作,不是空中楼阁,不是水中望月,而是需要真实的生活经历做积淀;写长篇小说更不是说写就写的。路遥写《平》,用了四年的时间观察,体验,构思,整理,然而又岂止是四年所能完成的?若不是因为他是黄土地的儿子,又对生活有着执着深厚的感情,又怎能写出这些亲切淳朴的文字?正如他自己在后记中写到的"其间包含着青春的激情,痛苦和失误,包含着劳动的汗水、人生的辛酸和对这个冷暖世界的复杂体验。更重要的是,它也包含了我对生活从未淡薄的挚爱与深情。至此,我也就可以对我的青年时代投去最后一瞥,从而和它永远告别了"。他的作品真不愧是"用生命写出的作品"!
平》讲述的是黄土高原上一个穷苦农村在1975—1985这十年所经历的风风雨雨,特别是在改革这个大时代中各色人等的农民家庭的变化以及这许多家庭中的青年男女们的亲情,友情,爱情。作者以博大的胸襟和气魄表现了众多家庭的酸甜苦辣,把每一家的故事都编排得有情有味,耐人寻味。当然这里面也相对的对主人公着墨较多,青年中我们熟知并深深喜爱着追求高昂人生的孙少平和田晓霞,立足物质生活的孙少安贺秀莲,执着爱情的田润叶李向前,看似小孩其实已会独立思考的田润生,还有虽然犯过错误受过重创却仍心地善良的郝红梅,对待朋友细致入微肝胆相照的金波,天资聪慧的兰香......老一辈中朴实敦厚的孙玉厚,为了革命不顾一切的孙玉亭,有头脑有干劲的田福军......还有的角色三言两语就勾勒出人物性格,如二流子王满银,跛女子侯玉英。作者笔下众多的人物形象都是很平凡的生活中小人物,他们的生活也都是很平凡的,种地,挖煤,建砖厂,挖鱼塘,都是农民从事的一些司空见惯的职业,然而正是通过这些平凡的人和事,让我们真切体会到农民的艰辛。
我相信,像我这样年龄的女生读了这部小说,一定会和我一样为《平》中的爱情所感动。在《平》史诗般壮阔的长卷中,爱情,这一美丽的词儿,充满了瑰丽的芬芳。路遥曾经感叹:"雪夜之中,依偎在街角的恋人是最幸福的,也是最让我羡慕的!"读这部小说,便能看见这样的爱情。孙少安与田润叶的爱情,孙少平与田晓霞的爱情,甚至孙兰花与二流子王满银的爱情无一不充满了人性的张力,并在描述的同时添加陕北的信天游,充满浓情蜜意。下面就不妨让我们一起来回忆一下那些幸福同时又伴有辛酸的画面——
"正月里冻冰呀立春消,二月里鱼儿水而水上漂,水呀上漂来想起我的哥!想起我的哥哥,想起我的哥哥,想起我的哥哥呀你等一等我......"
在润叶和孙少安的恋情中,出现了三次信天游,那醉人的信天游伴随着他们的情感世界。孙少安是作家充满了怜悯与同情的主人公。他是古老的黄土地养育出来的历史之子。他是一个很早在岁月的煎熬中成熟倔强的农村青年。13岁辍学回家务农。与父亲一起挑起了生活的重担。孙少安知识不多,但是他不保守、有创新精神,他兴办了砖厂。他秉承了太多传统道德,当青梅竹马的田润叶向他发出爱的信号的时候,他退缩了。不是他内心没有激情,也不是他不向往浪漫的爱情,而是两人之间的差距以及贫困的家庭带给他的自卑心理,还有他的现实主义思想,他选择了贺e799bee5baa6e78988e69d83364秀莲。面对孙少安的退却,润叶表现出十分坚强的品格。她宁愿从繁华的都市寻觅这个从土里刨食的汉子,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无法从痛苦中走出来甚至在和李向前结婚之后很久都没有改变自己的感情并因此在精神上受着折磨,文中几次描写她几近崩溃的愁容。与润叶相比,少安显得过于软弱,他虽然偶尔也会触景生情,但大多数时间是很满意现在的生活状况,尤其是和秀莲的感情竟然好得不得了,
"有没有比你更宽阔的河流,爱耐基;有没有比你更亲切的土地,爱耐基;有没有比你更深重的苦难,爱耐基;有没有比你更自由的意志,爱耐基。"
较之孙少安与田润叶的"平民式"的爱情,孙少平与田晓霞的爱情则带有浓厚的现代意味。书中的男主人公孙少平无疑代表了一个时代的有志青年脚踏实地的高昂的人生历程......与那个特定时代的许许多多农村青年一样,孙少平似乎应该安于现状,过那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娶妻生子......的程序化的生活,因为他没有机会上大学,又出身贫穷本分的农民人家。他注定要像他父亲那样,在这个祖祖辈辈都周而复始的土地上以同一种姿态旋转,跳不出这个圈子,——这就是中国的农村,中国的农民。但少平他毕竟是读过许多书的知识分子。他了解农村,也了解自己,他从不惧怕劳动,决不同于他那个游手好闲的姐夫王满银。但也不愿和他哥哥少安一样,单纯追求一种物质生活上 的富足。他决不鄙视农民,但却不想在土地里平淡一生,正像他在给妹妹兰香的信中说的那样:"......