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成语大世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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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字介甫,号半山,北宋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改革家。王安石主张的变法对北宋和对后代都产生了深远copy的影响,但是无论如何我都认为他是一个将国家利益放在首位,一心想要国家变得更强百更好的忠臣,他也是一个勇敢和守旧党对抗,坚定自己立场的人。
关于王安石,争议最多的就是他的那场变法,王安石变法以发展生产,富国强兵,挽救宋朝政治危度机为目的,以"理财"、"整军"为中心,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各个方面,是中国古代史上继商鞅变法之后又一次规模巨大的社会变革运动。王安石的变法变法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北宋积贫积弱的局知面,充实了政府财政,提高了国防力量,对封建地主阶级和大商人非法渔利也进行了打击和限制。
但是从现实的角度来说,王安石变法的客观效果是加重了对农民的负担,阻碍了商品经济的正常发展,变法期间社会矛盾依然尖锐。
虽然由王安石主持的变法直接地道加速了北宋的灭亡,但是他也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经验和精神财富。
对历史稍微熟悉一点的都知道,王安石可以说算中国历史上极具争议性的人物。
在晚清之前,王安石可谓臭名昭著,甚至有人把他和秦桧并列为宋代两大国贼。虽然在文学造诣上位列唐宋八大家,但政治评价上,抄王安石一直是抬不起头的。官方修订的《宋史》,更是把王安石定义为北宋亡国的元凶。
晚清之后,因为政治需要,王安石突然一下成了媲美孔孟的大圣百人,这个形象一直被沿用至今,上了历史课本,成了一种政治正确。那么王安石客观的说,历史上应该怎么评价度呢?
无论从私德还是变法的初衷,王安石都是无可指责的,否则早就上奸臣传了。(以王安石身后骂名之甚,没上奸臣传也算个奇迹。) 熙宁变法在短期内应该说也算成功的,缔造了北宋的巅峰。
但是从结果论来说,熙宁变法并没有效执行下去,并且演变了党争。要知道熙宁之前,北宋处于一个整个中国历史知君臣关系非常梦幻的局面,我敢说中国历史没任何一个时代君臣关系要比北宋熙宁变法之前好:皇权和相权达到了一个高度的平衡。而熙宁之后,新旧两党争来争去,朝政道荒废,朝令夕改,让北宋迅速的沉沦了下去。说王安石是北宋亡国罪魁祸首,也算公允之论。
历代评价 明代奸臣杨慎的《铅丹录》对王安石极尽毁谤之能事,谓为“古今第一小人”。最严厉的指控是:“王安石的变法葬送了奄奄一息的北宋王朝”。入清后蔡上翔则有《王荆公年谱考略》一文为王安石之辨诬,以为“荆公之时,国家全盛,熙河之捷,扩地数千里,开国百年以来所未有者。南渡以后,元佑诸贤之子孙,及苏程之门人故吏,发愤于当禁之祸,以攻蔡京为未足,乃以败乱之由,推原于荆公,皆妄说也。其实徽钦之祸,由于蔡京。蔡京之用,由于温公。而龟山之用,又由于蔡京,波澜相推,全与荆公无涉。”。 梁启超的《中国六大政治家——王荆公》一书为王安石及其变法翻案代表作,在史料上大量参考蔡上翔的《王荆公年谱考略》,把王安石比作中国的克伦威尔,说他以“不世出之杰,而蒙天下之垢”,称王安石是“三代下求完人,惟公庶足以当之矣”。 青苗法和市易法实为近代“文明国家”的银行雏型,免役法堪称“与今世各文明国收所得税之法正同”。熙宁八年(1075年),农田水利法推行五年之后,“荆公初执政,即分遣诸路常平官使专领农田水利,吏民能知土地种植之法,陂塘圩土旱堤堰沟洫利害都皆得自言,行之有效,随功利大小酬赏。其后在位之日,始终汲汲尽瘁于此业。史称自熙宁二年至九年,府界及诸路所兴修利水田凡一万七百九十三处,为田三十六万一千一百七十八顷云。”,“荆公所开水利,不可悉数,其大者曰浚黄河,清汴河。” 梁启超对变法的结论是“实国史上,世界史上最有名誉之社会革命”。 邓广铭、漆侠皆肯定王安石变法。