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成语大世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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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欺天罔地百,灭国弑君;秽乱宫禁,残害生灵;狼戾不仁,罪恶充积。
2.今奉天子密诏,大集义兵,誓欲扫清华夏,剿戮群凶。望兴义师,共泄公愤;扶持王室,拯救黎民。
3.汉室不幸,皇纲失统。贼臣董卓,乘衅纵害,祸加至尊,虐流百姓。
4.绍等惧社稷沦丧,纠合义兵,并赴国难。凡我同盟,齐心度戮力,以致臣节,必无二志。
5.有渝此盟,俾坠其命,无克遗育。皇天后土,祖宗明灵,实皆鉴之。
6.威镇内乾坤第一功,辕门画鼓响冬冬。云长停盏施英勇,酒尚温时斩华雄。
7.温侯吕布世无比,雄才四海夸英伟。护躯银铠砌龙鳞,束发金冠簪雉尾。参差宝带兽平吞,错落锦袍容飞凤起。
8.龙驹跳踏起天风,画戟荧煌射秋水。出关搦战谁敢当?诸侯胆裂心惶惶。
。"州绰曰:"有如日。"(《左传》襄公十八年) (乐怀子)乃复抚之曰:"主苟终,所不嗣事于齐者,有如河!"(《左传》襄公十九年) 宣子喜曰:"而杀之,所不请于君焚丹书者,有如日。"(《左传》襄公二十三年) 崔杼立而相之,庆封为左相。盟国人于大宫曰:"所不与崔庆者--"晏子仰天叹曰:"婴所不唯忠于君,利社稷者是与,有如上帝!"乃歃。(《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子行抽剑曰:"……所不杀子者,有如陈宗!"(《左传》哀公十四年) 这些"有如"格式的誓言是什么意思呢?《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公子曰:"所不与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杜注:"言与舅氏同心之心如此白水,犹《诗》言'谓予不信,有如皎日。 '"正义:"诸言'有如'皆是誓辞,有如日,有如河,有如皎日,有如白水,皆取明白之义。言心之明白,如日如水也。有如上帝,有如先君,言上帝先君明见其心,意亦同也。"认为此誓取"明白"之意。但也有另外的理解,《国语·晋语》"所不与舅氏同心者,有如河水。沈璧以质。"韦昭注:"如,往也。质,信也。言若不与舅氏同心,不济此河,往而死也。因沈璧以自誓为信。"韦昭释"如"为"往",在此例子中可通,但以其他相通句式的例子衡之,则不可通。也有学者认为"如日"、"如河"、"如白水"、"如上帝"、"如先君"是发誓时以各种神灵为证。如杨伯峻注《左传》僖公廿四年"所不与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意谓河神鉴之。" 沈玉成译为"有河神为证。" 的确,这种注解是有道理的,古人是指天地神灵为证发誓的,如《国语·越语下》记越王勾践对范蠡发誓说:"后世子孙有侵蠡之地者,使无终于越国,皇天后土四乡地主正之。"这就是以神为正之例。不过,从"所不……,有如……"这个句式来看,似乎是"如果不……,就将会……"的诅誓之辞。所以钱宗武《誓辞"有如"注解质疑》一文认为,《左传》中的"有如"誓辞凡十例,皆为表示假设关系的复句, 常用句型为"所不……者,有如……"的格式。"所"即"若"。"有"为语气副词,训"如"为"顺从、听从","有如白水"、"有如河"即"听从河神的惩罚","有如此盟"即"听从这次盟约的惩罚","有如日"即"听从天神的惩罚","有如先君"即"听从先君的惩罚","有如陈宗"即"听从陈氏历代祖宗的惩罚"。从语法上看,这种解释比较好理解,而且其含义比较符合一般盟誓"有渝此盟,明神殛之"通例的内在逻辑。
