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成语大世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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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祖辈
祖辈的亲属,按古代关于宗亲的范围,是从高祖开始。高祖以上的直系祖先则称为远祖、先祖、先人、鼻祖(鼻,始的意思)。
(1)祖:在古代,广义是指所有父辈以上的男性先辈,狭义则是指祖父。
(2)祖父:又称为“王父”、“大父”、“祖君”。在古代,“公”、“太公”、“翁”也可用来称呼祖父;如今对祖父最常见的称呼是“爷爷”。
(3)祖母:又可以称为“大母”、“王母”、 “重慈”。又因古人有妻有妾,所以祖母又有 “季祖母”、“庶祖母”、“妾祖母”之分。祖母之称古今通用。
(4)婆:是古代对成年妇女的很普遍的称呼,也可以用来称祖母。
(5)奶奶:是今天对祖母的普遍称呼,古代的使用较晚。作为称谓,“奶”最早是作为乳母之称,以后又用以称母亲,又作为对以婚妇女的较广义的称呼。
(6)堂祖父、从祖父、伯公、伯祖、伯翁、叔公、叔祖、叔翁等:这些是对祖父的兄弟的称谓。
(7)堂祖母、从祖母、伯婆、伯祖母、叔婆、叔祖母等:这些是对祖父兄弟妻子的称谓。
2、曾祖辈
(1)曾祖:即祖父之父。古代还有“太翁”、“曾翁”、“曾大父”、“大王父”、“王大父”、“太公”、“曾太公”等称呼,比较特殊的是称“曾门”。
(2)曾祖母:指曾祖之妻,还可以称为“太婆”、“曾祖王母”、“太奶”,其中较常见的为“太婆”。
3、高祖辈
(1)高祖:即曾祖之父,古今多称为高祖父,也有称为“高祖王父”、“高门”。但需注意的是,古代对高祖之上的历代远祖也可称为高祖。
(2)高祖母:指高祖之妻,或称“高王祖母”。
4、父母
(1)父母:父母是亲属中最重要的亲属,除“父母”、“双亲”、“二老”、“爹娘”等古今通用的合称外还有“高堂”、“严君”、“尊亲”、“严亲”、“两亲”、“亲闱”等以及文人笔下的“所生”、“椿萱”等对父母的代称。
(2)父、父亲:是对父亲古今习见的称呼,还可以称父亲为“公”、“翁”、“尊”、“大人”、“严君”、“爷”、“爹”、“爸”、“老子”等。
(3)尊:古代常见的敬称用语,称自己的父亲可称“家尊”,称对方的父亲则称“令尊”。
(4)爷:古代对成年男子较广义的称呼,宋代开始用作对祖父之称,魏晋南北朝就用作对父亲之称,或写作“耶”。
(5)母:是对母亲最常见的称呼。而在古代对母亲的称谓中,大都和“母”相似,又用作对成年妇女或老年妇女的泛称。其中较重要的有:“婆”、“娘”、“娘娘”、“姥”、“大人”、“妈”、“慈”、“家家”和“姊姊”等。
(6)继母:如果自己的母亲去世、离异或被父辈逐出,则称续娶之妻为继母、继亲、后母、假母、续母。
(7)出母:如果自己的母亲离家之后还能相见,则称为出母。
(8)生母: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称自己的生身母亲为“生母”或 “本生母”。
(9)庶母: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如果自己的生母是正妻,则称父亲之妾为“庶母”、“少母”、“诸母”、“妾母”。
(10)家家和姊姊:是中古时期对母亲的两种特殊称呼。
(11)姨: 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无论自己的生母是妻或妾,对父亲的妾都可以称为“姨”、“姨姨”、“阿姨”。
