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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密这件事,在人类历史中源远流长。告密活动,依然在人类历史的进程中蓬勃开展,并在一些特定的国家和时间里,成为全民参与的大型团体行为艺术,古今中外的统治者都有过对“告密”的痴恋,今天,就来说说,告密这种行为是怎么不约而同地被中外统治者们宠幸的。
古希腊:苏格拉底死于告密
先来看看西方文明的发源地古希腊。早在王政时期,行使着绝对统治权的专制君主就依靠书吏来实现对整个社会生活的监控。这个书吏作为唯一掌握着文字的阶层,同时充当君主的耳目,专门去发现以及上报人民中的“异象”。
即便到了后来王权解体,仍有城邦沿袭这种“告密”机制,斯巴达就建立了最早的秘密警察,用来监视民众,比如发现有个奴隶好像很勇敢的样子,这是个危险信号啊,杀之。
在以民主制著称的雅典,政府只鼓励正义的对违法行为的告发,没有针对人民的专业密探。崇尚高贵品质的雅典人对那种监视和告发别人思想及言论的行为非常不齿,民间舆论都视告密者为小人。哲学家苏格拉底就认为“告密者不配称为人”。
但是,鼓励正义的告发在实施起来很容易就被滥用成告发别人的思想和言论。雅典也确实出现过这种悲剧——苏格拉底就因告密者控告其渎神和腐蚀雅典青年思想而被判死刑。但大体上说来,除非有人有窥探告发癖,或者存心想找不自在,或者实在财迷心窍,没几个人愿意当这种人人喊打的告密者角色。
罗马帝国初期:告密者的天堂
到了罗马帝国时期,这个告密就精彩了。古希腊的民主制完了,大海航行从此靠剁??舵手,终身拥有最高权力的元首上台了,对可能威胁统治的人,就必须加强控制,一大波告密者们就袭来了。罗马在抛弃共和制奔向帝制后,告来告去的风气比后宫还乱,尤其在几个暴君统治期间。
有一个皇帝康茂德因为自身荒淫无度,就看不惯廉洁奉公的人,觉得这些人品行这么端正是在无言地斥责他,一些告密者充分揣摩了君主的心理,告发那些对国家有重大贡献的人,康茂德则利用他们制造的“密报”杀害那些有才有德的人,告密者也因此平步青云。
而在罗马帝国初期,用告e799bee5baa6e79fa5e98193e4b893e5b19e331密这招来对付哲学家的伎俩更是屡试不爽。这一时期,哲学家对政权的最大威胁,就是坚持独立思想,不买皇帝的账。于是对付他们的基本套路是:皇帝授意告密者捕风捉影,再安个罪名最后通过审判除掉他们。
这一时期,罗马的司法有一个特点是重辩论,不重证据,如果一个告密者碰巧口才不错,那基本上就是要领盒饭的节奏。
中国的武则天
在中国,小打小闹的告密到了武则天时期就成了大规模使用和鼓励的准制度。
作为历史上第一位女皇帝,武则天女士上位还是承受了许多的波折和压力的,女性从政在唐朝就不受待见。她老人家刚上台,英国公徐敬业就起兵造反,虽然没成也把人吓得够呛。武则天女士坐不住了,为巩固还没坐热的政权,广开言路变成了告密成风。那时竟然有酷吏出了一本名为《告密罗织经》专著,专业教你如何通过告密整死别人。
最著名的就是朝堂门口的铜匦[guǐ],作用类似于今天的意见箱。想吐槽谁随时往里边儿塞小纸条就成。这还不够,武则天特地设置了一个专门机构——匦使院,派出大批名为“告事”的特务,收材料,玩监听,闹得不亦乐乎。更奇特的是,只要你想告密,就有奖可以拿,给官做、给吃的,不问真假。于是四面八方的告密者涌来,人们都不敢轻举妄动。