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他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将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他已经在信中设计好自己的人生之路。他是幸运的,父亲,哥哥,妹妹,让他感受到血浓于水的亲情;金波,王世才夫妇,让她体验到真正的友情;田晓霞,让他享受到甜蜜、崇高的爱情。但少平的路毕竟是坎坎坷坷,多磨多难的,他一个人在黄原城拼命地干活,从一个揽工汉到一个正式的煤矿工人,他流的汗水几乎可以成河,背上的伤疤层层叠叠,甚至有些惨不忍睹。然而这算不上什么苦难,他是农民的儿子,受点苦和累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而田晓霞的死对他却是致命的打击。他们不同的出身,却有着同样高昂的灵魂,共同的志趣和责任感,彼此真诚地帮助,使他们从纯洁的友谊发展到炽热的爱情,那种情到深处的默契让我们都怦然心动,而田晓霞却因救人而牺牲,也许每位读者读到那里都会忍不住流下泪水。尤其是文中描写到田福军给少平看那三本日记时,那段场面这样写道"孙少平接过这三本彩色塑料皮日记本,随手打开了一本,那熟悉的、象男孩子一样刚健的字便跳入了眼帘——......酷暑已至,常去旁边的冶金学院游泳,晒得快成了黑炭头。时时想念我那"掏炭的男人"。这想念象甘甜的美酒一样令人沉醉。爱情对我虽是"初见端倪",但已使我一洗尘泥,飘飘欲仙了。我放纵我的天性,相信爱情能给予人创造的力量。我为我的"掏炭丈夫"感到骄傲。是的,真正的爱情不应该是利己的,而应该是利他的,是心甘情愿地与爱人一起奋斗并不断地自我更新的过程;是溶合在一起——完全溶合在一起的共同斗争!你有没有决心为他(她)而付出自己的最大牺牲,这是衡量是不是真正爱情的标准,否则就是被自己的感情所欺骗......孙少平的视线被泪水模糊了"读到这里的我早已泪流满面了。多么年轻可爱积极向上热爱生活的女孩子啊,她那样热恋着她的"掏炭的男人"这是作者有意的安排吗?难道是因为这种爱情不符合世俗的逻辑吗?总之,作者这样安排这对我们深深喜爱的男女青年,着实让我们更加被这本小说吸引住了。
还记得那个郝红梅吗?就是给少平带来了痛苦初恋的人儿啊。上高中的时候,郝红梅为了和班长顾养民在一起,放弃了和少平之间的美好的初恋。可怜的姑娘却因为临毕业时一次偷窃行为,被那个注重门风的家庭拒之门外。当润生到乡间一家小摊吃羊肉饺子的时候,发现那个背着孩子的老板娘居然是已经没了丈夫的同学郝红梅。美丽的郝红梅的不幸激起了润生想保护她的强烈愿望。对于润生来说,姐姐不幸的婚姻让他开始接触爱情,对于女人,他既充满向往又本能地躲避,郝红梅开始就在他面前表现出了一种难以掩饰的自卑感,反倒大大地刺激了他的男子汉气概。他喜悦地感到,他在红梅面前才是个真正的男人。
"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位好姑娘,人们走过了她的帐房,都要回头留恋地张望。她那粉红的笑脸,好像红太阳,她那活泼动人的眼睛好像晚上明媚的月光"。当漂亮、白净,大眼睛流动着热情的光彩的金波唱起热泪涟涟地反复唱《在那遥远的地方》的时候,很多读者的眼前模糊了。是的,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他心爱的姑娘。他不能忘记她。这是永远的爱,永远的伤痛!整整八年,他的梦魂还在远方的那片草原上游荡,寻找失落的马群和那个黑眼睛红脸蛋的牧马姑娘。八年以后,当他再次寻找那位姑娘的时候,却已经物是人非事事休。青春之花,永远地凋谢在了这片草原上,这是壮丽的凋谢。文中用一段强烈的抒情表达金波神圣深沉的感情"别了,草原!别了,雪山!别了,我亲爱的姑娘!无论你此刻在什么地方,我都向你祝福,祝福你美满地生活在人间。我会永远珍藏着你的微笑,你的歌声,一直到我闭住眼睛的那一天。我同样会不息地唱那支歌,那支青春和爱情的歌;愿你常能听见这支歌。我仍然在焦渴地企望,某一天,甚至我们已白发苍苍,我们或许还能相见;如若不能,哪怕是在梦中,或在死后的另一个世界里......别了,我心上的人啊!"
在很多男性的心中,孙兰香是《平凡的世界》里最有光彩的女性。她具有智慧、道德、和宽容。兰香应该是出生于70年代初的人。时代造就了她与她的哥哥姐姐不同的命运。她成了这个家庭里学历最高的人。在大学里,她会像哥哥一样也会怀念那个生她养她的小山村但已经几乎完全摆脱了农村气质,认识了她的"那个男人"吴仲平。对事业共同的追求是牵引他们走到一起的红丝带。关于他们的爱情,文中通过几个细节描写表现得淋漓尽致,如一开始吴仲平默默地给兰香占座,到一起研究学习问题,再到看电影,后来请她到家里吃饭。"兰香漫步在这迷人的夏夜,心中涌动着青春的热潮。她突然渴望立刻找到仲平,对他说,我去你们家!