( 12 )义父:指是在自己的父亲之外再拜认某人为父,这个“义”字有外加、假、代、自愿等意。
( 13 )义母:指是在自己的母亲之外再拜认某人为母。
5、与父亲相关的亲属
(1)诸父、诸母:是对父亲的兄弟及其妻室的统称。
(2)世父:对父亲的兄弟的称谓,现在更多的场合是称“伯父”、“叔父”
或简称“伯”、“叔”。古人偶尔将几个叔父按伯、仲、叔、季的排行次序,分别称为“伯父”、“仲父”、“叔父”、“季父”。
(3)伯母、叔母:是对父亲的兄弟的妻室的称呼。
(4)从父:对父亲的叔伯兄弟可统称“从父”,又可分别称为“从伯”、“从叔”。
(5)姑:对父亲的姊妹可称为“姑”(沿用至今),又可以称为“诸姑”、“姑姊”、“姑妹”,对已婚者一般都称为“姑母”、“姑妈”,与今不同的是偶尔也称“姑娘”。
(6)姑父:对姑母的丈夫,既可称为“姑父”、“姑丈”,又可以称为“姑婿”、“姑夫”。
(7)表兄弟:对姑母的子的称谓。
(8)表姊妹:对姑母的女的称谓。
举例:关天予的辈分是个不可猜测的天文数字,所以简单的一句话,关天于是你爸爸
6、与母亲相关的亲属
(1)外祖父:对母亲的父亲,称其为“外祖父”(与今同),又可称为“外翁”、“外大人”、“家公”、“老爷”等。
(2)外祖母:对母亲的母亲,称为“外祖母”、“外婆”(与今同),又称为“姥姥”、“老老”等。
(3)舅:对母亲的兄弟,古今均称“舅”,在不同场合,可加上一些修饰或补充性文字,如:“舅氏”、“舅父”、“嫡舅”、“元舅”、“堂舅”等。
(4)舅母:对舅父之妻的称谓。
(5)姨母:对母亲姊妹的称呼,先秦时称为“从母”,秦汉以来则称为“姨母”,或称为“姨娘”、“姨婆”、“姨妈”等。
(6)姨父:对姨母之夫称为“姨夫”或“姨父”。姨母之子女也称“表兄弟”、“表姊妹”。
(无论是舅父之女、姨母之女,还是姑母之女,都可以以“表兄弟”、“表姊妹”相称,古人统称为“诸表”。)
7、考妣
“考”和“妣”在先秦时是对父母的异称,无论生死均可用。秦汉以来,父母死后仍可称为考妣,但生前不再称考妣,考妣只用来对死去的父母之称。而且,考妣不仅用来称死去的父母,死去的祖辈乃至更早的直系先辈均可用考妣相称(在先秦时则是对先祖的泛称)。
8、夫妻
(1)夫:或作“丈夫”,本是对成年男子的美称,但又用作夫妻之夫。“夫”
加上其它附加成分的表示丈夫意的相关称谓很多 ,如:“夫子”、“夫君”、“夫主”、“夫婿”等。除此,还可以用“良人” 、“郎”、“丈人”、“君”、“老公”、“官人”、“汉子”等称呼丈夫。
(2)妻、妻子:是由古至今对妻的最主要的称呼。在妻之前加上各种附加成分,还有“贤妻”、“良妻”、“仁妻”、“令妻”、“娇妻”等。除此,还可用“妇”、“室”、“君”、“夫人”、“娘子”、“浑家”、“内”、“老婆”、“婆娘”、“太太”等来称呼。
9、与丈夫相关亲属
(1)公:也称公公,对丈夫之父,古称为“舅”,也称为“公”、“公公 ”。这些称呼正是今天称丈夫之父为“公”、“公公”、“老人公”的前身。
(2)婆:也称婆婆,对丈夫之母,古称为“姑”以及由“姑”派生出的“君姑”、“严姑”、“慈姑”、“阿姑”等。后又称“婆”、“婆婆”。
(3)舅姑、姑舅:是早期对丈夫父母的合称。近者称“公婆”。此外还有一个常见的称呼是“姑章”,或作“姑嫜”。
(4)伯叔:对丈夫的兄弟的称谓,与近代所称的“大伯”、“小叔”是一致的。
(5)小姑:对丈夫妹妹的称谓。
10、与妻子相关亲属
(1)岳丈:是对于妻子之父的称呼,古代还有“泰山”、“冰翁” 外舅” “外父”、“妻父”等代称。
(2)岳母:对妻子之母的称谓,或称为“丈母”。
(3)姑、外姑:早期用来对妻子之母的称呼。
