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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即“丈夫割其势,女子闭于宫”,就是阉割男子生殖器、破坏女子生殖机能的一种肉刑。宫刑又称蚕室、腐刑、阴刑和椓刑,这些不同的名称都反映出这一刑罚的残酷。
就是宫刑。
详解:
在奴隶制时代的所谓“五刑”之中,它是仅次于死刑的惩罚方式,所惩治的对象起初主要是男女之间的淫罪。官刑是基于维护夫权制婚姻制度的需要而出现的,并为适应最高统治者力图维护其家族血缘关系的纯正性需要而逐步完善。伴随着君主专制制度的不断巩固,皇宫禁苑之内可谓是美女如云。
让那些美人干粗活未免大煞风景。如果让男女混杂其间又难免会出现一些让皇帝头痛之事,于是被阉割的宦官大量进入宫廷,宫刑的施行范围也渐渐扩大到淫罪之外的各类罪犯。西汉景帝时规定,新虎福连击“死罪欲腐者许之”,即允许以宫刑代替死刑。由此,宫刑的性质由单纯的淫罪之刑逐渐演变为减死之刑与免死之刑。这种变化一方面大大扩充了宫刑阉割对象的来源,另一方面也改变了早期宦官皆由罪犯充任的局面,进而对宦官队伍的人员构成产生了重大影响。
在中国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司马迁因替罪臣李陵辩护,依律罪当斩首,后以受宫刑免死。
古代宫刑的对象也往往并不限于罪犯本人。死刑重犯,尤其是所谓“大逆不道”的灭族重罪,通常会牵连到子孙。此类官刑的目的是为了使死刑罪犯断子绝孙,其性质乃是一种间接的“灭族”。古代的宫刑既是一种刑罚方式,那么其执行自然有专门的机构施掌。史载,战国时期的秦国有所谓的“主腐者吏”;汉代“少府若卢狱有蚕室”,此即专门施行宫刑的场所。五代十国时期的南汉朝廷中,有许多专掌宫刑的“阉工”,北宋攻灭南汉时,曾斩杀阉工五百余人。清代掌管阉割事务的官府机构,是内务府下属的慎刑司。值得特别提及的是,明、清时期的北京还曾出现过承包官府阉割事务的民间机构。
宫刑是一种极其残酷的刑罚,这不仅体现在宫刑过程中的无比苦痛,更在于对遭刑者生理及人格的戕害。宫刑所独具的残酷性,很早便引起了人们的非议,历史上的许多统治者迫于众议也曾数次下令废除宫刑。早在西汉前期,汉文帝即曾下旨废除。隋朝初年,隋文帝更定新律,规定刑名为死、流、徒、杖、笞五类。由此,包括宫刑在内的其他一些肉刑处罚被正式废除。
隋朝之后,尽管在司法实践中确实仍有宫刑的事例不断出现,但历代王朝的正式刑罚制度中已罕见宫刑之名。
刑法之外宫刑自隋朝明令废除后,尽管宫刑阉割并未禁绝,但毕竟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例外,宫内所需宦官从来源到数量都难以保证。然而,历代宫廷之中又确实需要众多担负各种差役的宦官存在,官刑之外其他方式因而随之出现。
方式之一。是强行阉割战俘或宫中优伶。
隋代废除宫刑之后,罪犯所占宦官的比例越来越小。为扩大宦官来源,历代皆有将敌国战俘强行阉割,然后移送宫廷充役的情形发生。
据《资治通鉴》记载,隋代曾“捕山獠充宦者”。
另外,古代宫廷中的优伶、禁军中的兵卒或朝廷官员的随从,因被皇上相中而被强行阉为内官的也不乏其人。