"青线线(那个)蓝线线,蓝格莹莹彩,生下一个兰花花,实实的爱死个人!五谷里(那个)田苗子,唯有高粱高,一十三省的女儿呦,数上(那个)兰花花好......"很多人诧异于兰花与王满银之间的感情,然而,看看亲爱的兰花的表现吧,她不怕这个家穷。她从小就穷惯了。不管别人对她丈夫怎么看,这个忠厚善良的农家姑娘,始终在心里热爱着这个被世人嫌弃的人,因为在这世界上,只有这个男人,曾在她那没有什么光彩的青春年月里,第一次给过她爱情的欢乐啊!她为王满银生下了狗蛋、猫蛋,尽心尽意地操持着这个家。这个朴实的农村妇女的爱情,直到现在,在中国贫困的农村里依然有着普遍意义,那就是,当她将自己第一次交给一个男人时,甚至仅仅是有了第一次的身体上的亲密接触,她就认定了自己是那个男人的人了。
《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
所谓路遥知马力,其实第一次接触作家路遥是缘与他的名字,所以自己曾无聊得念叨过一段时间,但慢慢的也就把他忘掉了,后来很偶然的机会从同学那里知道他是个作家,但,仅此而已,压根不晓得他有什么旷世之作,也猜不起他在文坛单凭什么能有自己的盛誉。。。直到自己在一个路边小摊上看到《平凡的世界》这本书,才真正的从骨子了解到一个作家,认识一段历史。
平凡的人徘徊在平凡的世界,脚踏实地的迈着人生的每一步,或是充满了荆棘,或是经历了大风大浪,但他们演义的终究是属于自己的生活,是现实让他们慢慢的明白了人活着其实不是只是等待和价值的等价交换,知道了人明明处在水深火热,但为什么还垂死挣扎的活着,也同样晓得了在舞台上怎么诠释自己的角色。。。也之所以他们想了这么多本不该想的事,有了这样对生活的无限投入,很多平凡的人才会有了脱胎换骨的转变,有的人会弃恶走向了善,(诸如孙少平的姐夫就是如此的)有的人又从善变成至善,体现出做人的一种真善美的本质,尽管命运有时候会捉弄一下那些用心体验生活的人,但他们活的终究是不平凡,所以平凡的人往往拥有不平凡的人生,这也就司空见惯,不足为怪了。
据说,路遥是利用六年的时间花在了这本书上,内容贯穿了十年间社会历史的动荡变迁,并成功刻画了在此历史过程中各个人物的变化和人与人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田,孙2家,包括金家错综复杂的关系,就不再是单纯的深究一段时期内人的生活状态,也在某种层面上再现了文革时候人们的原貌,囊括了平凡的人的爱情,友情。。。现在我就简单的举3个典型的人物代表
1:孙少安是孙玉厚家的长子,虽然是中学毕业,但是家境的贫寒让他过早地踏上了社会,与父亲一起维持一家人的生计,成了家庭的主心骨。他干活是一把好手,所以成了生产队长,而且是有名的一队队长。也因为家境的限制,他忍痛放弃了田润叶对他的感情,娶了一位朴实的山西姑娘。因为穷,许多人看不起他们,但是生活的艰辛使他逐渐成熟起来,也使他不断想方设法地努力去改变自己的生活条件。办起窑厂烧砖,在经历了不少苦难后,他终于成了村里最先富起来的农民,让别人对他刮目相看。虽然有他思想的局限性,但是这样的人物无疑是农村改革中的先进代表,是真实的。
2:他的弟弟孙少平是个有志青年,高中毕业后,也是因为家境的贫寒放弃了考大学的机会,踏上了社会。他为人家打短工,由于肯吃苦,差点成了人家的上门女婿;他又到城里打工并赢得了同学田晓霞的一段爱情;他后来又光荣地当上了煤矿工人,当上了工段长,成了模范。生活没有压垮他,反而磨练了他,使他不断成熟起来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3: 田晓霞的父亲虽然是省委书记,但田晓霞没有躺在阳光下,而是通过自己努力成为了一位光荣的记者,并最终在一次抢险中殉职。她是一位伟大的女性,她对孙少平的爱情可以说是轰轰烈烈,虽然他们之间的地位悬殊如此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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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不久前还在书上看到过寻根文学一度风行,寻根文学也因此受到过文坛的质疑,他们认为文学的笔锋不应该只指向过去的故事,而是要写些以后带科幻性质的书,也不为一件坏事,但是无奈于现在中国的幻想类小说只简单的停留在玄幻小说的层次上,大多仅供娱乐,诸如郭敬的经典之作《梦里花落知多少》和台湾作家萧鼎的《诛仙》包括很多类似的书,只能作为快餐文化走进广大受众。相比很多庸乱的的一些记录历史的书来说,我倒觉得80年后的一些文学作品到现在风靡的网络文学写的更活点,也显得更丰满,他们尽管在文学上没有太多深邃的东西,但是终究是一种进步,而不象寻根文学那样,读者群只局限在过去经历过的人身上,并且大都拿不出经典,很多时候压根存活不了多长时间。再者说了以前提到的是“作者之死”到现在的“读者之死”,一个作家若真想走的稳当一点,走寻根路线还是需要做好思想准备的。当然,《平凡的世界》虽然也是写了过去的故事,但不同的是,作者用了6年的时间,真正的深入了生活,真切的感受到那个年代的人们是如何在一条线上挣扎或是奋斗的,用心灌注的作品,自然不同于码字,他更容易同读者引起一种共鸣,所以它的出现仍可以被读者看重,并成为一部经典之作。
不管怎么说,对于路遥的《平凡的世界》,我还是认为很成功的。
1. 《童年》 高尔基
好词摘录:
忽如其来、飘忽、兴趣盎然、熠熠生辉
好句摘录:
伏尔加河蓝色的水面上,桔红色的轮船在逆流而上,而一张张金色的叶片则缓缓顺流漂下。
好段摘录:
“唉,你们这些人啊……!”他常常这样忽如其来地叹气,也不知在感叹什么。“人啊……”的尾音总是被他拉得长长的。
茨冈脸色红红地走到厨房中间,像一团火焰般地跳动起来:两手高高扬起,脚步快得让人难以分辨,衬衫抖动着,像燃烧一般发出灿烂地光辉。他放纵地舞着,仿佛打开门让他出去他就能跳遍全城!大家都被他感染,跟着他颤动起来。
我的感想:
作者将主人公当时所处的肮脏的环境写得很到位,在语言描写上很有功夫。使文章生动,令人身临其境,对美与丑及人复杂的感情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
仅供参考
1. 接着往下看,《昆虫记》是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没有一个设计家能画出一个比这更规范的网来”, 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 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渐渐地清晰起来,我思考着:如果我们环境保护,不环境污染,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在呢?现在的环境恶化,又是不是在以后还会有呢?我仔细地想了一想这彼此之间的关系,这一次的阅读,《昆虫记》为我打开了一扇全新的门。
2.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这一次,我感觉到了 “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3. 昆虫学家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著《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它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我觉得 《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 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 《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的更多。
<阿长与山海7a64e4b893e5b19e364经>
好词好句摘录: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怀里永安她的魂灵!
