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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空法师---五逆罪、十恶罪,这一生当中一定堕阿鼻地狱,
"今净土",我们再看看这个特别法门。“五逆十恶”,这是造作极重的罪业。五逆罪、十恶罪,佛在一切经里面都是这么告诉我们的,这一生当中一定堕阿鼻地狱,这罪太重了。什么是“五逆”?
第一,“出佛身血”。释迦牟尼佛在世,提婆达多所做的,提婆达多堕地狱。佛的福报非常大,没有人能够害得了佛,而提婆达多蓄意害佛,曾经从山顶上推大石头想把佛压死。佛有护法神,护法神在空中把石头接住,碎片落下来把佛的脚砸破,流血了,这叫出佛身血。使佛受了点伤,这个罪过是堕地狱的。佛是人天导师,这个结罪不是在佛这一个636f7079e79fa5e98193331人身上结罪,是在大众。你把这个人害死,大众的法身慧命没有了,结罪是从一切众生上来结罪的。佛是三界导师,你叫三界一切众生闻法得度的机缘断掉,这个罪重了。所以,这不是害一个人,害一个人哪有那么大的罪?不是害一个人,而他影响所及是三世一切众生,从这个地方结罪的。
第二,“杀阿罗汉”。阿罗汉智慧、福德比佛小太多了,佛福报大害不了他,阿罗汉可以害他,可以能够杀害,这个罪也堕阿鼻地狱。为什么?阿罗汉也是教化一方。他住在这一方,这一方人能够闻法,能够破迷开悟,能够了脱生死,你把他害死,这一方人这个机缘都断掉了,也是从这个地方结罪的。害佛、害阿罗汉,佛跟阿罗汉地位都是老师,利益一方的真正的善知识,你要害他,罪过就大了;换句话说,你要是能拥护供养,你所得的福报也就大了。孔老夫子,我们要是读历史,孔老夫子在当时并不出名,知名度没有这么高,也没有做什么大官,没有什么显赫的功绩,实在讲是很普通一个不得志的人。自己的抱负不能发挥,怎么办?最后逼不得已,回家去找几个徒弟来教学,把自己的智慧才艺传给底下一代。他是出自于真心,没有一丝毫为自己名利着想,出自于真心。这是善知识,真善知识!影响到千年万世。遵守他教训的人,依照他教训去做的人,必定得福。他所传授的人天福报,功德尚且不可思议,何况佛与阿罗汉所传的是世出世间无比殊胜的功德利益!所以这个罪是堕地狱。
第三:“杀父亲”。第四:“杀母亲”。父母对我们的恩德第一大,我们的身命得之于父母,没有父母哪有这个身命?我们图报恩都来不及,怎么可以去杀害父母?所以,杀害父母在今天世间法里面,法律上这个罪不算是很重,但是这个性罪很重。换句话说,杀父、杀母,你将来堕无间地狱。谁判你堕无间地狱?没人判你,自自然然就去了,这叫“性罪”。没有人判你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需要有人审判,这个事情是事实。世间确实有地狱,六道里头确实有地狱道。地狱很复杂,种类很多,其中有无间地狱,诸位读《地藏菩萨本愿经》就了解,佛在《地藏经》里面讲得很清楚。
第五:“破和合僧”。和合僧团要用现代话来说,就是佛教育师资的培训所。和合僧团是培养佛教育的师资,培养弘法人才的这么一个机构。你要蓄意破坏这个机构,你这个罪过也是堕无间地狱。所以佛跟我们讲,只有这五种罪业是堕无间地狱,诸佛出世都帮不上忙,救不了你!必须在无间地狱罪受满才能出来,但是无间地狱那个时间就太长太长了,也是无量劫,太可怕了!