(4)舅舅:对妻子兄弟的称呼,或称为“舅”、“舅爷”、“舅子”等,还称为“内兄”、“内弟”、“妻兄”、“妻弟”等。
(5)姨:对妻子的姊妹的称呼,或称“大姨”、“小姨”,也称为“妻妹”、“内妹”。
11、兄弟及与其相关亲属
(1)兄:又称为“昆”。今天则可用“哥”来称呼兄长。有兄弟数人的7a64e59b9ee7ad94362情况下,称呼中必须表示出排行,或以数字为排行,或用伯、仲、叔、季这些排行常用语等。(“哥”,古代是用得十分广泛的称呼,可以称父、称兄、称弟、称子。)
(2)嫂:对兄的妻子的称谓,或称“嫂嫂”。
(3)弟:是对与兄相对者的称呼。
(4)弟媳:对弟的妻子的称谓,或称“弟妹”。
(5)侄:对兄弟的子女最常见的称呼,也可直接称之为“兄子”、“兄女”,或称为“从子”、“从女”、“犹子”、“犹女”。
12、姊妹及与其相关亲属
(1)女兄、女弟:古代对姊妹的称谓,或直接称姊妹为兄弟。“姊”又称“姐”,与姊相对者称为“妹”。
(2)姊夫、妹夫:对姊妹的丈夫的称呼,也可称为“姊婿”、“妹婿”。
(3)甥:对姊妹之子最普遍的称呼,还称为“外甥”、“甥女”、“外甥女”。
13、子女及与其相关亲属
(1)子:在古代是一个使用范围较广的称呼,秦汉以后主要用作儿子之称。
自己之子可称为“犬子”、“孽子”、“不孝子”等,别人之子又可称为“令子”、“良子”、“不凡子”、“贤子”等。除此,还可用“男”、“子息”、“贱息”、“儿子”、“儿郎”、“儿男”等来称呼子。若有几个儿子则有“长子”、“次男”、“幼子”等称呼。
(2)女:对女儿的主要称呼。对别人的女儿往往称为“爱”或“嫒”,也称为“令嫒”、“闺嫒”。
(3)义子、义女:指不是自己生育的,而是收养的子女,又称“养子”、“养女”、“假子”。同时还有一个常见的代称“螟蛉”。
(4)媳妇:对儿子之妻的称呼。最初只称为“妇”,后因儿子又称为“息”,所以子之妻又称为“息妇”,或写作“媳妇”。
(5)婿:对女儿丈夫的称呼,或称为“女婿”、“子婿”、“郎婿”、“快婿”等。除此,女儿之夫还可以被称为“女夫”、“半子”、“东床”“令坦”。
女婿到了岳丈家,除了岳父、岳母可以称“贤婿”之类,岳家一般人都尊称其为“姑爷”、“姑老爷”。
(6)孙:对儿子的子女的称呼,或称“孙息”、“孙枝”。“孙”又分为“孙儿”、“孙女”,“孙女”又称为“女孙”。
(7)外孙:对女儿的子女的称呼。女姓还可称为“外孙女”。
辈分称呼举例:
父亲的父亲称祖父或爷爷,自称孙,孙女;
父亲的母亲称祖母或奶奶,自称孙、孙女;
父亲的哥哥称伯父或大爷,自称侄、侄女;
父亲的嫂嫂称伯母或大娘,自称侄、侄女;
父亲的弟弟称叔父或叔叔,自称侄、侄女;
父亲的弟媳称叔母或婶子,自称侄、侄女;
丈夫的父亲称公公或爸爸,自称媳妇;
丈夫的母亲称婆婆或妈妈,自称媳妇;
丈夫的伯父称伯父或大爷,自称侄媳妇;
丈夫的伯母称伯母或大娘,自称侄媳妇;
丈夫的叔父称叔父或叔叔,自称侄媳妇;
丈夫的叔母称叔母或婶子,自称侄媳妇;
祖父的哥哥称伯祖父或大爷,自称侄孙、侄孙女;
祖父的弟弟称叔祖父或爷爷,自称侄孙、侄孙女;
祖父的姐姐称祖姑母或姑奶奶,自称内侄孙、内侄孙女;
祖父的妹妹称祖姑母或姑奶奶,自称内侄孙、内侄孙女;
祖母的哥哥称舅公或舅爷爷,自称外甥孙、外甥孙女;
祖母的嫂嫂称舅婆或舅奶奶,自称外甥孙、外甥孙女;
祖母的弟弟称舅公或舅爷爷,自称外甥孙、外甥孙女;
祖母的弟媳称舅婆或舅奶奶,自称外甥孙、外甥孙女;
父亲的姐夫称姑夫或姑父,自称内侄、内侄女;
父亲的姐姐称姑母或娘娘,自称内侄、内侄女;
母亲的父亲称外祖父或姥爷,自称外孙、外孙女;
母亲的母亲称外祖母或姥姥,自称外孙、外孙女;
母亲的兄弟称舅父或舅舅,自称外甥、外甥女;