佳句点评:幼小的鲁迅对长妈妈的敬佩和感激之情!
故事梗概:
文章先介绍了人们对长妈妈的称呼,称呼的由来和她外形的特点,以及她的一些不好的习惯。如写她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睡觉爱摆“大”字等;接着写她懂得的许多“我听不耐烦”的规矩。比如元旦、除夕吃福橘、人死了要说“老掉了”等;最后写了长妈妈为“我”买《山海经》的事,而且叙述得很详细,是课文记叙的重点。
写法赏析:文章中了解到长妈妈“生得黄胖而矮”;喜欢“切切察察”;对“我”管得很严,喜欢到母亲那儿告“我”的状;夏天睡觉喜欢在床中间摆“大”字,挤得“我”无法翻身。这些描写真切生动,作者采用戏谦谑的口吻来描写,又显得很风趣,刻画出长妈妈饶舌多事而又不拘小节的性格特征。
读后心得:
略写了阿长的称呼的来历、“切切察察?”的毛病、摆成“大”字的睡相、令人讨厌的种种规矩、“长毛”的往事,详写了为“我”买《山海经》一事。略写的那些内容能使人对长妈妈有个初步了解,她的外形特征,真实地反映长妈妈的一些毛病,但这些并不能削弱对阿长妈妈的敬意,而详写买《山海经》一事,却令人对长妈妈刮目相看,在作者看来“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情,她却能够做成功”,我们可以想到的鲁迅对长妈妈的敬佩和感激之情
精彩片段:
在我们聚族而居的宅子里,只有他书多,而且特别。制艺和试帖诗,自然也是有的;但我却只在他的书斋里,看见过陆玑的《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还有许多名目很生的书籍。我那时最爱看的是《花镜》,上面有许多图。他说给我听,曾经有过一部绘图的《山海经》,画着人面的兽,九头的蛇,三脚的鸟,生着翅膀的人,没有头而以两乳当作眼睛的怪物,……可惜现在不知道放在那里了。
赏析:
我觉得长妈妈是一个好人。虽然她有的时候会喜欢切切察察,十分啰嗦,睡相不好,之前我们都认为她是一个粗俗的人,没有文化。后来,她竟然送给了鲁迅4本他最喜欢的绘图的《山海经》,其实她也是一个爱孩子的人,心地比较善良,希望给孩子带来快乐。她还懂得许多规矩,虽然有些是稀奇古怪的,还给鲁迅讲长毛的故事。
不难看出,鲁迅先生对她有着深深的怀念、尊敬之情。阿长辞世三十多年,却不知道她的姓名与经历,有一种淡淡的愧疚。“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怀里永安她的魂灵!”文末的这句话让我感受到了鲁迅先生对他的保姆阿长深深地祝福之情。是的,我们也要尊敬身边的每一个人,不能以貌取人。
文段赏析:第一部分(1——2小节)简介长妈妈。
这一部分主要介绍了不同人对长妈妈的称呼以及长妈妈名称的由来。“我”的家庭是一个等级森严的封建家庭,即使对一个保姆的称呼也是长幼有别的,祖母最长,所以叫她“阿长”,母亲与阿长平辈,依着孩子称她为“长妈妈”,“我”是晚辈,则亲昵地叫她“阿妈”。文章第一句所谓的“已经说过”指的是作者已在《朝花夕拾》的首篇《狗·猫·鼠》中提到过长妈妈,那是一个害死隐鼠而又以谎言欺骗小主人的女工,给人的印象似乎并不太好。所以文章开篇,作者就在不经意间暗示了曾经有过的对长妈妈的不满情绪。
接着作者在文章第二小节介绍了“长妈妈”称呼的由来,“长妈妈”的称号原来是顶替了“我家”先前一个女工的绰号而来。这真让我们感到她比孔乙己还要可悲,人们毕竟知道孔乙己还有个属于自己的姓,而长妈妈连自己姓什么也不为人知,直至三十年后鲁迅写作本文的时候仍不知长妈妈姓什名谁,可见长妈妈的地位是何等的卑微。鲁迅曾说过,旧中国的妇女,数千年来没有争得做人的地位,她们“连羊还不如”。连姓名都被人忘却的长妈妈不正是千千万万旧中国农村妇女的典型代表!