王曾瑜则以聚敛为由,否定王安石变法。 失败主因 从各项经济上改革内容可以看出,王安石的新法规模甚大,其中理财方面最为重要,只可惜实行上反而成效一般,受到时人抨击。平情而论,王安石变法遭到失败,不能完全推到守旧派反对上,他的政策和做法都值得检讨。下列可就五方面论之: (一) 政策未能对症下药──王安石的变法所针对的只是皮毛,远未到核心问题──支出太多,而支出太多则是因为冗官。不针对到冗官,财政问题解决不了。但王安石的改革非但不是针对支出太多问题,反而是以增加国库收入为主,如此则不能解决财困。又如军事改革也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并非针对到宋朝的军事死穴──强干弱枝,重文轻武政策。 (二) 政策本身之缺点─—如青苗法、免役法之实行,与理想相去悬绝。如果贫困民户自愿请贷官钱,尚有可说,但实际上是地方官强迫农民五家互保后在逐家派定数目,称为散青苗,地方官为了保障秋后本息全部收回,散派的对象是中上之家而非贫下之户,盖怕贫下户无力偿还,这还谈什么惠民呢?而青苗法中要收取利息二分,即是百分之二十,这数目是一般平民所不能负担的。 (三) 拘泥古制─—王安石说他的新法皆出于先王及孔子遗训,以塞反对新法之人的口,如将青苗法比之“周礼”之泉府;免役法本之于“周官”的府史胥徒,王制之庶民在官禄足以代其耕;保甲法比于先王之农为兵,市易法比于汉之平准。古今风俗不同,环境各异,源于古制的新法,未必一切都合时合宜。 (四) 刚愎自用─—王安石性刚,与神宗议论国事,有所抗辩,声色俱厉,神宗每为之改容听纳。创行变法之初,司马光曾致函叫他不要用心太过,自信太厚,安石覆书e799bee5baa6e58685e5aeb9365抗议,深不以为然,二人本是极要好又互相推重的朋友,从此画地绝交。
一 改革迫在眉睫
公元1067年,是一个对后世产生了重要影响的年份。这一年正月,三十六岁的宋英宗病逝,法定的接班人皇太子赵顼(音须)承嗣大统当了皇帝,是为宋神宗。当然,神宗是他的庙号,死了以后才叫的。在世的时候,我们大约只能唤他一声“当今圣上”。
神宗是北宋王朝的第六任皇帝,前面五任是太祖赵匡胤、太宗赵光义、真宗赵恒、仁宗赵祯和英宗赵曙。此后,则还有三任皇帝,即哲宗赵煦、徽宗赵佶和钦宗赵桓。这时,北宋王朝已过去108年,算是步入中年,而新皇帝却很年轻。庆历八年(公元1048年)出生的赵顼,此刻正好二十岁。年轻人血气方刚,总是想做些事情的,宋神宗也不例外。
于是,便有了著名的“熙宁变法”。
变法是宋神宗“新官上任三把火”的头一把。因为它是从赵顼登基的第二年即熙宁元年(公元1068年)开始的,因此叫“熙宁变法”。后面的两把火,则是元丰年间的“改制”(改革官制和兵制)和“用兵”(进攻西夏)。看来赵顼这哥们确实是一个很想有所作为的年轻人,只不过他的作为似乎效果都不怎么好。变法是一再受阻,节节败退,对西夏用兵更是次次惨败,因此赵顼死后得到的庙号竟是“神宗”。据谥法,“民无能名曰神”,也就是“不知道说什么才好”的意思。历史上叫做“神宗”的,还有一位明代的万历皇帝朱翊钧。但万历皇帝是在位四十多年不理朝政,什么事情都不做的,竟然和这位独断专任大刀阔斧的赵顼享用同一个庙号,这也真是让人“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不过话又说回来,宋神宗的变法,倒也不是自寻烦恼,无事生非,为政绩而政绩。变法是有道理的,甚至可以说是有远见卓识的。我们知道,一个成熟的王朝,如果顺顺当当地延续了上百年,那就几乎一定会出问题。因为历代王朝实行的政治制度,即中央集权的帝国制度,其合理性是建立在生产力水平不高,社会成员普遍贫穷落后的基础之上的。正因为普遍贫穷落后,这才不但需要一个统一的国家,而且需要一个至高无上的权力实体(朝廷)或权力象征(皇帝)。一旦富裕起来(不贫穷),强盛起来(不落后),或贫富拉开差距(贫穷落后不普遍),王朝发展成超级大帝国(突破规模),麻烦也就接踵而至。《宋史·食货志》说:“承平既久,户口岁增。兵籍益广,吏员益众。佛老外国,耗蠹中土。县官之费,数倍于昔。百姓亦稍纵侈,而上下始困于财矣!”也就是说,和平安定的时间长了,人口就会大幅度增长,开支也会大幅度增长。一是军队越来越庞大,二是官场越来越臃肿,三是宗教越来越兴盛,这些都要增加费用。何况富裕起来以后,要求也不同于前。不但官员的排场越来越大,就连民众的生活也渐渐奢侈,财政岂能不成问题?