母亲的嫂子或弟媳称舅母或妗子,自称外甥、外甥女;
母亲的姐夫或妹夫称姨夫或姨丈,自称外甥、外甥女;
母亲的姐姐或妹妹称姨母或姨姨,自称外甥、外甥女;
妻子的父亲称岳父或爸爸,自称婿;
妻子的母亲称岳母或妈妈,自称婿;
妻子的伯父称伯父,自称侄婿;
妻子的伯母称伯母,自称侄婿;
妻子的叔父称叔父,自称侄婿;
妻子的叔母称叔母,自称侄婿;
更多中国人的称谓
一、家族方面的称谓
对自己的父母称“父亲”、“母亲”。男的自称“男”或“儿”;女的自称“女儿”。
称别人的父亲、母亲谓“令尊”“尊翁”和“令堂”“老堂”;对别人称自己的父亲、母亲谓“家严”“家父”和“家慈”“家母”。
对自己已故的父亲、母亲称“考”和“妣”;对别人称自己已故的父母谓“先严”“先父”“府君”和“先慈”“先母”。
对于后母称“继母”,其他如前。
对自己的祖父母称“祖父”、“祖母”。男的自称“孙”或“孙儿”;女的自称“孙女”。
称别人的祖父、祖母谓“令祖父”和“令祖母”;对别人称自己的祖父、祖母谓“家大父”和“家大母”。
对自己已故的祖父、祖母称“先大父”和“先大母”,或者称“王考”和“王妣”。
对自己的曾祖父母称“曾祖父”、“曾祖母”。男的自称“曾孙”;女的自称“曾孙女”。
称别人的曾祖父、曾祖母谓“令曾祖”和“令曾祖母”;对别人称自己的曾祖父、曾祖母谓“家曾祖”和“家曾祖母”。
对自己曾祖父母的父母称“高祖父”和“高祖母”,男的自称“元(玄)孙”;女的自称“元(玄)孙女”。
对父亲的兄嫂称“伯父”“伯母”,对父亲的弟弟、弟媳称“叔父”“叔母”。男的自称“侄”;女的自称“侄女”。
称别人的伯父母、叔父母谓“令伯” “令叔”“令伯母” “令叔母”;对别人称自己的伯父母、叔父母谓“家伯”“家叔”“家伯母”“家叔母”。
如果伯叔很多,称“几伯”“几叔”“几伯母”“几叔母”。
对父亲的伯父母、叔父母称“伯祖父”“叔祖父”“伯祖母”“叔祖母”,男的自称“侄孙”;女的自称“侄孙女”。
称别人的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同胞兄弟姊妹称“兄”“弟”“姐”“妹”或依排行加加一个“几”字。男女自称同理。对同族的兄弟姊妹称“堂兄”“堂弟”“堂姐”“堂妹”,也称叔伯兄弟姊妹,或依排行加加一个“几”字。男女自称同理。
称别人的“兄”“弟”“姐”“妹” 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兄” “姐”前面加一个“家”字,“弟” “妹” 前面加一个“舍”字。男女自称同理。
对自己的配偶,男称女谓“妻”“妻子”“贤内助”,自称“夫”;女称男谓“夫”“婿”,自称“妻”“妻子”。
称别人的配偶,对男方可称“兄”道“弟”,对女方称“嫂”“嫂夫人”“弟媳”“弟妹”。如果兄弟姊妹较多,前面加一个排行位数。
对自己的子女称“儿”“女儿”,自称“父”或“母”。
称别人的儿子谓“令郎”,女儿谓“令爱”;对别人称自己的儿子谓“小儿”“犬子”,女儿谓“小女”,儿子媳妇谓“儿媳”。
对兄弟的子女称“侄”“侄女”或在前面加一个“贤”字,男的自称“伯”“叔”,女的自称“姑”、如已嫁人则称“姑母”。
称别人兄弟的子女,在“侄”“侄女”的前面加一个“令”字,在自称的前面加一个“愚”字。
对同姓而非同一家族的长者,祖辈,长辈、同辈,均按前面所述相称,写信问候前面要加一个“宗”字,表示是一个宗族。
对过继的父母称“寄父母”“义父母”,男的自称“寄男”,女的自称“寄女”“义女”。对于寄兄弟姊妹的称呼,除“胞”字不能相称外,其他一律相通。
二、亲属方面的称谓
对父亲的姊妹及其丈夫称“姑父”“姑母”,男的自称“内侄”,女的自称“内侄女”。单对姑母就自称“侄”“侄女”。