第二部分(3——12小节)厌烦长妈妈。
这一部分又分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3——5小节)写厌长妈妈。
这里作者主要选择了几个典型事例写对长妈妈的讨厌,一是厌长妈妈罗嗦(“常喜欢切切察察”),甚至怀疑长妈妈在家中挑拨是非(“我的家里一有些小风波,不知怎的我总疑心和这‘切切察察’有些关系”);二是厌长妈妈限制“我”的行动(“又不许我走动,拔一株草,翻一块石头”);三是厌长妈妈睡觉占地(“睡觉时她又伸开两脚两手,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挤得我没有余地翻身”)。这些事情完全是从小孩的角度写的,换一个角度也许就不能说她讨厌。“常喜欢切切察察”不是可以说明长妈妈并不是一个自我封闭的人吗?“不许我走动”不是正表现了长妈妈对“我”的关心和负责吗?“睡觉时她又伸开两脚两手,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是不是因为白天劳作太累了?这不正说明了长妈妈的勤劳吗?
第二层次(6——12小节)写烦长妈妈。
这一层次主要写烦长妈妈的许多“规矩”和“道理”,重点写的是过年的规矩。从压岁钱说到祝福语再到吃福橘,写得非常详尽。这些在小时的“我”看来是太烦了,但在读者特别是外国读者看来,就要当民俗来欣赏了。鲁迅曾对日本友人增田涉说,在他的《朝花夕拾》里,“有关中国风俗及琐事太多,不加注释恐怕不易了解”。鲁迅这样对中国特有的源远流长、神秘奇异的民风民俗的描写,使作品产生了特有的魅力。
第三部分(13——29小节)敬重长妈妈。
这是文章的主体部分,也分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13——18小节)写因长妈妈具有“伟大的神力”而对长妈妈产生“空前的敬意”。
这第一次的敬意是由长妈妈讲“长毛”的故事引起的,故事的前半部分是令人毛骨悚然的,但因为“我”觉得这件事和“我”毫不相干,“我”并没感到可怕。但当长妈妈讲到她们一排女人脱了裤子,竟能阻止“外面的大炮”“放不出来”时,“我”“不能不惊异”,“不料她还有这样伟大的神力”,“从此对她就有了特别的敬意”。这是由“厌烦”到“敬重”的第一次转折。
但这种敬意随着“隐鼠事件”的发生而逐渐谈薄甚至“完全消失”。这里作者又一次提到“隐鼠事件”,可见这件事在幼小的鲁迅心中印象是非常深刻的。那么,“隐鼠事件”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据鲁迅在《朝花夕拾》的开篇之作《狗·猫·鼠》中介绍说,隐鼠是鲁迅小时侯非常喜欢的一种小老鼠,一天,他发现隐鼠不见了,长妈妈告诉他,“隐鼠是昨天晚上被猫吃去了!”于是,“我”就从此痛恨起猫来,后来,“我”竟偶然得到一个意外的消息:那隐鼠其实并非被猫所害,倒是它缘着长妈妈的腿要爬上去,被她一脚踏死了。从此“我”就特别记恨长妈妈,对长妈妈的所言所为也就特别厌烦。作者在写敬重长妈妈的两个故事中间,再次穿插这个“隐鼠事件”,一是为使文章顿起波澜,二是与下文写敬重形成鲜明的对比。
第二层次(19——29小节)写因长妈妈为“我”买来了渴慕已久的《山海经》而对长妈妈发生“新的敬重”。
这第二次敬意的缘由是远房祖叔对《山海经》的生动介绍,那“人面的兽,九头的蛇,三脚的鸟,生着翅膀的人,没有头而以两乳当作眼睛的怪物……”对幼时的“我”该有多大的诱惑啊!就在“我”想一睹为快时,祖叔却不知这本书“放在哪里了”,因为祖叔很“疏懒”,“我”又不好意思逼他去找;向别人询问,别人又“不肯真实地回答我”;想自己用压岁钱去买,书店离家又很远,即使去了,书店又关着门;长妈妈来问《山海经》是怎么一回事,“我”虽对她说了,但“我”“知道她并非学者”,所以,“我”认为“说了也无益”。可就在“我”几乎完全无望的时候,长妈妈却给“我”买来了《山海经》。这一部分的蓄势是非常充足的,这就使得长妈妈《山海经》的到来不同寻常。“我”不仅“似乎遇着了一个霹雳,全体都震悚起来”,而且要满怀感激地说:“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慨叹长妈妈“确有伟大的神力”。如果说,前面写长妈妈脱裤子挡大炮的“神力”不免含有难以全信的嘲讽之意的话,那么,这里用“确有”来修饰“伟大的神力”就完完全全表达了“我”的感激和佩服之情了。