以上数例,都是一般的誓言,比较简单,而盟誓的正规形式应该复杂得多,内容也应该更为丰富。由于文献记载之不同,先秦时期的盟誓,或详或略。其中以《左传》所载为详,下举数例: 王子虎盟诸侯于王庭,要言曰:"皆奖王室,无相害也。有渝此盟,明神殛之。俾队其师,无克祚国。及其玄孙,无有老幼!"(《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六月,晋人复卫侯。宁武子与卫人盟于宛濮,曰:"天祸卫国,君臣不协,以及此忧也。今天诱其衷,使皆降心以相从也。不有居者,谁守社稷?不有行者,谁扞牧圉?不协之故,用昭乞盟于尔大神以诱天衷。自今日以往,既盟之后,行者无保其力,居者无惧其罪。有渝此盟,以相及也。明神先君,是纠是殛。"国人闻此盟也,而后不贰。(《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夏五月,晋士燮会楚公子罢、许偃。癸亥,盟于宋西门之外,曰:"凡晋、楚无相加戎,好恶同之,同恤菑危,备救凶患。若有害楚,则晋伐之;在晋,楚亦如之。交贽往来,道路无壅,谋其不协,而讨不庭。有渝此盟,明神殛之,俾队其师,无克胙国。"(《左传》成公十二年) 秋,七月,同盟于亳。……载书曰:"凡我同盟,毋蕴年,毋壅利,毋保奸,毋留慝,救灾患,恤祸乱,同好恶,奖王室。或间兹命,司慎司盟,名山名川,群神群祀,先王先公,七姓十二国之祖,明神殛之,俾失其民,队命亡氏,踣其国家。"(《左传》襄公十一年) 从以上所载的盟誓,大致可以看出当时盟誓已经形成一定的样式体制。综合《左传》记载与侯马盟书等实例,不难看出先秦盟誓大致是由三部分组成的:(一)盟誓缘起,即叙述各方之所以盟誓的原因;(二)遵誓要求。即列出盟誓各方所应遵守的具体条款;(三)违盟恶果,即参盟各方共同约定,如果盟誓者有不遵盟的,他们本人及家人,甚至其国家即将受到鬼神的严惩。
后代的盟誓文的体制大致沿袭先秦盟誓。刘勰在《文心雕龙·祝盟》中说:"夫盟之大体,必序危机,奖忠孝,共存亡,戮心力,祈幽灵以取鉴,指九天以为正,感激以立诚,切至以敷辞,此其所同也。"刘勰认为盟誓的大致规格,必定要叙述危机,奖励忠孝之心,约定生死与共,同心协力,请神灵鉴察,指上天为证,以真诚之心和恳切之辞来写盟誓。这可以说是对盟誓体制比较全面中肯的总结,如刘勰所盛赞的臧洪与刘琨的两篇盟誓,就是如此。《后汉书·臧洪传》说臧洪与诸牧守大会酸枣,设坛盟誓。臧洪先登坛,歃血而盟曰:"汉室不幸,皇纲失统。贼臣董卓,乘衅纵害,祸加至尊,毒流百姓,大惧沦丧社稷,翦覆四海。兖州刺史岱,豫州刺史伷,陈留太守邈,东郡太守瑁,广陵太守超等,纠合义兵,并赴国难。凡我同盟,齐心一力,以致臣节。陨首丧元,必无二志。有渝此盟,俾坠其命,无克遗育。皇天后土,祖宗明灵,实皆鉴之。"又如刘琨《与段匹磾盟文》: 天不静晋,难集上邦,四方豪杰,是焉煽动,乃凭陵于诸夏,俾天子播越震荡,罔有攸底。二虏交侵,区夏将泯,神人乏主,苍生无归,百罹备臻,死丧相枕。