唐太宗时,宫廷优伶中有一个叫罗黑的人,因善弹琵琶而被相中,遂遭阉割,并专在宫中教人弹奏。
明代一个名叫王敏的军卒,因擅长蹴鞠而被明宣宗相中。王敏随即被强行阉割,成为随侍左右的内侍,在宫内专陪皇上蹴鞠。方式之二。是掳掠或贩卖边地幼童进行阉割。
掳掠或贩卖边夷幼童加以阉割,至晚从隋朝以后便成为宫中宦官的重要来源之一。自隋、唐而至明玩家认为可以、清,之所以会有许许多多的宦官来自岭南、闽中,其中缘由正在于此。
唐朝时期的岭南、闽中不过是一片贫瘠之地,但这里的人却温柔、文静、俊美、灵秀。
更重要的是,内地是禁止人身买卖的,此等偏远之地则不然。因而自。唐代以后,这里从事人贩卖,尤其是从事幼童贩卖的市场始终兴盛不衰,并一直延续到了明朝倾覆。
其中一些相貌俊秀、聪明伶俐的孩子被贩卖后,再被人阉割,辗转送入宫中。方式之三,是地方官员或藩属的进献。
地方官员为取悦皇上而将民间子弟蒙骗或强行阉割后进献朝廷之事所在多有,而以唐、明两朝最盛。唐代各道每年都有义务向朝廷进献阉割后的儿童,称为“私自”。大宦官高力士就是圣历年间由岭南招讨使李千里进献的阉儿。明成祖时,大臣张辅出使交趾时也曾顺便选了一批伶俐俊美的幼童带回京师阉为宦官送入宫中。另外,历史上也有高丽、安南等藩属向朝廷进献阉儿的例子。以上三种情形尽管与宫刑不同,但对被阉割者而言,他们都是被逼的,本质上与遭受宫刑的处罚并无不同。自官者层出不穷与之相反的是,历史上长期存在着自行阉割的奇特现象。这种自愿接受净身手术或者干脆自己净身的行为,目的一般都十分明确,即希望通过自宫而入宫做宦官。
这显然是由宦官制度以及宦官地位的提高而诱发的一种畸形的社会现象。大凡是宦官得势的朝代,自宫现象便格外普遍优秀的网游。东汉时期的宦官横行猖獗,势倾朝野,因而多有“腐身熏子”自愿成为刑余者。
唐朝宦官气焰张,权势登峰造极,以至能随意任免朝臣、抉立及杀死皇帝,自官一时竟成风气。明代宦官势力e79fa5e98193e4b893e5b19e330最盛,自宫现象亦最为严重,竞有人“尽阉其子孙以图富贵”,其行为绝非“可鄙”二字足以形容,着实令人发指。
尽管都是出于自愿,但究其动机,仍有差别,大致可分为如下几种情形:一是因贪图富贵而自宫。这类白宫者在阉割时大多都已成年,自宫乃是其谋求富贵显达的自愿行为。
宦官原本是遭人蔑视的贱役,所面对的是生理的缺陷、卑贱的地位、家庭的排斥及社会的歧视完美国际,但他们身处宫廷,服侍的是具有生杀予夺之无上权威的皇上,仅这一点就足以让人敬畏了。敬畏之余,人们发现位在贱役的宦官还拥有令人目眩的权势和吃用不尽的财富。于是,世人对宦官的态度由鄙视而钦羡,由钦羡而效仿。一些世代辗转予贫困而无计改变自己命运的人;一些天性懒惰而又不安于本分的人;一些无缘于科举而又祈望出人头地的人,便纷纷自宫而进入宫廷。古代历经寒窗苦读却屡屡受挫的失意文人为谋富贵而白宫的例子并不鲜见,同时一些郁郁不得志的现职官员也多有自残求进者。应该说,失意文人与不得志的官员都有较高的文化素养,一旦进入宫廷,往往能获得重用。