在那个时代被告密了怎么办,遗憾地告诉你,只能是死路一条了,为了配合告密,武则天时代还发明了众多酷刑,什么倒挂着用脑袋敲石头,用醋灌鼻子等等。
宋代:没点文化都不好意思告密
宋代是一个“文治”的时代,文人地位比较高。但是文人要是打起小九九告起密来也是相当可观。前面说了,古希腊就是用的文人当耳目。
我们来说一下这一时期被告密者盯上的一个冤大头——苏轼。宋神宗即位,锐意变法,但是苏轼和当时的改革总设计师王安石的意见不合。这是背景资料。
现在隆重介绍一位百科全书式的科学家、地理学家、物理学家、数学家、化学家、医学家、天文学家、水利专家、兵器专家、军事家,兼检举揭发高手——沈括。对于一个有着诸多伟大称誉的人,沈括有着独特的另一面——政治嗅觉异常灵敏,善于在别人的诗文中嗅出异味,捕风捉影。
言归正传。本来苏轼跟皇帝的意思不符合,被外放到杭州做通判,已经很惨了。作为两浙访廉使的沈括到了杭州跟苏轼叙旧,向这位大文豪求个墨宝,苏轼也就写了几首诗给他。没想到沈括返回京城后把这几首诗详加批注,自己解读了一番,说首首诗都涉嫌诽谤新法,攻击朝廷,呈给皇上。
他这一上呈,那些想拍王安石马屁的“新进”御史们找了一堆苏轼的诗词,从里面挖出他“包藏祸心,诽谤谩骂”的罪证,于是苏轼就被捉到“乌台”,最终在监狱里关了四个月后背贬到黄州,再然后就写出了传唱千古的“明月几时有”。
苏东坡和沈括的恩怨是个案。宋代实行的“告赏法”,倒是实实在在鼓动了民间的互相坚决揭发。“告赏法”规定,向官府报告不法行为,如偷盗、强奸、赌博,一旦告发查实,举报人可以拿奖。按理说这个法也没什么不对,但是用着用着,什么事情都可以“告赏”,比如养牛死了,可以告发;买了私盐,可以告发。于是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民间互相告发蔚然成风,“家家有告讦之忧,人人有隐落之罪,无所措手足矣”,社会风气相当败坏,“礼义廉耻之风衰矣”。
不过,宋代就算怎么个告密法,极少有被告发的文人被处以极刑的,因为开国皇帝赵匡胤为本朝立下了不得杀士大夫的祖训,要不然,苏大文豪几个脑袋都不够砍的。
明朝:不想成为好画工的打手不是好告密员
如果不幸生在朱元璋先生和朱棣先生在朝的时代,家里又恰巧做官,那只能说一句当心了。明朝复杂的告密系统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朱元璋先生登基后,觉得宰相这个职位太碍事,让他行使权力的时候施展不开手脚,就随手给废了,顺路设立了著名的锦衣卫这个特务组织,专门来监督臣民,以及太监们。
国子祭酒宋钠朝见朱元璋时被问道:“你昨天为什么生气?”这哥们儿心里正纳闷儿呢,在家里生个气怎么皇上也知道,朱元璋淡定地拿出一幅画像,画的正是宋钠生气的样子。特务们不仅监视了,还向皇上展示了高超的画技,细思极恐啊。
朱棣先生作为有着夺位黑历史的典型代表,最听不得风言风语了,除了锦衣卫,又组织太监成立了东厂,后来不少自发图强的太监成立了西厂,这几个组织除了告发别人,还相互监督,相互整人,死在他们手里的忠臣不在少数。不过到了明朝后期,皇帝比较弱,告密系统的实权就落在了太监手里,著名大太监魏忠贤就是这么干的。有人和三个朋友在家喝酒,一时兴起骂了他老人家一句,话音未落,瞬间有特务冲进来,抓走四个人。最可怕的是,他们肢解了那个骂人者,打赏了剩下三个人。分得这么清楚,窃听和告密之迅速之专业程度真是令人不得不服。
到了中央集权极端强化的清朝,出现“清风乱翻书”的文字狱也就不足为奇了。
摘自 “告密”文化是什么心态?