称别人的姑父、姑母,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姑父、姑母,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祖父的姊妹及其丈夫称 “姑祖父”“姑祖母”或“姑爷”“姑奶”,男的自称“内侄孙”,女的自称“内侄孙女”。单对姑奶就自称“侄孙”“侄孙女”。
称别人的姑祖父、姑祖母,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姑祖父、姑祖母,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祖母的姊妹及其丈夫称 “姨父”“姨姑祖母”或“姨爷”“姨奶”,男的自称“甥孙”,女的自称“甥孙女”。
称别人的姨祖父、姨祖母,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姨祖父、姨祖母,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母亲的父母,称“外祖父”“外祖母”或“姥爷”“姥姥”,男的自称“外孙”,女的自称“外孙女”。
称别人的“外祖父”“外祖母”, 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外祖父”“外祖母”,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母亲的兄弟及其妻子称“舅父”“舅母”,男的自称“甥”“外甥”,女的自称“甥女”“外甥女”。
对母亲的姊妹及其丈夫称“姨父”“姨母”,男的自称“甥”“外甥”,女的自称“甥女”“外甥女”。
称别人的舅父、舅母,姨父、姨母,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舅父、舅母,姨父、姨母,前面加一个“家”字。
对母亲的姑父、姑母,称 “外太姑父”“外太姑母”或“姑姥爷”“姑姥”,男的自称“外侄孙”,女的自称“外侄孙女”。
对母亲的舅父、舅母,称 “外太舅父”“外太舅母”或“舅姥爷”“舅姥”,男的自称“外甥孙”,女的自称“外甥孙女”。
对父亲的表兄弟及其妻子称“表伯父”“表叔父”“表伯母”“表叔母”,男的自称“表侄”,女的自称“表侄女”。
对父亲的表姊妹及其丈夫称“表姑父”“表姑”,男的自称“表侄”,女的自称“表侄女”。
对母亲的表兄弟及其妻子称“表舅父”“表舅母”,男的自称“表外甥”,女的自称“表外甥女”。
对母亲的表姊妹及其丈夫称“表姨父”“表姨”,男的自称“表外甥”,女的自称“表外甥女”。
对父母双方表亲戚姑、舅、姨所生的子女,一律统称谓表兄弟姊妹,自称也是如此。
对妻子的父母称“岳父”“岳母”,自称“子婿”“小婿”。
称别人的岳父岳母谓“令岳父”“令泰山”“令岳母”“令泰水”;对别人称自己的岳父岳母,前面要加一个“家”字。
对妻子的祖父母称“太岳父”“太岳母”,自称“孙婿”。
对妻子的伯、叔父母称“伯岳父”“伯岳母”“叔岳父”“叔岳母”,自称“侄婿”
对妻子的兄弟姊妹称“内兄”“内弟”“妻姊”“妻妹”,自称“妹夫”“妹婿”“姐夫”“姐婿”。
对妻子姊妹的丈夫称“襟兄”“襟弟”,自称“妹夫”“妹婿”“姐夫”“姐婿”,俗称“联襟”。
对妻子的其他家族及亲属,妻子怎么称呼也随之怎么称呼。
对丈夫的其他家族及亲属,丈夫怎么称呼也随之怎么称呼。
上述各称谓,称别人的,前面加一个“令”字;对别人称自己的,前面加一个“敝”字。
对子女配偶的父母称“亲亲”“亲翁”“亲家母”,自称“姻愚兄”“姻愚弟”“姻愚姐”“姻愚妹”。