“十恶”,就是身造杀、盗、淫;口造妄语、两舌、恶口、绮语;意造贪、瞋、痴,这十种恶业。十种恶业造作的人,看他的用心,分十恶为上品、中品、下品,罪的轻重看你的用心,这样的人通常都是堕地狱的人。
临命终时,“十念成就带业往生居下下品者,皆得三不退。”这是真正不可思议,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人,在这个法门都能够圆满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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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净土五逆十恶十念成就带业往生居下下品者,皆得三不退。”这是造作极重罪业的众生,专门说这一类众生,他在临命终时如果遇到善缘,有善友劝他念佛求生净土,他听了很欢喜,能接受,就肯发心念佛求生,也一定得生。这个带业是带极重罪业的,生到西方极乐世界之后,“皆得三不退”,这一句非常重要!从前面的批注来看,得位不退的,不见得得行不退;得行不退,一定得位不退;得念不退的,前面两种统统都得到,但是得念不退的是圆教初住菩萨、别教初地菩萨。这是带这样重的罪业去往生的,生到西方极乐世界,他这个地位就等于圆教初住、别教初地,这简直是一步登天,非常不容易!由这里看到净土的殊胜。
佛法中,‘恶’可分为五恶、五逆、十恶业等种。‘五恶’,指为五戒所禁止者,即杀生、偷盗、邪淫、妄语、饮酒。‘五逆’,一般指害母(杀母)、害父(杀父)、害阿罗汉(杀阿罗汉)、出佛身血、破和合僧(破坏教团),以此种行为能令人落无间地狱,故名五无间业,又作五不救罪;又,此处所说之五逆,与《大萨遮尼干子e69da5e887aa7a64364所说经》所立之五逆不同。‘十恶业’,即杀生、偷盗、邪淫、妄语、两舌、恶口、绮语、贪欲、嗔恚、邪见;此中,前三者是身恶,次四者是口恶,后三者为意恶,若行此十恶业,将落入三恶道。
十恶(梵 das/akus/ala-karma-pathani;巴 dasa^kusala-kamma-patha;藏mi-dge-babcuh!ilas)指十种过患。即由身、口、意三业所起的十种非理损人之业,与‘十善’相对,又称十恶业、十恶道业。即杀生、偷盗、邪淫、妄语、两舌、恶口、绮语、贪欲、嗔恚、邪见。依《大乘义章》卷七、《法界次第》卷上等所述,‘杀生’谓断其他有情之命;‘偷盗’谓盗取他人财物;‘邪淫’谓对非己妻妾行违法之行;以上三种是身业恶行。
‘妄语’谓以言诳他;‘两舌’谓以言构斗,离间彼此;‘恶口’谓以粗恶之言,恼怒他人;‘绮语’谓以乖违道理的巧言,令他人好乐,以上四种属口业恶行。
‘贪欲’谓染着顺情之境,心无厌足;‘嗔恚’谓忿怒违境,心不能平;‘邪见’谓否定因果,抱持僻见,心无正信,以上三种为意业恶行。
前述十种皆是乖违真理,损毁自他,故名十恶。此十恶能起报应,通入当果,故又称业道。此中,口业四种,顺序不定,如《长阿含经》卷九作两舌、恶口、妄语、绮语;《增一阿含》卷四十三、《十不善业道经》等作妄语、绮语、两舌、恶口。此外,其他六恶,在顺序上也有所不同。
另有上品十恶之说,谓十重罪。《大方广如来秘密藏经》卷下云(大正17·844c):
‘如人有父得缘觉道,子断父命名杀中重。夺三宝物名盗中重。若复有人,其母出家得罗汉道,共为不净是淫中重。若以不实谤毁如来,是妄语中重。若两舌语坏贤圣僧,是两舌中重。若骂圣人是恶口中重。言说坏乱求法之人,是绮语中重。若五逆初业,是嗔恚中重。若欲劫夺持净戒人物,是贪中重。邪见中重,谓之边见。迦叶,此十恶道,是为最重。’
《摩诃止观》卷一(下)引此经文,名之为十恶恶。《止观辅行》卷一之五释云(大正46·178a)︰‘若起十恶于中下境尚已名恶,于恩德田名恶中恶。’并举《大智度论》所说为例︰被他人打而报复是名为恶,不被打而打人是名为大恶,打有恩者名恶中恶。
佛教十恶十善——做人的根本
【十恶】 由彼三业,能成十恶。恶者乖理之行,谓众生触境颠倒,纵此感情于身口意,动与理乖,成此十恶也。
由于身造者三:
一、杀 杀谓杀害生命。
二、盗 盗谓盗取财物。
三、淫 淫谓淫狎行动。
由于口造者四:
四、妄语 妄语,谓虚诳不实之语。
五、绮语 绮语,谓杂秽不正之语。