除了失意文人和自残求进的官员外,更多的则是那些与书无缘因而根本不可能走科举之途的无业游民愿意为求晋身而选择做宦官的这条门径。在这些人看来,一时痛楚难忍的宫刑远比十年或数十年的寒窗苦读要轻松得多。二是为求得谋生之处而白宫。这类自宫者多出身子社会下层,白宫乃是出于谋生及求得一个寄身的地方。对于许许多多的穷人来说,衣食难继、举步维艰的日子实在难以忍受,净身为宦官伺候皇帝和后妃,先保住一生的衣食,说不定还有出头之日呢!从清末一些宦官的回忆分析,当时绝大多数的宦官都来自京、津及河北、山东,而且原籍都相对集中。其原因在于,一旦有当太监的发了财,对周围的穷人都会有很大的吸引力,由此相互援引、介绍,便在当地形成风气。还有的人是因为生活中遇到挫折而白宫当宦官。
如《清稗类钞》所载清朝康熙年间的唐姓宦官,原本是一位商人,而且已经娶妻生女。后来他因为经商连连失败相关,遂一气之下北走京师,自愿阉割后入宫做了太监。清末著名的权阉小德张,自小家境贫穷。据他的后人回忆,为了出人头地,他独自在牲棚里用一把锋利的镰刀净了身。被人发现后,在土炕上躺了整整六天的他才醒过来。三是宫中宦官所收养的义子阉割后入宫继为宦官。这类人虽说幼年即被阉割,但一般是成为养子在先,被阉割在后,大致上都出于自愿。古代历朝大致上都不反对宦官养子。这一方面是基于宦官既不可能生育自己的子女而又有养老送终的客观需要;另一方面也是伴随着宦官社网游的设置会地位的不断提高而至少在表面上希望能有正常家庭生活的心理需求。在宦官势力较为显赫的汉、唐、宋、明诸朝,宦官娶妻养子相当普遍。
出于培植自身势力的需要,权阉养子往往都能成为高品宦官。政策无实效从朝廷的角度看,大致上历朝都规定凡自愿阉割者皆须报经官府批准,并严禁官民自行阉割。明、清时代朝廷对日益庞大的自宫人群仍持否定态度,并时常下旨严禁。明朝多次严令禁止自宫。明初白宫求职的人并不很多,宦官一职还没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因而问题并不突出。明仁宗时,白宫的人开始成批出现,仁宗下令将他们发配到极地充军戍边。明宣宗时,有九位来自山西的人自宫为宦人,投身晋王府。
宣宗得报以后下令法司逮治。景泰时期,朝廷破例接纳了一批自宫的人入宫为宦官。此例一开,致使自宫人数迅猛增加。他们成群结队,纷纷拥来,紫禁城外总是聚集着成百上千的白宫者,哄闹着硬是要求进入皇宫服役。朝廷无奈之下,接传奇SF连下令严禁白宫,称此辈逆天悖理,自绝其类,且又群聚喧扰,应治以重罪。对已经自宫者,则不许他们在王府潜住,不许逗留京师,违者处以死罪,并责令地方官将一切自宫者都遣送原籍当差。明孝宗时禁止自宫的条文编进了具有法律意义的《明会典》,明确规定自宫者属于“不孝”之罪。在古代人看来,身体发肤受自父母,孝首代表游戏先意味着应保全身体发肤,而毁坏身体发肤的阉割自然属不孝。
宫刑的操作
阉割过程是相当残酷的,被阉割者会因失血过多或过于痛疼而长时间昏迷,止血消炎的措施也非常简单,只是“以灰火傅之”。 二是用利刃割开阴囊,剥出睾丸。用这一方法进行阉割显然并不需要完全割除生殖器官,但同样可以达到目的。洪迈所著《夷坚志》卷八对这一方法有所记载。另据记载,古代还有所谓的“绳系法”与“揉捏法”。前者是在男童幼小时,用一根麻绳从生殖器的“睾丸”根部系死,既不影响溺尿,却阻碍了生殖器的正常发育。久而久之,男童的生殖器便会失去功能。后者是在男童幼小时,由深谙此道之人每天轻轻揉捏其睾丸,渐渐适应后,再加大手劲,直至将睾丸捏碎。然而,专将睾丸割去或捏碎,如果是业已发育之人,尽管能够完全避免授精,但其性欲及淫乱宫廷的能力在一定时期内会依然存在,甚至有的人反会因此而更加强劲耐久。所以,古代的宦官都是采用“尽去其势”之法,将生殖器全部割除。