南汉大宝二年(公元959年)秋,17岁的荒淫皇帝刘长(左金右长)正在宫中与赐名“媚猪”的波斯女及嫔妃宫女玩耍嘻乐,突然,宦官许彦真神色紧张地跑进来,他跪伏于地,声称尚书右丞参政事(副宰相)钟允章在外谋反。
原来南汉重用宦官,有“太监王朝”之称,钟允章秉政后肃整纲纪,几次奏请诛除几个声名狼藉的宦官,被宦官们视为眼中钉,必欲除之而后快,这一天,钟允章去南郊巡视祀天的祭坛,他与礼官登坛后,四顾指挥摆设神位,许彦真望见,大呼:“这是谋反!”于是拔剑升坛,钟允章迎头喝叱,许彦真驰走进宫。刘长闻报后,不辨真假,下令将钟允章逮捕入狱,并派礼部尚书薛用丕负责审讯。钟允章与薛用丕是相交多年的朋友,便泣不成声地对他说:“吾今无罪,自诬以死固无恨,然吾二子皆幼,不知父冤,俟其长,公可告之。”没想到薛用丕竟将此话告诉了许彦真,“彦真闻之,骂曰:‘反贼欲使尔子报仇邪?’复入白长,并捕二子系狱,遂族诛之”(《新五代史•南汉世家》),钟允章因朋友的出卖而遭灭门之灾。三年后许彦真也被宦官龚澄枢使人告发“谋反”,全族被诛。
一、“告奸连坐”与“亲亲相隐”
“告密”,又可称为“告发”、“告讦”、“告奸”等,指向上司或有关部门揭露、揭发别人的隐私或短处。“告密”是为社会上的多数人所不齿的行为,但在几千年里却如长了翅膀的瘟疫虐行于大地,催残和折磨着无数人的肉体和心灵。中国成了“告密者”的天堂和乐土,“告密”成为缠绕中华文化挥斥不去的梦魇。
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告密者”是崇侯虎,那是商纣王时代,距今约3100年。纣王任命西伯昌(即周文王姬昌)、九侯、鄂侯为三公。九侯的女儿被纣王纳入后宫,因为不喜淫乐,纣王就把她杀掉,把九侯也剁成肉酱,鄂侯争辩几句,也被做成肉干,“西伯昌闻之,窃叹。崇侯虎知之,以告纣,纣囚西伯羑里”(《史记•殷本纪》)。崇侯虎能知道姬昌背后叹息一事,可见他和姬昌的关系也非同一般,但为了讨好纣王,竟干起了出卖朋友的下作事。姬昌心怀宏图大略,被囚七年里忍辱负重,甚至在长子伯邑被纣王杀死、作成肉羹时,“文王食之。纣曰‘谁谓西伯圣者?食其子羹尚不知也’。”(《史记》注引《帝王世纪》)以麻痹纣王,另一方面,潜心研究,将伏羲八卦演为十六卦、三百八十四爻,撰成《周易》。同时,姬昌的手下散宜生、闳夭素、姜子牙等人四处活动,“乃求有莘氏美女,骊戎之文马,有熊九驷,他奇怪物,因殷嬖臣费仲而献之纣”(《史记•周本纪》),在中国历史上首创“美人计”。纣王大喜过望,说:“此一物足以释西伯,况其多乎!”于是命令放掉西伯,并赐给他弓箭斧钺,让他有权征讨邻近的诸侯。纣王还装出一脸无辜的样子,告诉姬昌:“说你坏话的是崇侯虎这小子!”这有些像斯大林把高岗出卖给毛泽东,因为专制者内心也鄙视告密邀宠者。姬昌后来找了个机会讨伐崇侯虎,将其灭掉。
商鞅变法为秦灭六国奠定了国力基础,他在李悝《法经》的基础上制定了秦律,将“告奸”和“连坐”制度化、严密化:“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史记•商君列传》)。这一制度建立在“什伍”即里保户籍制基础之上,秦国从此变成了一个大军营、大集中营。这一举措招致了社会舆论的强烈反对,仅在都城“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商鞅采取严厉镇压、无情打击的方法,效果显著,当初的一些反对者改变态度,“有来言令便者”,商鞅却斥之道:“此皆乱化之民也”,把他们尽迁于边城,收到了“其后民莫敢议令”的奇效。