六、恶口 恶口,谓骂詈恼人之语。
七、两舌 两舌,谓离间两方之语。
由于意造者三:
八、悭贪 悭吝贪着。
九、嗔恚 嗔恚忿怒。
十、邪见 暗昧迷理。
由彼三业,亦成十善。善者、顺理之义。行顺理之十法,是名十善。然有二别:一者以止恶故,得名为善。谓能止e68a847a64365息己恶,不恼于他。所以反乎十恶,即是十善。
┌一、不杀生。
一、身三┤二、不偷盗。
└三、不邪淫。
┌四、不妄语。
│五、不绮语。
二、口四┤
│六、不恶口。
└七、不两舌。
┌八、不悭贪。
三、意三┤九、不嗔恚。
└十、不邪见。
又者以行好故,亦名为善。谓能修行胜德,利安一切,其数亦十。
┌一、救护生命 不惟不行杀害,更能行其救护。
一、身三┤二、给施资财 不惟不行盗取,更能行其给施。
└三、遵修梵行 不惟不行淫邪,更能行其清净。
┌四、说诚实语 不惟不行诳惑,更能行其实语。
│五、和合彼此 不惟不行离间,更能行其和合。
二、口四┤
│六、善言安慰 不惟不行粗犷,更能行其柔和。
└七、作利益语 不惟不行杂秽,更能行其正直。
┌八、常怀舍心 不惟不行悭贪,更能行其施舍。
三、意三┤九、恒生慈念 不惟不行嗔恚,更能行其慈忍。
└十、正信因果 不惟不行邪见,更能行其正信。
在藏传佛教中,因果报应思想所包融的忌行文化,占有一定比例。所谓“因果报应”,就是力求对自然界万物变化与生命系运转规律相联在一体,诠释物质与精神的内在统一。对众生生存的环境与生命流转之变化作分析,并揭示诸多苦根源,用因(业)果将其连结起来,认为一切事物的产生、发展和消亡,都受因果规律支配。业,指观点和行为,含善和恶两类,这是因。不同的因(业)——特别是行为,必将导致不同的果报。宗喀巴大师说:“业力无穷,所经行为,确定其自果。”今世的贫富穷达,皆系前世所作善恶决定的结果;今生的善恶行为,亦必导致后世的罪福报应。这就是佛教的因果报应“三世因果”与“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观念,并成为佛教禁忌文化和戒律的核心。佛家认为,宇宙是一个无限的空间,存在着有如同恒河沙粒数一样多的物体。这些物体,均随因缘的聚散而生灭,既没有片刻停留的自由,也没有固定的强富贫穷,都处于流水不息,变化无常之中。众生生老病死自然交替的流转过程始终充满着矛盾和苦乐的不断变化。受因果制约,幸福会变为痛苦,烦恼会变成快乐,不仅今生中的处境在不断升降变化,而且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生存的境界,也因“三世因果”而会转换变化。所有的人、天。神和饿鬼、畜生、旁生都在这个大的循环中随因转换,沉浮交替。这种因业果报、轮回转世和追求来世的思想是藏传佛教乃至整个佛教的主体观念。
众多福祸果报,是由众多善恶因业来决定的。因而佛教倡导“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的抑恶扬善的道德观念,构成禁忌文化的核心所在。在众多因业中,总体上可归结为三类:①身业;②语业;③意业。其中每一类都有提倡(善)和禁忌(恶)的双重内涵。这里着重就其禁忌略予介绍。
1.身业
(1)杀生:杀生是指用身体活动来剥夺任何生灵之生命,由基、意趣、行为和究竟四个内容所构成。基指杀害对象;要夺去对方生命之思念,就是意趣;采取各种手段,杀害了对方生命的行为构成杀命罪;对方已杀死,构成杀生究竟罪。比如一百个人杀生,每个人会承受一条命的业果;指挥杀生者,这一百条命的业果同样也会落在他的身上。这种业果的回落,就是因果报应。杀生之业,会导致自己的生命缩短或生在贫穷区或遭受各种灾难,甚至命断身亡的可能。因此,杀生是佛教禁忌之首要内容。藏族地区,无论是出家,还是在家人都要禁忌杀生。喇嘛每年坚持“坐夏”的修持,意在防止出门踩死春夏之交孵出的幼虫。普通人捉到虱子臭虫不弄死,而是送到门外放生。一般禁止打猎。藏族不吃鱼的原因是,杀一条鱼,肚中的鱼子也被致死,所以,谚语中有“灭一条鱼而受万命罪”之说。由禁忌杀生,而提倡放生善事。如果捕杀被放生的牛羊等,必须承受数倍之业果。藏传佛教徒及信教群众虽然吃肉,但除未见杀、未闻杀、未怀疑专为我杀的三清净肉外,其他肉是不食的。