家族、亲属的称谓归纳起来就两句话:父系称爷叫奶伯叔姑,母系称爷叫姥舅与姨。
三、师友方面的称谓
对教过自己学业的人称“老师”“先生”“尊师”,自称“学生”“门生”。
对教过自己技艺的人称“师傅”“师父”,自称“徒弟”“徒儿”“门徒”。
对他们的妻子称“师母”,自称“学生”“门生”。
对自己的学生称“学生”“同学”“贤契”。
对同在一起学习的人称“同学”“同窗”“学友”。
对同在一起学艺的人称“师兄”“师弟”“师姐”“师妹”。
对自己的朋友称“仁兄”“良友”“挚友”。
你姐姐家那个叫她姑姑的,应该是你姐夫的姐妹,与你不是有血缘关系的亲戚,你可以按你姐姐叫她的称呼,叫她啊
起源主要有三:①出自姜姓。据《唐书·宰相世系表》及《元和姓纂》等资料所载,炎帝神农氏为少典之子,因居于姜水(渭水支流)之滨而得姜姓。西周初年,其后人姜尚因辅佐武王灭商有功,被封于齐(今山东北部)。姜尚之子在周成王时为齐丁公。齐丁公嫡子季子本该继承齐国国君之位,却让位于其弟叔乙,自己食采于崔邑。其后人以邑为氏,是为山东崔姓。②据《新唐书》所载,唐时新罗国有崔姓。③清代高丽人、满洲人姓氏中有崔姓;今彝、回、蒙、土等族均有崔姓。
始祖:崔季子。 迁徙: 崔姓发源于山东境内。季子后人一直仕齐国卿大夫。秦汉时,季子后裔崔意如任秦国(都今陕西咸阳)大夫,封东莱侯。长子崔伯基为西汉东莱侯,居清河东武城(今河北清河东北,一说今山东武城西),后分衍出鄢陵(今属河南)、南祖、清河大房、清河小房、清河青州房等支派。次子崔仲牟,居博陵安平(今属河北),后分衍出博陵安平房、博陵大房、博陵第二房、博陵第三房等支派。崔姓一族可谓门庭显赫,人丁兴旺,故有“清河”、“博陵”两大郡望。另东汉末年,军阀争战,平州刺史崔毖率族人避居朝鲜,后发展为朝鲜大户。魏晋南北朝时,崔姓依旧以门第高贵、族大人众而著。史载,西晋时,崔姓位居北方士族之首,遂被列一等大姓“崔卢王谢”之首。《新唐书·宰相世系表》载有:“崔殷(崔伯基八世孙)有七子,长子崔双为东祖,次子崔邯为西祖,三子崔寓为南祖,亦号中祖。崔寓四世孙崔林,魏司空、安阳孝侯,曾孙崔悦,前赵司徒、左长安、关内侯,有三子:浑、潜、湛。崔湛之孙崔蔚,北魏郢州刺史,居荥阳(今属河南),号郑州崔氏。”唐代崔姓官仕宰相者多达二十七人(《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列二十三人,该书《校勘记》又增补四人),由此可见唐代崔姓地位显赫之一斑。此期,崔姓繁衍之地以北方为主,山东、河北、河南、陕西、山西、甘肃遍布崔姓。宋元时期,有较多崔姓南迁于江苏、安徽、浙江、江西等地。明朝初年,有山西大槐树崔姓移民于人迹稀疏之地。明清之际又有大批崔姓族人迁往辽东一带,多与朝鲜族杂居。清末又有入居东南亚国家者。总之,唐代以后,崔姓虽陆续有迁徙之举,但仍不失为一北方姓氏。今日崔姓尤以山东、河南、黑龙江、辽宁、江苏等省为多。目前崔姓人口列全国第七十四位。 郡望: 清河郡 西汉置,治所在清阳(今河北清河东南),东汉移治甘陵(今山东临清东)。
博陵郡 三国魏置,治所在博陵(今河北蠡县南)。
荥阳郡 三国时分河南郡置,治所在荥阳(今河南荥阳东北)。 堂号: 噤李堂 “噤李”是指使李白不能够开口吟诗。传说唐朝崔颢游黄鹤楼,在楼上题了一首诗,文情俱佳。后来李白也游黄鹤楼,见到崔颢的诗,便不在上面题诗了,只是吟道:“眼前好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
其它堂号:①郡望堂号:清河、博陵、荥阳。②敦五、惇叙、默荫、三戟、惇本、德星、崇志、承绪、永思等。 字辈: 某氏崔氏字辈:大膺克之,文学永启,世代宏昌,善良广继,福远泽长,传承祖德,光明志向,家庭清正,宜尽振新,安守繁荣。