商鞅把自商纣王、周历王开始的“钳制民口”、打压“言论自由”的铁血政策发挥到极致。支持商鞅变法的秦孝公死后,曾屡受商鞅羞辱的太子即位,是为秦惠王,“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发吏捕商君。商君亡至关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商君喟然叹曰:‘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到了走投无路的境地,才悟到其法之“敝”岂不过晚!害人到头终害己,商鞅最后被车裂分尸、满门抄斩。
“告密”,尤其是亲属之间的相互“告讦”,其恶果是整个社会伦理尽丧,人性受到严重的腐蚀,社会的长治久安终成泡影。先秦时的著名公案“直躬证父”便反映了当时社会上的争议和有识之士的忧郁。“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论语•子路》)孔子怀“博爱”之心,以风俗不同来间接谴责直躬的行为。连身为“法家”的韩非干脆把直躬杀掉了事:“其父窃羊,而谒之吏。令尹曰:‘杀之。’以为直于君而曲于父,报而罪之”(《韩非子•五蠹》)。吕不韦以秦国公子异人为奇货,赢得了一场政治豪赌,“直躬证羊”的故事在他的笔下便成了“下智上愚”的游戏:“其父窃羊而谒之上。上执而将诛之。直躬者请代之。将诛矣,告吏曰:‘父窃羊而谒之,不亦信乎?父诛而代之,不亦孝乎?信且孝而诛之,国将有不诛者乎?’荆王闻之,乃不诛也。”所谓“直躬”者竟强词夺理,方圆任情,把个荆王侃得头晕脑胀,只好将他放掉,吕不韦借孔子之口对此行为表示不屑:“孔子闻之曰:‘异哉!直躬之为信也。一父而载取名焉。’故直躬之信不若无信”(《吕氏春秋•当务》)。
随着儒家地位的确立,“父子相隐”的主张为后世接受,汉宣帝地节四年(前66年)颁布“亲亲得相首匿”的诏令:“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患祸,犹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汉书•宣帝纪》)。
此后“亲亲相隐”原则被历代所遵循,其要有三:一、亲属有罪相隐,不论罪或减刑;二、告发应相隐的亲属有罪,唐至明清的法律甚至规定,审案时如果命令得相容隐的亲属作证,涉案官员处刑;三、两类罪行例外,一是谋反、谋大逆、谋叛等重罪,因为这类罪或直接侵犯皇权,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另一类是亲属互相伤害罪,因为如果不容许告诉,被告人失去自我保护权利,家族关系也难以维护。
东晋元帝时,卫展为晋王大理,他上书反对“考子正父死刑,或鞭父母问子所在”的作法,因为“伤顺破教,如此者众。相隐之道离,则君臣之义废。君臣之义废,则犯上之奸生矣”(《晋书•刑法志》)。梁武帝三年八月,建康女子任提女坐诱口当死,其子景慈出庭,作证其母有罪,法官虞僧虬表示:“案子之事亲,有隐无犯,直躬证父,仲尼为非。景慈素无防闲之道,死有明目之据,陷亲极刑,伤和损俗。……景慈宜加罪辟。”(《隋书•刑法志》)景慈被判流放交州。元至治二年,驸马许纳之子苏拉告发说:“臣父谋叛,臣母私从人。”英宗斥之曰:“人子事亲,有隐无犯。今有过不谏,乃复告讦!”下命杀掉苏拉(《续资治通鉴卷二一一•元纪十九》)。