由此可见,《山海经》一事在“我”与长妈妈的交往中具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它彻底颠覆了“我”原先对长妈妈的一切不好的印象,“我”终于由“厌”长妈妈、“烦”长妈妈到“敬”长妈妈。发生这种转变的根本原因就是《山海经》,现在,我们就不难理解作者为什么要在众多事件中选择《山海经》与“阿长”一起放在文题中了。
第四部分(30——31小节)哀悼长妈妈。
行文至此,作者对长妈妈的感激和敬重之情溢于言表,他终于不自觉地用“阔气一点”的 “我的保姆”来称呼长妈妈了。接着用看似平实的语言交代了三件事,一是长妈妈辞世已三十年了,说明时光流逝之快;二是表示自己对最敬重的长妈妈的姓名和经历至今仍然一无所知,表达了一种深深的遗憾之情;三是从仅知道的长妈妈只有一个过继的儿子,猜测长妈妈是个年青守寡的孤孀,表现了对长妈妈不幸身世遭际的同情。
最后一小节,作者用饱蘸感情的祈使句,改用第二人称,表达了对长妈妈的由衷的祝愿:“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怀里永安她的魂灵!”这里所说的“地母”有两层意思,一是指“坟墓”(因为它是“黑暗”的),阿长在那里休息;二是指“大地母亲”(因为它是“仁厚”的)。在鲁迅的心目中,阿长与“地母”已经融为一体了,她的灵魂已在那里“永安”了。文章以“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怀里永安她的魂灵”结束,表达了作者对长妈妈的深切怀念之情。它凝聚着鲁迅对长妈妈的全部情思,寄托着鲁迅对善良人的衷心祝愿。这时的长妈妈,不再粗俗,不再可笑,激荡在我们心中的只有深深的怀念。
这是一篇以写人为主的散文,作者按生活的本来面目,真实而亲切地再现了鲁迅童年时与长妈妈相处的情景,刻画出一个真实、生动、鲜活的普通劳动妇女——长妈妈的形象。她饶舌多事、不拘小节,有许多繁文缛节,但为人诚恳、热情,有着淳朴、宽厚、善良、仁慈的美德,文中表达了作者的深切怀念之情。其词恳切,其情真切,十分感人。作者在人物刻画方面是颇见功力的,主要特点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善抓细节。写人物最怕把人物的鲜明性格淹没在一般性的叙述之中,俗话说,于细微处见精神,写小说需要如此,写记人散文又何尝不需如此呢?鲁迅就是善抓细节的高手,为了表现长妈妈爱罗嗦,爱说闲话,作者写她“向人们低声絮说些什么事。还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手或自己的鼻尖”。为了表现长妈妈的粗鲁和不拘小节,作者写她“一到夏天,睡觉时她又伸开两脚两手,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有关“元旦”早晨的一段描写也十分生动,“我”一醒就要坐起来,“她却立刻伸出臂膊,一把将我按住”,“我”惊异地看她时,只见她惶急地看着我。她又有所要求似的,摇着“我”的肩。当“我”忽而记得了隔夜长妈妈的提醒喊“阿妈,恭喜”时,她“于是十分喜欢似的,笑将起来,同时将一点冰冷的东西,塞在我的嘴里”。这些细节都传神地写出长妈妈对“我”的关心和祝福。
二、详略有致。写人的散文既忌琐碎,又忌粗疏。鲁迅在写长妈妈时就既有简笔,又有繁笔。第二部分写“厌”长妈妈时略写了她的罗嗦和对“我”的管制,而详写了她的睡相;这一部分写“烦”长妈妈时略写了长妈妈所教的生活中的一般“道理”,而详写了过年的“规矩”;第三部分写“敬”长妈妈时,虽两件事都用了繁笔,但第二件“《山海经》事件”写得更为详尽。由于详略得当,文章就显得错落有致,人物也显得血肉丰满。
三、欲扬先抑。这是本文构思上的一个重要特点。文章从一开始就表达出作者对长妈妈的厌烦和不满,厌她罗嗦,厌她限制“我”的自由,厌她睡相不好;烦她规矩太多,烦她道理太多。就在读者似乎感到长妈妈一无是处时,作者笔锋一转,详细叙写了两件令他敬重的事。由于前面“抑”得太多了,后面的“扬”就给人以奇峰突起的感觉,人物形象霎时间就高大起来。现在我们再回过头来探究一下本文的题目,看看作者有没有什么玄机在其中。“阿长”是作者在憎恶长妈妈时才这样叫的,因此,“阿长”代表的是作者在文章前半部分所表达的情绪。“山海经”事件是彻底改变“我”对长妈妈看法的重要事件,也正因为有了“山海经”事件,“我”才真正由“厌烦”长妈妈变成了“敬重”长妈妈。因此,“山海经”是敬重长妈妈的代表性事件,“山海经”代表的就是文章后e5a48de588b6e799bee5baa6362半部分所表达的情绪。那么,本文题目“阿长与山海经”是否隐含着“从‘厌烦’到‘敬重’”的意思呢?