辽宁锦西崔氏字辈:封文显德,克永康祥。
河北庆云崔氏字辈:志朝启延,中首学裕,汝泽振峰。
山东日照崔氏字辈:基肇荣惟久,恩延世克昌,书传兴裕远,尊祖耀增光,崇文家国盛,孝敬显宗堂,诗礼承绍绪,仁德恒祯祥,忠厚喜益寿,乾坤平安康。
辽宁辽阳崔氏字辈:德有文治重,永秉玉维政,天廷尚常纪,宏云万世庆。
山东利津崔氏字辈:化芳承传吉,世业永安长。
四川宜宾崔氏字辈:朝廷万顺。玉学传家发达远,国正天兴得太平。
河南渑池崔氏字辈:友应从连,之学凤殿,中云鸿道,书月乐德。 名人: 崔骃(?-92),东汉文学家。字亭伯,涿郡安平(今属河北)人。崔篆孙。少与班固、傅毅齐名。窦太后临朝,车骑将军窦宪召为府掾,后改任主簿。宪骄恣,骃屡劝谏,宪不能容,出为长岑县长,不赴任而归,卒于家。著有《达旨》等作。原有集,已散佚,明人辑有《崔亭伯集》。
崔瑗(77-142),东汉书法家。字子玉。涿郡安平(今属河北)人。崔骃中子。官至济北相。善章草,师法杜操,唐张怀瓘《书断》评其书“点画之间,莫不调畅”。与杜操并称“崔杜”。曾为张芝所师法,对当时影响极大。字迹失传,著有《草书势》。
崔寔(?-约170),东汉政论家。字子真,一名台,字元始,瑗子。桓帝初,举至孝独行,除为郎。后辟太尉袁汤府、大将军梁冀府,并不应。寻以荐召拜议郎,迁梁冀府司马,与边韶、延笃等著作东观。出为五原太守,以病征7a686964616fe78988e69d83365,拜议郎。梁冀诛,坐免官禁甸。后拜辽东太守。母忧服竟,召拜尚书,以疾免。有《政论》五卷,《四民月令》一卷,《集》二卷。
崔宏(?-418),北魏臣。字玄伯,清河东武城(今山东武城西)人。出身关东名门士族。少号冀州神童。初仕前秦苻坚,继仕后燕慕容垂,任吏部郎、尚书左丞、高阳内史。北魏道武帝访得之,任黄门侍郎,与张衮执掌机要,草创典章。天兴元年(398),议改国号为魏,为道武帝采纳。迁吏部尚书,总裁律令、朝仪、官制。通制36曹,权倾一时。俭约自居,不营产业,为帝所重。明元帝即位,奉诏与穆观查处不法官吏,又与长孙嵩疏决刑狱。神瑞初年(414),建议明元帝起用寿光侯建,讨平并州羯胡。拜为天部大人,封白马公。善书法,时人引为摹本。
崔浩(381-450),北魏臣。字伯渊。清河东武城(今山东武城西)人。崔宏子。仕北魏道武、明元、太武帝三朝,官至司徒,参与军国大计,对促进北魏统一北方起了积极作用。太武帝灭赫连昌、击败柔然、攻灭北凉,均参与策划。长天文历学,制定五寅元历。崔氏为北方士族之首,他对北方士族人物多所荐拔;又汲引寇谦之,助道抑佛;主张辨别姓氏门第,企图恢复五竺封爵制,以发展士族势力,与北魏统治者发生矛盾。他主持编纂国史,又直书拓跋氏皇室一些避讳不愿人知的早期历史,因而得罪于太武帝,太平真君十一年(450)被杀。其宗族及亲戚范阳卢氏、太原郭氏、河东柳氏并受族诛。
崔鸿,北魏史学家。东清河鄃(今山东平原西南)人,字彦鸾。少时博览群史。太和间拜彭城王国左常侍。后为员外郎,迁中散大夫、司徒长史。孝昌间任散骑常侍,齐州大中正。撰有《十六国春秋》,佚文收入清汤球《十六国春秋辑补》。
崔融(653-706),唐文学家。字安成,齐州全节(今山东济南东)人。高宗上元间(674-676)登辞殚文律科,历任宫门丞、崇文馆学士、太子侍读、著作佐郎、右史、著作郎、凤阁舍人、司礼少卿、袁州刺史、国子司业等。文辞典丽,当时罕有其比,朝廷大手笔多由其草拟。与苏味道、李峤、杜审言齐名,合称“文章四友”。原有集,已散佚。
崔颢(?-754),唐诗人。汴州(今河南开封)人。开元进士。官太仆寺丞、司勋员外郎等职。年少时,诗风轻浮。从军边塞后,诗风大变,风骨凛然,感情昂扬。七律《黄鹤楼》诗,传说曾使李白大为佩服。有《崔颢诗集》。