在古代相对落后的医疗技术条件下,阉割手术的死亡率是相当高的。明代天顺年间,镇守湖广贵州的太监阮让,一次精选了虏获的苗族幼童1565人,将他们统统阉割,准备悉数送呈朝廷。但由于手术太残酷及医疗技术条件太差,在阮让自阉割幼童到奏闻朝廷这短短的时间内,幼童疼死、病死者竟达329人。后来,阮让又重新买了一批幼童加以阉割,以补上死亡之数,送呈朝廷。阮让前后共计阉割幼童1894人,死亡率接近20%。如此集中而大量的死亡,显然同阉割手术失败或手术后的并发症有关。
历代古籍对阉割手术的具体情形大致上都记载得很是简略。清朝末年,一些来到中国的欧洲人对迥异于西方的中国宫廷文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较为详细地描述了当时的阉割手术情形。但这些描述多为道听途说,远不及清末宫廷宦官以切身经历为基础的回忆详细,其可*性也值得怀疑。据清末宦官回忆,北京城有两个赫赫有名的阉割世家,号称“厂子”:一是南长街会计司胡同的毕家;另一是地安门外方砖胡同的“小刀刘”。主持其事者都是得到朝廷认可的家族世传,六品顶戴,称“刀子匠”。两家据说各有绝招,但技艺绝不外露,只是父子相传。
净身需要选好季节,最好在春末夏初,气温不高不低,没有苍蝇蚊子,因为手术后约一个月下身不能穿衣服。净身者在手术前都需履行必要的手续,其中关键是订立生死文书,并需请上三老四少作为证明人,写明系自愿净身,生死不论,免得将来出麻烦吃官司。费用自然是要收取的,但净身者多来自贫困之家,一时或许拿不出很多银子,因而可以待进宫发迹后再逐年交纳。这些也需要在文书上写明白。但有两样东西是必须带着的,一是送给刀子匠的礼物,一般是一个猪头或一只鸡,外加一瓶酒。二是手术所用的物品,包括三十斤米、几篓玉米棒、几担芝麻秸及半刀窗户纸。其中,米是净身者一个月的口粮,玉米棒烧炕保暖用,芝麻秸烧成灰后用来垫炕,窗户纸则用来糊窗子,以免手术后受风。刀子匠要准备两个新鲜的猪苦胆、臭大麻汤和麦秆。猪苦胆有消肿止痛的作用,手术后敷在伤口处;臭大麻汤的功用很多,手术前喝一碗让人迷糊,起麻醉作用,手术后再喝,让手术者泻肚,以减轻小便的排泄量,保证手术成功;麦秆的功用不言自明,即手术后插入尿道。
手术过程中,除了主刀者外,一般还需三四名助手。被阉割者都需采用半卧姿势仰倒在床位上,几位助手将他的下腹及双股上部用白布扎紧、固定,然后有人负责按住其腰腹部,另外的人则用“热胡椒汤”清洗阉割部位,加以消毒。用于阉割的手术刀是一种呈镰状弯曲的利刃,据说是用金与铜的合金制成,可防止手术后感染,但使用时通常并没有特别的消毒措施,在火上烤一下,便算是消毒了。这一切完成后,主刀者即用镰状弯曲的利刃,对被阉割者的阴茎连同阴囊进行切除,通常分两步:第一步是割睾丸。在球囊左右各横割开一个深口子,把筋络割断以便把睾丸挤出来。这需要阉割者身子打挺,小肚子使劲往外鼓。待用全身的力气把睾丸挤出来,刀子匠会把片好的猪苦胆贴到球囊左右两边。
第二步是割阴茎。这需要相当高的技术,割浅了会留有7a686964616fe4b893e5b19e366余势,将来里面的脆骨会往外鼓出,就必须再挨第二刀,即宫里俗称的“刷茬”;如果割深了,将来痊愈后会往里塌陷,形成坑状,解小便时呈扇面状,一辈子不方便。宫里的太监十个有九个都有尿裆的毛病,这就是阉割的后遗症。阴茎割除后,要插上一根大麦秆,然后把另一个猪苦胆劈开,呈蝴蝶状地敷在创口上。据说也有的是用栓状白蜡针插入尿道,并用冷水浸湿的纸张,将伤口覆盖包扎。这大概是净身场所不同而出现的技术性差异。