全文赏析:
人物形象分析记人之作最忌事无巨细写成一篇流水帐,最怕把人物的鲜明性格淹没在一般性格的叙述之中。本篇在繁简取舍方面极见功力。长妈妈的姓名、经历,鲜为人知,便用三言五语带过。长妈妈踏死哥儿最喜欢的隐鼠一事,因在前一篇《狗·猫·鼠》中已有叙述,本篇自然无需重复。而她的“讨厌”之处,亦即喜欢“切切察察”和夜间睡成“大”字,要言不烦,却写得生动而具体。
作者怎样从厌她、烦她到敬她,是本篇的主要部分,写起来就是浓笔重彩,不厌其“繁”了。在作者笔下,长妈妈之讨人厌,无可辩解;她之令人烦,却应加以分析。儿时的作者深感不耐烦的无非是嫌长妈妈的礼节多,规矩多,教给他的道理多,“繁琐之至”。使儿时的作者最不耐烦甚至当做“磨难”的是“元旦的古怪仪式”:大年初一清早一睁眼就要说:“阿妈,恭喜恭喜!”然后再“吃一点福橘”,以求得“一年到头,顺顺流流”。但即使这中间杂有某些迷信、陋习罢,不仍然显示着长妈妈对哥儿的真情关爱吗?也许可以说,这正是由“厌”到“敬”的一过渡,“厌”和“烦”还是略有不同。
长妈妈终于赢得了哥儿的敬意的是两件事。一是她居然具有让大炮放不出来的“伟大的神力”,一是为他买来了他念念不忘的《山海经》。这两件事,轻重却又不同。散文创作要求散而不乱,紧而不死,能放能收,舒卷自如。
第一次的“敬意”是由长妈妈讲“长毛”引起。“长毛”与长妈妈何关系?这好像是突如其来。但一层一层讲来讲去,讲到了据说让女人“脱下裤子,一排一排地站在城墙上,外面的大炮就放不出来;再要放,就炸了。”原来长妈妈竟具有这样“伟大的神力”,这才使哥儿对她有了“特别的敬意”,甚至原谅了她“夜间的伸开手脚,占领全床”。这是由“烦”到“敬”的一转折。隐鼠事件后,对长妈妈的“敬意”又完全消失了,反而成恨,以至到了“当面叫她阿长”的程度。
“但当我哀悼隐鼠,给它复仇的时候,一面又在渴慕着绘图的《山海经》了。”这好像又是突如其来的。写远房的叔祖,写远房叔祖的太太,写这位叔祖有许多名目很生的书,写他说曾经有过一部绘图的《山海经》,“可惜现在不知道放在那里了”。这和长妈妈又有什么关系呢?这和对长妈妈的“敬意”又有什么关系呢?原来大字不识的阿长,居然把哥儿梦寐以求而始终无法得到的“带画的‘三哼经’”,高高兴兴地买回来了。书虽然是一部刻印都十分粗拙的本子,却是作者“最初得到,最为心爱的宝书”。这就引发了“新的敬意”,认为“她确有伟大的神力”。“谋害隐鼠的怨恨,从此完全消灭”。这是由“恨”到“敬”的又一转。
第一次“敬意”源于关于“长毛”的传说,意料不到,而且颇有些“深不可测”,因此“伟大的神力”这“伟大”二字就不免略含难以全信的嘲讽之意。第二次的“敬意”却是来自哥儿的亲历,“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伟大的神力”前面加上“确有”二字,这就是哥儿的真实感受了。
不过我以为,长妈妈之终于为鲁迅所敬佩,大概还由于她的“认真”精神。仍是哥儿时的鲁迅,自然不太可能体认长妈妈的这一特点,因此也不可能成为哥儿的感受,但当三十多年后鲁迅撰写此文回忆往事时,就可以看清这一特点了。因此在鲁迅此时的笔下,长妈妈教导哥儿那些繁琐的礼节、规矩、道理,她的态度是认真的,甚至在坚持遵守“元旦的古怪仪式”时,也是“极其郑重”的。她讲长毛故事,态度同样是认真的,甚至讲到她那非常可笑的“用处”时,也是“严肃”的。
读后感:
1.阿长,一个并不华丽却温暖的名字,她只有这个名字,我不知道她还拥有什么,哦,还有那颗淳朴、善良的心。
——题记
这篇文章讲的是鲁迅对儿时保姆“阿长”的回忆。她不识文字,又有些迷信愚昧,连真实的姓名都不为人知。在鲁迅先生的笔下,“阿长”这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却变得不普通、不平凡了,甚至“拥有伟大的神力”了!
读了这篇文章,知道了阿长的什么样后,我很失望,在我印象中,阿长这个名字,应该是一个很温柔的、纤瘦的形象,可是,却偏偏是一个胖而矮,唠唠叨叨的老妈妈。就是这样一个朴实的形象,才让我感到这篇文章是真实的。
长妈妈有些习惯招人烦:唠唠叨叨,“大”字形睡姿,种种古怪礼节……全文并没有介绍阿长怎么怎么好,呈现在我们眼前的,就是这样一个真真实实活在现实的阿长。慢慢地,她开始让我又恨又爱。她相信许愿,相信梦想,带着一颗纯真的心在这个复杂的世界中生活。
最令人感动的,就是她买《山海经》那段了,作者没有写这样一个不识字的人是怎么买这本书的——识字的人都很难买到的书的,谁又知道她走了多少路,问了多少人,去了多少店?她竟然把“山海经”念成“三哼经”,她是怎样向别人打听这本书的?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答案,因为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长妈妈。这个长妈妈有很多缺点,像个小孩子,但这都无关紧要,因为她有一颗到死都善良的心。
我们应该学阿长的善良和热心,更应该学习鲁迅先生,要有一双善于发展的眼睛。
2.每读完一本书或一片文章,我都会有很多感受,但《阿长与山海经》给我的感受最深。这篇文章出自鲁迅的《朝花夕拾》。
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鲁迅小时候,家中的保姆——“阿长”懂得很多规矩,并把这些规矩都教给了小鲁迅,而且经常陪伴他,因此他很喜欢她。但自从她不小心把鲁迅养的心爱的小老鼠踩死后,鲁迅便很憎恨她,觉得她是故意的。可当鲁迅很想看带图画版的《山海经》时,阿长却在过节时,跑了半个城市给他买了回来,让鲁迅很感动。