肌肤润于锋镝,骸骨曝于草莽,千里无烟火之庐,列城有丘旷之邑,兹所以痛心疾首,仰诉皇穹者也。臣琨蒙国宠灵,叨切台岳;臣磾世效忠节,忝荷公辅。大惧丑类猾夏,王旅陨首丧元,尽其臣礼。古先哲王,贻厥后训。所以翼戴天子,敦序同好者,莫不临之以神明,结之盟誓。故齐桓会于邵陵,而群后加恭;晋文盟于践土,而诸侯兹顺。加臣等,介在遐鄙,而与主相去迥辽,是以敢干先典,刑牲歃血。自今日既盟之后,皆尽忠竭节,以翦夷二寇。有加难于琨,磾必救;加难于磾,琨亦如之。缱绻齐契,披布胸怀,书功金石,藏于王府。有渝此盟,亡其宗族,俾坠军旅,无其遗育。 《文心雕龙·祝盟》盛赞"臧洪歃辞,气截云蜺;刘琨铁誓,精贯霏霜",可见这是先秦以后有代表性的盟誓作品。由于先秦时代的盟誓规范和完整的文本甚少,所以臧洪与刘琨两篇盟文,为我们了解古代盟誓文体提供了宝贵的文本。
先秦文献对于盟誓的记载往往只记其事,所载盟誓之文往往甚略,有的甚至阙然不载。《左传》桓公元年与郑伯盟于越,"盟曰:渝盟无享国!"这肯定是对于原本盟文的省略。而同一盟誓,在不同文献记载中,详略也不一。《左传》僖公九年:"齐侯盟诸侯于葵丘,曰:'凡我同盟,既盟之后,言归于好。'"非常简略,然而在《榖梁传》则记载:"葵丘之盟,陈牲而不杀,读书加于牲上,壹明天子之禁,曰'毋雍泉,毋讫籴,毋易树子,毋以妾为妻,毋使妇人与国事。'"但是在《孟子·告子下》篇中记载: 五霸,桓公为盛。葵丘之会,诸侯束牲载书而不歃血。初命曰:"诛不孝,无易树子,无以妾为妻。"再命曰:"尊贤育才,以彰有德。"三命曰:"敬老慈幼,无忘宾旅。"四命曰:"士无世官,官事无摄,取士必得,无专杀大夫。"五命曰:"无曲防,无遏籴,无有封而不告。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归于好。" 《孟子》所记录之盟,共有五则盟约。所以可以推断,史传中所载的盟誓之文,大体都只是截裁其中部分,并不是全文刊载。葵丘之会桓公与诸侯的盟誓,有些奇怪,倒像是道德方面的契约,这也许是春秋战国时期诸侯盟誓的一种方式吧。而在僖公三年《公羊传》记载诸侯的盟会,桓公在大会上提出各国共同遵守的盟约是:"无障谷,无贮粟,无易树子,无以妾为妻。"就是说不要阻断川谷,不要囤积粮食,不要变换当立的太子,不要以妾为妻,这些也都是道德方面的规范。相近的盟誓如《说苑·反质》所记载: 晋文公合诸侯而盟曰:"吾闻国之昏,不由声色,必由奸利。好乐声色者淫也,贪奸者惑也。夫淫惑之国,不亡必残。自今以来,无以美妾疑妻,无以声乐妨政,无以奸情害公,无以货利示下。其有之者,是谓伐其根素,流于华叶。若此者有患无忧,有寇勿弭。不如言者盟示之。" 所盟誓的内容与葵丘之会的盟誓相近,可见有些盟誓的内容可以超出战争的范围,是由主盟者对诸侯国礼义上的要求,但其目的也是为了提高主盟者的地位和号召力,增强其凝聚力。
三
诸侯盟誓之后,又常有"寻盟"之举,"寻盟"的本义是重申前盟或旧约,之所以要寻盟,正反映出盟誓之后,参盟者没有完全执行盟誓。《左传》哀公十二年: 吴子使大宰噽请寻盟,公不欲,使子贡对曰:"盟,所以周信也,故心以制之,玉帛以奉之,言以结之,明神以要之。寡君以为苟有盟焉,弗可改也已。若犹可改,日盟何益?今吾子曰'必寻盟',若可寻也,亦可寒也。"乃不寻盟。 吴王让太宰噽来寻盟,而子贡说,如果有盟约,就不能改变了。如果盟约可以重温,也就可以冷落。《左传》昭公十三年晋人将寻盟,齐人不同意说:"诸侯讨贰,则有寻盟。若皆用命,何盟之寻?"也就是说,诸侯讨伐有二心的国家,才有重温旧盟的必要。如果都听从命令,还重温什么旧盟?但是在春秋时代,寻盟几乎与盟誓一样,都是经常出现的。