被阉割者在手术后必须由人架持搀扶着在室内遛二至三个小时,然后方可横卧休息。手术之后的三天,是被阉割者最难熬的时光。在这三天里,他们躺在特制的门板上,双手、双腿都被套锁牢牢地捆住,根本不能动,目的主要是避免触摸创口,以免感染。门板中间还留有带活板的小洞口,大小便时用。当时也没有太好的止痛消炎手段,为了避免伤口感染要严禁饮水,可谓是痛苦异常。待三天后白蜡针或麦秆拔除,尿液能够排出,手术即告成功。然而苦难并没有过去,最重要的是抻腿,每抻一次都痛得心肝碎裂、浑身发颤,但这对阉割者来说是必须的,否则可能导致腰佝偻,一生都不能伸直,所以只能忍受这种剧痛。此后的调养期仍需百日左右。
每一个被阉割的男人,都毫无例外地经历过一番惨痛的折磨。这一过程是如此的残酷,如此的痛苦,以至于那些惨遭阉割者终其一生都对此记忆犹新。清末太监马德清曾在晚年回忆道:
那年头,没有麻药,没有什么注射针、止血药那一类东西……硬把一个活蹦乱跳的孩子按在那儿,把他要命的器官从他身上割下去,那孩子该多么疼啊!一根根脉通着心,心疼得简直要从嘴里跳出来了……手术后,要在尿道上安上一个管子,不然,肉芽长死了,尿就撒不出来啦,还得动第二次手术。我后来听懂得这个道道的人讲,割掉那个玩意儿以后,不能让伤口很快地结疤……所以要常常换药。说实在的,哪里是药呢,不过是涂着白腊、香油、花椒粉的棉纸儿。每一次换药,都把人疼得死去活来。
被切下的阳具,称为“宝”,而在通常情况下刀子匠确实会把这东西像“宝”一样地藏起来,被净身者反而无权要回。经过刀子匠的加工之后,“宝”一般会放入“升”中,用大红布包好,小心地放置在室内高处,称“高升”,取升至高位之意,借以预祝净身者将来走红运,步步高升。等到将来净身者发迹了,赎回自己的“宝”,刀子匠就可以趁机量财索讨。赎回自己的身上物,阉者称为“骨肉还家”。这在他们来说,是一生中最大的喜事,仪式非常隆重,就如同迎亲一般。也有由净身者的家人自己保存的情形。过去乡间贫苦人家,高处莫过于房梁,因而多将之垂吊于梁上,每过一年升高一截,以祝愿孩子能够在宫里“步步高升”。
保存“宝”的原因大致有三:一是为了做宦官后升级时查验,以证明阉者身份,即通常所说的“验宝”;二是将来宦官死后,要将“宝”放进棺木里一起埋葬,因为宦官们希望自己到另一个世界或转胎之时能恢复男人的本色;三是中国传统中有身之发肤受之父母的观念,宦官作为刑余之人已属不孝,不能传宗接代更属不孝之大者,所以将“宝”加以保存,死后随棺而葬,也是一种心理的补偿。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尽管阉割是成为宦官的必要前提,但并不是每一个被阉割的人都能够顺利地进入宫廷的,历朝都有严格的选用制度与程序。不过,无论进入宫廷与否,受阉之人自此就开始了另外一种完全不同的人生。也正因如此,他们普遍认为,人生的一切苦乐都是从受阉之日开始的,而受阉之日就成为其新的诞辰日,日后算命也是依据受阉之日的天干地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