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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出有因必有妖”意思是事情反常就一定有奇怪的地方。“事出有因必有妖”成语由“物之反常者为妖,何瑞之有!e799bee5baa6e78988e69d83333”演变而来的。
出处:出自清朝政治家、文学家纪昀的《阅微草堂笔记玉马精变》 。
原文:
又武清王庆垞曹氏厅柱,忽生牡丹二朵,一紫一碧,瓣中脉络如金丝,花叶葳蕤,越七八日乃萎落。其根从柱而出,纹理相连。近柱二寸许,尚是枯木,以上乃渐青。
先太夫人,曹氏甥也,小时亲见之,咸曰瑞也。外祖雪峰先生曰:“物之反常者为妖,何瑞之有!”后曹氏亦式微。
白话译文:
还有,武清王庆垞曹家大厅的柱子,忽然长出两朵牡丹花。一朵紫色,一朵碧绿色,花瓣中的脉络好象金丝,花叶繁茂下垂,过了七八天才枯萎谢落。花的根从柱生出,纹理与柱相连;靠近柱子二寸光景,还是枯木,往上才渐渐发青。
先母太夫人是曹氏的外甥女,小时亲眼见过厅柱的牡丹,当时都认为是吉祥征兆。我的外祖雪峰先生说:“反常的物就是妖,哪有什么吉祥征兆?”后来曹氏门庭也衰落了。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阅微草堂笔记》创作始于乾隆五十四年终于嘉庆三年(1789——1798),历时十年,约在纪昀66岁到76岁之间。
十七世纪是中国历史上阶级矛盾、民族矛盾异常尖锐的时代,大动荡、大斗争的社会条件瞬息万变,有力地推动了思想领域的发展。纪昀在前辈进步思潮的影响下,崇尚汉学的征实,鄙薄宋学的虚伪与空谈。
在纪昀看来,这伙道学家满口的“存天理,灭人欲”理论,视人欲为罪恶,才是最大恶。“事出有因必有妖”正是纪昀科学,不迷信的表现。为了表达自己的思想,纪昀开始用文字勾勒讽刺这些假道学家的虚伪面目,对假道学进行了极其严厉的斥责与抨击。
同时,中国文学发展到清代,所有写作模式已经成型,尤其是志怪小说,到清代已经形成完备的发展体系,纪昀在这种大背景下,一方面吸收前人的经验,另一方面在前人的基础上开辟新模式,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产生了这部作品。
这里“妖”指的是反常问题的源头,作乱的源头"天道有常,天行有常."常"的意思,我想应该是常规,常轨,常人,常事,常例,常识,常理,常德,常情,常性,常道等等.mgS78事遵常理,人有常思,物有常规,古代哲者老子曾说"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做凶.知常容,容乃公. 他的意思就是万物万物都有它的本根,你必须e79fa5e98193e58685e5aeb9337了解这个本根,这个本性,你才能明智,如果轻举妄动就会出现乱子.只有了解了”常道”,才能无所不包,才能坦然处世决事.在这里这个常就是常理常思常规的含义. 老子"见小曰明,守柔曰强.用其光,复归其明,无遗身殃;是为袭常.”他认为能察见细微的叫做”明”,能持守柔弱的叫做”强”,运用智慧的光,返照内在的”明”,不给自己带来遭殃,这叫做永续不绝的”常道”.{quRq>甚至他还强调”知和曰常,知常曰明,”他认为明知的人必须认识了解醇和的道理,并且必须在行事中贯彻醇和的品德.”S9td+”所谓反常,就是说和正常情况不同的,有别于常理常规常情的事情,一个”知常”,”明常”,袭常”,的人肯定会从事情的反常中发现问题,这个问题就是”妖”,”妖”的出现是因为”事有反常”,反常的事情就有反常的行为表现,行为是目的的实现,所以智者就能从事情的反常中看出行为人的”妖”,妖是对某种事物有伤害的”邪恶”.By,z.不过”事有反常即为妖”这个逻辑是相对存在的,”妖”的定义也是相对于群体或个体而言.q这个”常”也是相对的,也是随着事情的发展,背景的改变而改变.五十年代人人大炼钢铁,大放粮食高产卫星,居然可以亩产米二十万斤!这在我们先看来,着明显反常,肯定是国家的政策和管理宣传上出现了不正常,但是在当时,这个很正常,谁要是违抗和说真话那才叫”反常”,那才是”妖”,非的狠狠镇压不可!再譬如文化大革命,也是如此.B00天道有常,天行有常.国事有常.家事有常,俗事有常,人事有常,每种常都有一个范围,一个时态,但是最终只有顺应天道,顺应天行的常才可以久远,才有稳定的可能,真正意义上的”反常”必须以是否违背”天道之常,天行之常”来做界定,对”即为妖”的理解也必须站在”天理道德人情常论”的角度上判断,才正确.
您好 这是第七十四回 燕青智扑擎天柱 李逵寿张乔坐衙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有什么问题继续问
“事有反常即为妖”出自:《阅微草堂笔记》,作者:清朝纪昀(纪晓岚)。
意思为:事情反常就一定有奇怪的地方。
原文为:
先叔母高宜人之父,讳荣祉,官山西陵川令。有一旧玉马,质理不甚白洁,而血浸斑斑,斫紫檀为座承之。恒置几上,其前足本为双跪欲起之形,一日左足忽伸出于座外。高公大骇,阁署传视曰:此物程朱不能格也。一馆宾曰:凡物岁久则为妖。得人精气多,亦能为妖,此理易明,无足怪也。
众议碎之,犹豫未决。次日仍屈还故形。高公曰:是真e799bee5baa6e79fa5e98193e58685e5aeb9361有知矣。投炽炉中,似微有呦呦声。后无他异,然高氏自此渐式微。高宜人云:此马锻三日,裂为两段,尚及见其半身。又武清王庆垞曹氏厅柱,忽生牡丹二朵,一紫一碧,瓣中脉络如金丝,花叶葳蕤。
越七八日乃萎落,其根从柱而出,纹理相连,近柱二寸许,尚是枯木,以上乃渐青。先太夫人,曹氏甥也,小时亲见之。咸曰瑞也,外祖雪峰先生曰: 物之反常者为妖, 何瑞之有!曹氏亦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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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有反常即为妖”出处《阅微草堂笔记》介绍:
《阅微草堂笔记》原名《阅微笔记》,是清朝翰林院庶吉士出身的纪昀于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至嘉庆三年(1798年)间以笔记形式所编写成的文言短篇志怪小说。在时间上,《阅微草堂笔记》主要搜辑各种狐鬼神仙、因果报应、劝善惩恶等当时代前后的流传的乡野怪谭,
或亲身所听闻的奇情轶事;在空间地域上,其涵盖的范围则遍及全中国,远至乌鲁木齐、伊宁、滇黔等地。同时《阅微草堂笔记》有意模仿宋代笔记小说质朴简淡的文风,曾在历史上一时享有同《红楼梦》、《聊斋志异》并行海内的盛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出反常必有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阅微草堂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