(2)偷盗:偷盗是指在别人未允许的情况下,拿走属于别人的东西。偷盗包括偷偷地做,也包括通过暴力、狡诈的语言、欺骗的手段等达到目的,也包括谎称拥有一些实际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指使另外一些人偷盗,同样也会得果报。但偷盗罪不仅包括行为本身,而且包括偷盗意识的滋生。佛家认为贫穷饥寒的人,是前世所作之恶业或偷盗行为的因果报应。别人给喇嘛供养的微薄之物,以至寺庙佛殿或出家人周边的任何东西,都不许乱动取拿。未经准许,俗人不得触摸佛像、佛经等法器、法物。
(3)邪淫:是指严禁僧尼的任何性行为。对在家修佛的居士而言,是指一个已婚普通人,追求除妻子或丈夫以外的异性来满足淫欲;或在不恰当的时间(白天和每月初一、十五)与配偶交媾;或在不恰当的地点(如寺庙内、佛堂、佛经等圣地);使用非生殖器官交媾。异性间的不当接触、挑逗也是禁止的。在西藏,父母兄妹在一起,不得随意谈婚姻爱情,尤忌谈两性关系。在密宗佛像中,常见的双身佛,是修佛过程的最高境界——方便大乐与智慧空性的融合标志,也是一位密宗本尊的不同功德部分的显示,根本不是性崇拜或低级的色欲。
2.语业
(1)谎语:谎语包括任何试图欺骗人的言语,关键在于动机和目的是有利于自己而损伤他人。西藏人不分僧俗,讳忌谎语出口。这也是我们中华民族道德修养的一种美德。
(2)两舌:出于一些嫉妒别人友谊的动机,挑拨关系,使朋友间产生矛盾而变成仇人的言语,两舌可以发生在国与国之间,也可发生在人与人之间,或团体与团体之间。只要属于离间性、挑拨性的语言,不管是来自传说或有意编造,都在禁忌之内。
(3)恶语:它包括出于邪恶的目的用脏话骂人;用恶毒的言词攻击人;或用上师、尊者的权势威胁人等。也包括用谎言或流言使人受伤害或生气。这种行为正像顽石擦伤身体会感到痛一样,恶语会使人感到损伤。恶语的禁忌,是语之四业中最需引起注意的一点。
(4)绮语:任何使人产生迷惑、妄想的言辞,像谈话间夹杂暴力、色情等煽动性语言,都被视为绮语。因而在藏传佛教一切有关佛事、仪轨、讲习、著作中,都禁忌使用蛊惑性、煽动性、教唆性言词。
3.意业
(1)贪婪:贪婪不是指正当向往和追求好事物的愿望,如努力获得知识和智慧,而是指对财物无休止的贪欲。例如当一个穷人看到汽车和巨额的财产,他会产生追求这些事物的欲望;或一个富翁已拥有众多财产,但会希求更多。对于任何事物,人们都会希求;但根据达到所求的不同思想和手段,可以区分为好的。中性的和罪恶的三种。后者就是贪婪,属禁忌之列。佛教认为身、语诸恶业,多源自贪婪,因而它是产生一切烦恼和恶行之根,应严予禁除,禁除贪婪遂成为所有佛教经典之中心内容。
(2)嗔恚:即怨恨,指伤害他人的愿望。也包括幸灾乐祸等。它可以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大到国家间,小到昆虫间。对于这种思想活动,人们一般会认为,它虽然具有伤害别人的动机,但只是一种愿望,尚未付诸行动,从而加以轻视。事实上思想邪见是无休止和没有满足的贪婪行为,往往是由伤害他人的愿望的产生和发展而形成的,所以应该从根源上给以重视,在愿望萌生之初就加以禁除。
(3)邪见:专指对佛、法等持否定或怀疑的见解。这不是指那些不知佛法人的行为,而指那些知道佛法,但坚持否定或怀疑态度人的行为。
意的恶业是最严重的恶业,因为身和语的业行都由意识支配。例如我们杀一只动物,首先是思想上有了这样的愿望,然后才会自己做(身),或告诉其他人做(语)。如果能控制意识,那么就可以避免其他恶行,但意识是很难被控制的,因为它的活动非常之快,许多意的恶业可以发生在一瞬间。因此,提倡人人都要时时刻刻注意积极的思想道德修养,禁除哪怕只是一刹那的追求色、香、味、触的各种私心杂念,杜绝十恶言行。
五逆
1.杀父(梵语pitr-ghata)2.杀母(梵语matr-ghata)3.杀阿罗汉(梵语arhad-ghata)4.破和合僧(梵语samgha-bheda)5.出佛身血(梵语tathagatasyantike)
五逆者,杀父、杀母、杀阿罗汉、出佛身血、破和合僧,其罪次第而递增。以前二者背恩养故,后三者违福田故。以父母乃身之所出,命之所养,杀父母乃极背逆恩德,故重;以阿罗汉、佛乃福田也,杀之或出血之,乃违福田。而破坏和合僧众,使令斗争,则三宝断绝,乃五逆中罪业最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