二、“告密”大行其道的四个朝代
“亲亲相隐”原则使亲属之间的相互告发大为收敛,但其他人,如乡里、朋友、同事、上下级之间的告发绵绵不绝,在统治者有意或无意的怂恿放纵下,时而暗流涌动,时而浊浪拍天。
自秦以后,在中国历史上发生过数次全国性的大规模告密运动,倾家荡产、人亡族灭者数以千、万计。
一次是汉武帝时“告缗”,严格说来,这是一次经济行为。汉武帝穷兵黩武、骄奢淫逸,国库为之匮乏。元狩四年(前119年)汉武帝颁布了“算缗”和“告缗”令,搜括财富。“算缗”就是对商人和手工业者征收财产税,规定商人财产每二千钱抽税一算(120钱),手工业者每四千钱抽税一算,非吏比者、三老、北边骑士的每辆车抽税一算,商人的车每辆征收二算,五丈以上的船每条征税一算。个人财产必须首先自报,如有隐瞒不报或自报不实的,鼓励知情者揭发检举,此即“告缗”。凡揭发属实,被告者的财产则全部没收,并罚戍边一年,没收的资产分一半给告发人,以作奖励。右内史义纵“以为此乱民,部吏捕其为可使者”(《汉书•酷吏传》),汉武帝知道后大怒,以“废格沮事”(即抵制破坏法令实施)的罪名将义纵弃市。于是全国算缗大行,告缗成风,“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亦如之。于是商贾中家以上大抵破”(《汉书•食货志第四下》)。北宋熙宁七年(1074年)实行“手实法”,类似于“算缗”和“告缗”,“其法,官为定立物价,使民各以田亩、屋宅、资货、畜产随价自占。凡居钱五,当蕃息之钱一。非用器、食粟而辄隐落者许告,获实,以三分之一充赏。”(《续资治通鉴卷七十•宋纪七十》)但因弊端丛生,仅实行一年便停止,中丞邓绾曾指出其危害和废止的原因:“凡民养生之具,日用而家有之,今欲尽令疏实,则家有告讦之忧,人怀隐匿之虑。商贾通殖货利,交易有无,或春有之而夏已荡析,或秋贮之而冬即散亡,公家簿书,何由拘录,其势安得不犯!徒使讼者趋赏报怨,畏怯者守死忍困而已。”
史称“则天革命”的武氏改朝换代,其完成和巩固的“杀手锏”之一便是“恐怖政策”——“起告密之刑,制罗织之狱,生人屏息,莫能自固”(《旧唐书•酷吏传上》)。垂拱二年(686年)三月,武则天采纳鱼保宗的建议,设置“铜匦”,类似于现代的“举报箱”。铜匦为方形,铜铸,当时设置了四个不同颜色的铜匦,列于朝堂四方,“青匦曰‘延恩’,在东,告养人劝农之事者投之;丹匦曰‘招谏’,在南,论时政得失者投之;白匦曰‘申冤’,在西,陈抑屈者投之;黑匦曰‘通玄’,在北,告天文、秘谋者投之”(《新唐书•百官志二》)。并设立“理匦使”的官职,专门负责开启检验。武则天诏旨地方,凡有欲进京告密者,州县不得询问详情,给予五品官的待遇,以驿马送其尽速来京,“虽耘夫荛子必亲延见,禀之客馆。敢稽若不送者,以所告罪之”(《新唐书•后妃传上》)。告密有功者予以封赏,“高者蒙封爵,下者被赉赐”(《新唐书•酷吏传》)。四方告密者蜂拥而起,来京向铜匦投书者络绎于途,“于是索元礼、来俊臣之徒,揣后密旨,纷纷并兴,泽吻磨牙,噬绅缨若狗豚然,至叛脔臭达道路,冤血流离刀锯,忠鲠贵强之臣,朝不保昏”(《新唐书•酷吏传》)。这个索元礼本是胡人,因告密得到武则天的赏识,被任命为游击将军,负责审理案件,死在他手下的达数千人。