这篇文章让我知道了世界上有一种像“阿长”这样的人,她把自己知道的规矩像教给自己的孩子一样,毫无保留的教给了鲁迅,当鲁迅憎恨她时,她却毫不在意,照样对鲁迅好,甚至在得知鲁迅想要《山海经》时,不惜牺牲过节时间,跑了半个城市给鲁迅买了这部书。这是一个朴实无华的人,却是一个善良、可爱的人,她虽然没什么文化,但她的善良、朴实、可爱却让人印象深刻,让人不能忘记。
“阿长”的美好品德让我想到很多人,如:老师把知识毫无保留的教给学生,军人把自己的生命用在了保卫祖国,工人一生都在为祖国的建设努力……,除此之外还有很多人,他们的工作并不起眼,没有明星的耀眼光芒,但他们的贡献却是极大的,是不可取代了。
3.看过鲁迅所写的《阿长与<山海经>》,我感到很快乐,仿佛我就置身于鲁迅童年的欢愉之中,但又隐隐约约地感到一丝哀愁,那是鲁迅对保母阿长的思念啊。
令我印象极深的就是阿长的是非和讨厌之处,对作者鲁迅的“管教”真的令人很不是滋味,好似她和鲁迅有什么过节儿,事事都要找找鲁迅的毛病;还有就是阿长的“大”字,这鲁迅可真是有苦说不出,可以看出长妈妈的不拘小节的性格特点。
还有就是作者鲁迅对长妈妈的动作描写,写出了长妈妈的心急,特别是语言描写,在叙说长毛的时候显得长妈妈是那么的无知,有显出了一丝敦厚和朴实。
令我感到童年时期鲁迅的可爱之处就在他日日想着那《山海经》,而他用了很多的笔墨描写了这一段,可见还是个孩子,那可爱机灵的模样也就跃然纸上了,对于鲁迅得知长妈妈踏死了鲁迅的隐鼠后那种怨恨,而又因为长妈妈为他买了《山海经》,那怨恨也就灰飞烟灭了,可见鲁迅的童真啊。
不过从长妈妈为鲁迅买过《山海经》后,那句里行间也就没了那对长妈妈的轻视了感觉了,而更多了一丝尊重,一丝理解。对于鲁迅对《山海经》的思念我认为更应该说是他对长妈妈的思念,是她给了他这《山海经》,也是她给予了鲁迅又一个童年的快乐,又一份值得怀念的情感!
4.鲁迅对长妈妈怀有深厚的感情,在《朝花夕拾》中,有好几篇文章回忆到与长妈妈有关的往事,其中《阿长与山海经》是专门回忆和纪念她的。
《阿长与山海经》忆述儿时与保姆长妈妈相处的情景,描写了长妈妈善良、朴实而又迷信、唠叨、“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的性格。对她寻购赠送自己渴求已久的绘图《山海经》之情,充满了尊敬和感激。文章用深情的语言,表达了对这位劳动妇女的真诚的怀念。
这是—篇纪实性的文章。文章真实而亲切地再现了鲁迅童年时与长妈妈相处的情景,表现了长妈妈的性格特点。作者通过对儿时往事的回忆,表达了对长妈妈这样一个劳动妇女的深深怀念。
文章先介绍了人们对长妈妈的称呼,称呼的由来和她外形的特点,以及她的一些不好的习惯。如写她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睡觉爱摆“大”字等;接着写她懂得的许多“我听不耐烦”的规矩。比如元旦、除夕吃福橘、人死了要说“老掉了”等;最后写了长妈妈“我”买《山海经》的事,而且叙述得很详细。
文章着重写了我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我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我对她的感情至深。文章也进一步介绍了她的名字、体形等。
文章主体在于围绕《山海经》,写我对长妈妈的感情变化。由最初的我不大佩服她,最后我对她又有新的敬意,是因为她给我买了《山海经》。
长妈妈是一位经历苍桑的人,这里不仅写她迷信,有麻烦的礼节,而且突出了她的伟大,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她却成功了。很好地概述了一个人物形象。而我对长妈妈的感情也是文章的关键,文章的主体把握及最后对她的缅怀、祝福,都能说明感情很深。语言上或叙或议,前后呼应,如三次写“大字形”睡式及谋害隐鼠的怨恨,朴实中带有点韵味,让读者细细体会其中。
长妈妈这样一个艺术典型形象,独特而不平凡,也揭示了封建社会比较黑暗、腐朽的事实。作者此篇文章包含的爱心与同情,让我们再一次回到纯朴的年代,去关怀身边的一个人。
看鲁迅的很多作品都会有一种深刻的感受“累”,是一种从身体到灵魂深处的累。挑挑拣拣只有那几篇读是会稍微轻松些。《阿长与山海经》便是其中之一。
作者在文中先写阿长的名字,然后才把生活中的点滴铺陈开来。阿长啰嗦的管教,阿长可怕的大字型睡姿,阿长麻烦的礼节,阿长关于长毛的恐怖故事,阿长制造的隐鼠事件及阿长送的《三海经》。。。。作者这一片一段的记忆将阿长的形象生的展现在我们面前,同时也让读者在其叙述中感受到这个粗枝大叶的女人对小鲁迅细腻的爱。
如果不曾在中学课本中学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但看其杂文犀利的笔锋,对世间丑恶深刻地揭露,很难想象这位文坛中的勇士,拥有如此温暖的内心世界。
鲁迅是人不是神,此时才惊觉这一事实。别人看他的作品都会累,更何况作者本人。他能看透这世间的一切丑恶,相对对生活中的美好有着更为强烈渴望。小鲁迅与阿长的恩怨在鲁迅的记忆中应是这浊世中的一缕清香,能除去内心深处的无奈及疲惫。阿长对鲁迅看似粗浅实则深厚的爱在鲁迅的记忆中逐渐沉淀最后酿成了《阿长与三海经》。
在经过坎坷的半生后回望记忆中哪个粗枝大叶长妈妈时,鲁迅说:“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她的的灵魂!”这位在文坛顶端的伟人发出了内心对其平凡保姆深厚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