有寻盟,也就有背盟。盟的目的是求其互相信任,而其前提恰是互相不信任,所以既盟之后经常出现不遵盟的情况。《左传》桓公十二年君子曰:"苟信不继,盟无益也。诗云'君子屡盟,乱是用长。'无信也。"盟誓越频繁,越反映出盟誓的不受尊重,故《诗》中把屡盟看成添乱。春秋时期,经常出现背盟的情况,尤其是小国,更是根据实际的利害关系随时调整与大国的盟约。《左传》襄公九年记载,郑国刚与晋国盟誓,载书说:"自今日既盟之后,郑国而不唯晋命是听,而或有异志者,有如此盟。"但不久,楚共王讨伐郑国,郑国马上背盟。郑国背盟的理由是,我们原先的盟约就说"唯强是从",只要是强大的国家我们就服从,现在楚师强大,我们当然要服从,实际上我们并无背盟。晋国是凭借武力要挟订盟的,这种盟约本来说没有诚信可言,神灵不会理睬在要挟情况下订立的盟约,只有真诚的盟誓神灵才会亲临,所以背叛与晋国订的盟约是完全正当的。这种既立盟又不一定遵盟的情况反映了当时人们对神、对现实、对信用等宗教与道德矛盾的态度,这是值得深入研究的。
春秋以至战国时代的誓盟,在许多情况下,其实是以强凌弱的结果,是弱者在强者军事的压迫之下,不得已而盟的,故出现所谓城下之盟,这实际上是不平等的条约。如郑国与晋国盟誓:"自今日既盟之后,郑国而不唯晋命是听,而或有异志者,有如此盟。"(《左传》襄公九年)这种盟誓仅仅体现强势国家单方面的意志,要求弱国对强国惟命是从,这是何等的不合理。但另一方面弱国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也会采用暴力劫持等非正常手段以强求对方订盟,这就是劫盟。《文心雕龙·祝盟》:"周衰屡盟,弊及要劫,始之以曹沫,终之以毛遂。"如《史记·刺客列传》记齐桓公与鲁庄公会盟,曹沫以匕首劫持齐桓公,要他退还侵占的鲁地。《史记·平原君列传》说秦围赵国邯郸,平原君去楚国求救欲结盟,长谈未果,门客毛遂按剑上前,陈述利害,终于迫使楚王订盟。据《史记》记载,此后"楚使春申君将兵赴救赵",还是遵守了盟约。可见人们宁愿冒险地采用非正常的手段来获得盟约,这种"要盟"、"劫盟"之所以出现,正说明事后盟誓仍有较强的制约性。"背盟"与"劫盟"正是从不同角度反映出当时人们对于盟誓普遍存在的相当矛盾复杂的心态。
我以为,古代文体也折射着人类文化与心理的发展和进化。盟誓之文含蕴着丰富的文化意义,忠信与礼义是人类走向阶级社会之后所急需具备的。正如《礼记·儒行》所说:"忠信以为甲胄,礼义以为干橹。"忠信与仁义,是当时人们维持社会秩序与自我保护的武器。盟誓文体的出现,正反映了人类对于彼此之间信用的需要和强调,而这种对信用的需要和强调的前提是不守信用的出现。正是社会出现尔诈我虞的现象,才需要作出所谓"我无尔诈,尔无我虞"的许诺。在浑浑沌沌的原始社会里,人们之间的信用不需要强调,它以天然的状态存在着。当e68a84e8a2ade799bee5baa6333人们感到需要强调信用之时,正是信任开始出现危机之日。《礼记·檀弓下》说:"殷人作誓而民始畔,周人作会而民始疑。"此语耐人寻味。《老子》三十八章则对人类社会发展作出这样的总结:"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这是以道家的观念来考察仁义道德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内在矛盾性。从某种角度来看,盟誓制度的出现,也正是反映出礼制是"忠信之薄而乱之首"的现象。