大臣入朝有时便突遭逮捕,从此音讯绝无,“故每入朝者,必与其家诀曰:‘不知重相见不?’(《旧唐书•酷吏传上》)一般军民亦难幸免,据《朝野佥载》,公元684年某日,十几个侍卫军士在客店饮酒作乐,一个人开玩笑说:“早知今日得不到功赏,不如去扶持庐陵王了。”这个“庐陵王”就是已被废黜的唐中宗李显。有一个人趁大家不注意离席走出,去向上司呈文告发,酒席还没散,羽林军已破门而入,把他们全部抓获,经审问属实,告发者授五品官衔,说那句话的人处斩,其余在场的人属于”知反不告“,一律处以绞刑(《太平广记卷二六三•无赖一》)。
明燕王朱棣以“靖难”为名,抢了侄儿建文帝的天下,他将方孝儒的十族(九族加门生朋友),共八百七十三人,当着方孝儒的面逐个处死,把方孝儒千刀万剐,随后“悉指忠臣为奸党,甚者加族诛、掘冢,妻女发浣衣局、教坊司,亲党谪戍者至隆、万间犹勾伍不绝也。抗违者既尽杀戮,惧人窃议之,疾诽谤特甚”。山阳平民丁钰告密其乡亲出语诽谤,因此而获罪者达数十人,“法司迎上旨,言钰才可用,立命为刑科给事中”(《明史•刑法志二》),告密成为“晋身”的捷径。朱棣设立分遣御史巡行天下的制度,鼓励官吏彼此告讦,恢复朱元璋时已废罢的锦衣卫,并于永乐十八年(1477年)设立东厂,从此厂卫合势,特务横行,流氓政治成了有明一代的特色。据史载,朝野内外均以刺探臣民隐私为乐事,“以故事无大小,天子皆得闻之。家人米盐猥事,宫中或传为笑谑,上下惴惴无不畏打事件者”。在天启朝魏忠贤专权时,有四人深夜饮酒于密室,一人喝得兴起,谩骂魏忠贤,另外三人吓得不敢出声,骂声未落,已有人冲入密室,立刻将四人押至魏忠贤所,“即磔骂者,而劳三人金。三人者魄丧不敢动”(《明史•刑法志三》)。满清统治者以少数民族的身份入主中华,为维持和巩固统治,在残酷镇压各地反抗的同时,大兴文字狱,在入关后的第五年(1648年)便发生毛重倬等仿刻《制艺序》案,其后愈演愈烈,仅在康、雍、乾三朝的百余年里文字狱多达百起,从乾隆三十九年到四十八年的十年则无年不有,而在乾隆四十三年竟达十起之多。皇帝事务繁杂,绝无可能遍览天下诗书,所以“文字狱”大都由告发而起,如康熙五十年(1711年)的戴名世《南山集》案,“当是时,文字禁网严,都御史赵申乔奏劾南山集语悖逆,遂逮下狱”(《清史稿•文苑传一》),两年后康熙下令将戴名世处斩,方孝标戮尸,是案牵连数百人。赵申乔身为都御史,疏参本为职责所在,但此事仍仍遭到指责,“申乔有清节,惟兴此狱获世讥云”,一世清誉毁于一旦。
进入二十世纪,推翻了皇权专制,建立了民主共和,谁承想血雨腥风仍弥漫神州,如仅因“舒芜献书(信)”一事而最终酿成的胡风案,遭难者便达一千多人,“大革文化命”更是史无前例,现在血仍未凝,风犹在耳,不需我来多言。
分析告密的原因,大致有四种:认为被告者的行为大逆不道,因而大义灭亲;被告者的言行可能导致连坐,为保护自身做出的选择;与被告者有私怨,借机报复;完全是利欲熏心。除第一种情形外,告密者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最后落得众叛亲离、身败名裂的下场。