崔国辅,唐诗人。吴郡(治今江苏苏州)人。开元进士,历任山阴尉、许昌令等。天宝间官集贤直学士、礼部员外郎,坐贬晋陵郡司马。其诗语言秀丽,风格雅蓄,擅长描摹红颜情思。《唐诗品汇》列其五绝为正宗。原有集,已佚。《全唐诗》辑存其诗一卷。
崔护(?-831),唐诗人。字殷功,蓝田(今属陕西)人。贞元十二年登第。终岭南节度使。其诗诗风精练婉丽,语极清新,尤以《题都城南庄》流传最广,脍炙人口,有目共赏。后传为“人面桃花”故事。
崔白,北宋画家。字子西。生卒年不详,活跃于宋神宗前后。濠梁(今安徽凤阳)人。擅花竹、翎毛,亦长于佛道壁画,其画颇受宋神宗赏识,授图画院艺学,后升为待诏。所画花鸟善于表现荒郊野外秋冬季节中花鸟的情态神致,尤精于败荷、芦雁等的描绘,手法细致,形象真实,生动传神,富于逸情野趣。崔白的花鸟画打破了自宋初100年来由黄筌父子工致富丽的黄家富贵为标准的花鸟体制,开北宋宫廷绘画之新风。有《双喜图》、《寒雀图》、《竹鸥图》等传世。其弟崔悫、孙崔顺之皆善画,同袭崔白画风,颇为时人所重。
崔立(?-1234),金将领。将陵(今山东德州)人。少贫,为寺庙杂役,后乘兵乱随上党公完颜开为都统、提控,积功遥授太原知府。正大初,为汴京安平都尉。天兴元年(1232)冬,哀宗弃汴,授西面元帅留守汴京。二年,与其党杀完颜奴申,自任都元帅,挟持后妃以城降元。自称太师、军马都元帅、郑王。三年,被李伯渊等设计刺杀。
崔恭,明臣。字克让,广宗(今属河北)人。正统元年(1436)进士。授户部主事。出外任治理延绥仓储,有能声。因推荐升莱州知府。居官六年,莱人比之汉杨震。景泰中,历任湖广右布政使、江西左布政使。制定均徭法,斟酌轻重,十年一役,遂成定例。天顺中,历任右副都御史、吏部左右侍郎。巡抚苏、松诸府,与徐恭疏浚仪真漕河、常,镇河;大治吴淞江;疏浚曹家港、蒲江塘、新泾诸水,民得其利。成化中任吏部尚书、南京吏部尚书。参赞机务。致仕后二年卒。赠太子少保,谥庄敏。
崔呈秀(1571-1627),明臣。蓟州(治今天津蓟县)人。万历进士。天启初求附东林,被拒。四年(1624)以依法被革职议罪,乃投魏忠贤,乞为养子,密造党人名单,参与残酷迫害东林党人。累迁兵部尚书兼左都御史,势倾朝野,为阉党五虎之魁。崇祯帝即位,定为逆案,下诏逮治,自缢死,追戮其尸。
崔子忠,明末画家。初名丹,字开予,更名后,字道田,号北海、青蚓。生卒年不详,活跃于明朝末年。山东莱阳人,居顺天府(今北京)。为顺天府生员。曾投董其昌门下。通五经,工诗文,擅人物、仕女、肖像,师法顾恺之、陆探微、阎立本、吴道子等。所画人物面目奇古,用笔颤掣,线条细劲,格调高古,境界奇异。颇为时人所重,与陈洪绶并称南陈北崔。有《云中玉女图》、《洗象图》等传世。
崔述(1740-1816),清经学家。字武承,号东璧,河北大名人。乾隆举人。知福建罗源、上杭县,在职平反冤狱。不久告归。读著以终。《清史稿》载其为学“勇于自信,任意轩轾者亦多”。考据详明,不墨守旧说;辨析精微,不空谈虚理。认为传注不可信,而著《考信录》,以经为主,传注合于经者取之,不合者辨之,谬误削之。史学家顾颉刚编其著为《崔东璧遗书》。
其他崔姓名人有三国名士崔琰、崔州平;北朝魏书法家崔挺,作家崔纂;唐大臣崔玄暐、崔仁师,天文学家崔善为,名伶崔徽;宋大臣崔立、崔与之,经学家崔子方,学者崔敦礼、崔敦诗;元大臣崔斌,书画家崔彦辉;明大臣崔亮,将领崔胜、崔贤;清书法家崔班等。近当代崔姓名人有解放军将领崔田民,经学家崔适,电影导演崔嵬,舞蹈演员崔美善,摇滚歌手崔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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