人们对于遵守信用的监察,此责职最先是由神秘的神灵和社会公理、舆论来担任的,最初人们对于鬼神的监督作用是深信不疑的,但现实教训了人们,守信者未必就受到神的保佑而失信者也未必就受到惩罚,同时强权的力量又远非公理与道德所能制约的。于是盟誓的作用自然也就趋于弱化,人们在盟誓的同时也要求以其他形式来辅佐盟誓的执行。故《左传》成公十三年说:"申之以盟誓,重之以昏姻。"在盟誓之外,增加婚姻联系,以血肉之躯来担保,要比神灵的监察和道德的约束更为实际。婚姻既是感情的联盟,某种程度上也具有人质的性质。由于盟誓约束力实际上不大,于是又出现人质之法,在盟会之外,以国君之子或有血缘关系的亲属为人质,以之作为实施盟约或其他许诺的保障。在极重亲情的古代中国,人质的作用是可想而知的。春秋时期以人质来取信也是非常早就出现的。如《左传》隐公三年,记载周平王与郑国互相以人作抵押。周平王的儿子狐到郑国作人质,郑庄公的太子忽到周朝作人质。于是《左传》的"君子曰"发了一番议论:"信不由中,质无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礼,虽无有质,谁能间之?……行之以礼,又焉用质?"《左传》宣公十二年,记楚国攻破郑国,郑襄公肉袒牵羊向楚庄公求和,楚庄公最后同意了,于是"潘尪入盟,子良出质。"楚国的潘尪入城结盟,郑国的子良到楚国做人质。这是以人质的方式来补充盟誓。以婚姻和人质作为盟誓的附加物以保障信用,可见鬼神对于人的威胁或者说人对于鬼神的敬畏在逐渐减弱,人们对于社会公理与道德约束能力也逐渐失去信心,这意味着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危机逐渐增大。人质之出现,其实反映出人们对于盟誓可靠性的怀疑,而从更本质的意义来看,是复杂残酷的现实,使人们对于以取信于鬼神的形式产生不信任感,这也许是人们认识能力的一种进步,同时,也意味着人类正逐渐从朴素、单纯而蒙昧走向现实和狡狯,神灵的作用已经让位给强权与暴力。但是既然还需要盟誓,也就意味着神灵的权威还没有完全退位,还有相当的力量。
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契约和法律的作用越来越大,人与人之间,族与族之间,国与国之间的关系,逐渐由法律与契约来协调和制约。当然,实际上就是强权与实力起着主导地位,强权取代了神权。秦汉以后,官方的盟誓大致流为形式,而不具备巨大的威慑力,盟誓在政治与外交中的作用明显弱化了。而在民间社会,盟誓传统从未断绝,它仍然保持着特有的威严与魅力,比如民间的结义拜盟与一些秘密社团都非常重视盟誓, 盟誓一直起着难以代替的重要作用,甚至在今天的日常生活之中也残存一些古老盟誓的遗迹。
以上是我们对于先秦盟誓文体及其文化本质所作的初步探讨,在盟誓这种文体上,交织着在当时那种特殊时代的社会生活之中,神权与强权、蒙昧与理智、诚信与猜疑的色彩。可以说,盟誓是中国古代历史最为悠久,文化内涵最为丰富的文体之一。在我们看来,盟誓制度的出现与衰落,盟誓传统的绵延不绝,是和人类文明与人性发展有密切关系的。
是我同盟的要齐心协力 没有二心
谁违背这个盟约的 必然死命 没有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