告密者出卖他人隐私,同时也付出了自己作人的尊严。能置亲朋挚友于死地的人,可以想见其内心已经猥琐龌龊到何等地步。最典型的是唐代的宋之问,其一生可用八个字概括:“才华盖世,无耻之尤”。据史载,“之问弱冠知名,尤善五言诗,当时无能出其右者”(《旧唐书•文苑传中》),他在诗律方面成就尤大,“魏建安后迄江左,诗律屡变,至沈约、庾信,以音韵相婉附,属对精密。及之问、沈佺期,又加靡丽,回忌声病,约句准篇,如锦绣成文,学者宗之,号为‘沈宋’。语曰‘苏李居前,沈宋比肩’”(《新唐书•文艺传中》)。俗话说“文如其人”,但宋之问却是个例外。他曾给武则天当面首,为张易之持溺器(即便壶),在张氏兄弟被诛后,他被贬泷州(今广东罗定),次年春逃回洛阳,友人张仲之出手救援,让他住在自己家里,张仲之忠于唐室,与王同皎(中宗之女安定公主附马)等人密谋除掉武三思,因为他们把宋之问视为知己,疏于戒备,被宋之问得知,他竟指使其弟宋之逊的儿子宋昙暗中向武三思告密,导致王同皎等被斩首弃市,宋之问则“因丐赎罪,由是擢鸿胪主簿,天下丑其行”。睿宗即位,以“狯险盈恶”将宋之问流放钦州,随后赐死,“之问得诏震汗,东西步,不引决。祖雍请使者曰:‘之问有妻子,幸听诀。’使者许之,而之问荒悸不能处家事。”死到临头吓得屁滚尿流,不知所措。就是这么一个无耻无行的家伙,居然还曾作诗自诩说:”百尺无寸枝,一生自孤直“(《题张老松树》),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三、“四维不张,国乃灭亡”
在中国历史上长期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是儒家学说,其“礼义廉耻”、“忠孝仁义”的伦理思想与告密行为是格格不入的,因此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历史上的很多时期,告密也受到官方(至少是表面上)的谴责和抵制。
秦以暴政亡国的历史教训引起后世统治者的警觉,刘邦入关,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蠲削烦苛,兆民大说”(《汉书•刑法志》),之后萧何捃摭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汉初实行无为而治,萧规曹随,是以“衣食滋殖,刑罚用稀”。到汉文帝时,更废除连坐、肉刑等,贾谊屡次上疏,分析秦亡的原因之一:“其俗固非贵辞让也,所上者告讦也;固非贵礼义也,所上者刑罚也。使赵高傅胡亥而教之狱,所习者非斩劓人,则夷人之三族也。故胡亥今日即位而明日射人,忠谏者谓之诽谤,深计者谓之妖言,其视杀人若艾草菅然。岂惟胡亥之性恶哉?彼其所以道之者非其理故也”(《汉书•贾谊传》),这代表了多数朝臣的看法和主张,“而将相皆旧功臣,少文多质,惩恶亡秦之政,论议务在宽厚,耻言人之过失。化行天下,告讦之俗易”(《汉书•刑法志》)。
在唐太宗时期,侍御史权万纪与李仁发二人均以告讦而得到唐太宗的宠信,由是诸大臣数被谴怒,魏征进谏说:“万纪等小人,不识大体,以讦为直,以谗为忠。陛下非不知其无堪,盖取其无所避忌,欲以警策群臣耳。而万纪等挟恩依势,逞其奸谋,凡所弹射,皆非有罪。陛下纵未能举善以厉俗,奈何昵奸以自损乎!”魏征一针见血,揭穿了君主利用小人的心理,即“取其无所避忌,欲以警策群臣”,尤其是最后两句话说得很重,太宗不以为杵,认为言之有理,赏赐魏征绢五百匹,“久之,万纪等奸状自露,皆得罪”(《资治通鉴卷一九三•唐纪九》)。
宋王朝虽然没有统一中国,而且在军事上疲惫无力,但它铲除了贵族门阀制度,统治阶层几乎全由寒门士大夫充当,儒者受到礼遇和重用,宋朝几乎成了中国知识群体的乐园。翻检史书可以发现,宋代是对“告密”行为打击最力的时代。
皇佑元年(1049年),监察御史陈旭等上言:“比岁臣僚有缴奏交亲往还简尺者,朝廷必推究其事而行之,遂使圣时成告讦之俗。自今非情涉不顺,毋得缴简尺以闻;其官司请求非法,自论如律。”仁宗从之(《续资治通鉴卷五十•宋纪五十》)。这大概是历史上第一次指斥缴纳私人往来信件、并以之定罪,而且严禁此类行为。皇佑四年(1052年)林献可修书一封,叫他儿子送交谏官韩绛(后为宰相),信中“多斥中外大臣过失”,韩绛不敢隐瞒,告知皇帝,但仁宗却说:“朕不欲留中,恐开告讦之路。第持归焚之”(《续资治通鉴卷五十三•宋纪五十三》),叫他拿回家去烧掉。嘉佑五年(1060年),殿中侍御史吕诲上书:“比来中外臣僚多告讦人罪,既非职分,实亦侵官;甚者诋斥平素之缺,暴扬暖昧之事,刻薄之态,浸以成风,请惩革之。”仁宗采纳他的建议,颁布诏书,“诏戒上封告讦人罪或言赦前事,及言事官弹劾小过不关政体者”(《续资治通鉴卷五十九•宋纪五十九》)。高宗于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十一月下诏:“近岁以来,士风浇薄,恃告讦为进取之计,致莫敢耳语族谈,深害风教。可戒饬在位及内外之臣,咸悉此意。有不悛者,令御史台弹奏,当置于法。”(《续资治通鉴卷一三0•宋纪一三0》)次日三省枢密院令刑部开具告讦者姓名,议加黜罚:“倾者轻儇之子,辄发亲戚箱箧私书,讼于朝廷,遂兴大狱,因得美官。缘是相习成风,虽朋旧骨肉,亦相倾陷,取书牍于往来之间,录戏语于醉饱之后,况其间固有暖昧而傅致其罪者,薄恶之风,莫此为甚!”十二天后,刑部开具出一个九e799bee5baa6e59b9ee7ad94336人名单,这些人均被革职惩处。
即使在满清文字狱正炽期间,亦有人仗义执言,指斥其非,如曹一士(官至御史、给事中)在乾隆初年便上疏,“请宽比附妖言之狱,并禁挟仇诬告”,他指出:“比年以来,小人……往往挟睚眦之怨,借影响之词,攻讦诗文,指摘字句。有司见事风生,多方穷鞫,或致波累师生,株连亲故,破家亡命,甚可悯也。……使以此类悉皆比附妖言,罪当不赦,将使天下告讦不休,士子以文为戒,殊非国家义以正法、仁以包蒙之意”,因此建议“嗣后凡有举首文字者,苟无的确踪迹,以所告之罪依律反坐,以为挟仇诬告者戒。庶文字之累可蠲,告讦之风可息矣”(《清史稿列传九十三•曹一士传》)。据说“上亦如其议”,事实上乾隆口是心非,只是虚与委蛇,照样我行我素,屠糜天下。曹一士“在言官未一岁,而所建白皆有益於民生世道,朝野传诵。闻其卒,皆重惜之”,受到世人的敬重。
任何社会都有自己的伦理规范,如古代中国的儒家体系,现代社会的人权理念;社会的有效运转,或曰“长治久安”,均建立在对这些伦理规范的维护和支持之上,如果对其粗暴践踏或慢性腐蚀,最终将导致“亡国灭种”,此即古人所阐释的“四维不张,国乃灭亡”(《史记•管晏列传》)的道理。
“告密”无疑是一种严重的社会腐蚀剂,如果任其风行,人人自危,搞到“亲朋挚友亦须防”的地步,像《红楼梦》中探春冷笑着说的:“咱们倒是一家子亲骨肉呢,一个个不像乌眼鸡,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第七十五回),其结果必然是正人君子侧目,小人无赖扬眉,那实在是社会的悲哀,民族的悲哀,遑论什么“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