与此相反,行政的效率则越来越低,国家的活力也越来越少。因为承平日久,忧患全无。朝野上下,慵懒疲软,得过且过,不思进取。熙宁年间的情况便正是如此。五个宰相副宰相,除王安石生气勃勃外,曾公亮老气横秋,富弼称病求退,唐介不久辞世,赵抃叫苦连天,时人讽刺说这五个人刚好是生老病死苦。这种暮气沉沉的状况,并非大宋特有,其实也是所有“百年老店”的通病。
因此每到王朝的鼎盛时期,动乱的烽烟便已悄然升起,帝国的丧钟也已悄然响起,只是大家看不见也听不见。他们看见听见的,是形势大好,是歌舞升平,是“云里帝城双凤阙,雨中春树万人家”,是“锦城丝管日纷纷,半入江风半入云”。但等到“霓裳一曲千峰上,舞破中原始下来”时,就后悔莫及了。大唐便是这样。
宋神宗显然不愿意看到这种结局。
事实上当时的情况也不容乐观。据清人赵翼《廿二史扎记》引卢策所言,宋仁宗皇佑年间,国家财政收入三千九百万,支出一千三百万,占收入的三分之一。宋英宗治平年间,国家财政收入四千四百万,支出八百八十万,占收入的五分之一。而到了神宗的熙宁年间,收入虽达五千零六十万,但支出也是五千零六十万,竟占收入的百分之百。如此说来,赵顼的国库,岂不等于是空的?
支出增长的原因很多。按照《宋史·食货志》的说法,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辽夏威胁,长期作战,岁费弥加。这一条其实包括两项,即“军费”和“岁费”。所谓“岁费”,就是大宋每年送给辽国和西夏用来购买和平的钱。这些钱,不但年年要给,而且不断增加。这是没有办法的事,除非能把辽国和西夏灭了。不过宋王朝显然没有这个能耐,不被他们灭掉就是万幸。但买来的和平并不可靠,所以军费和岁费一样,也是有增无减。
二是募兵益广,宗室蕃衍,吏员岁增。这同样是没有办法的事,因为你不可能不让人口增长,更不能不让皇亲国戚、凤子龙孙们生儿育女。于是只好相应增加管理的人员和机构,增加职务和官位。结果“禄廪奉赐,从而增广”。
其三就是制度问题了。宋代实行的,是中书、枢密、三司各自为政的制度。中书就是中书省,管行政;枢密就是枢密院,管军事;三司就是户部、度支、盐铁,管财政。据《宋史·食货志》记载,早在宋仁宗至和年间,谏官范镇就看出了这个制度的问题。范镇上疏说:“中书主民,枢密主兵,三司主财,各不相知”,结果,国库早已空虚,枢密院却还在招兵买马(财已匮,而枢密院益兵不已);人民早已贫穷,财政部还在横征暴敛(民已困,而三司取财不已)。中书省知道民众的情况,却无法制止枢密院的征兵和财政部的聚敛。当然没有办法的。因为这种制度,原本就是为了削减相权加强皇权,哪个皇帝肯改?
实际上,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本身就有问题。从皇佑到熙宁,不过二十年光景,财政收入就增加了百分之十二以上。在当时的条件下,经济增长哪有这样的速度?显而易见是加重人民负担所致。支出的增长速度就更成问题,竟达百分之三十八以上!如此入不敷出,王朝哪里还能支持得住?
何况神宗还是个志向非凡的人。他自幼便痛心于对辽国和西夏的屈辱退让,焦心于国家的财政紧蹙和朝廷的萎靡不振,恨不得一夜之间就让自己的王朝振作强大起来。他多次对臣僚说:“天下弊事至多,不可不革”,又说“国之要者,理财为先,人才为本”。问题是,到哪里去找既敢于改革又善于理财的人呢?
他想到了王安石。
二 时势造英雄
王安石也是一个志向非凡的人。
王安石天资聪慧,博学多才,读书过目不忘,作文动笔如飞。凭着自己的真才实学和满腹经纶,他在二十二岁那年,即庆历二年(公元1042年)考中进士第四名,从此踏上仕途。与众不同的是,少年得志的他,既没有得意忘形,也没有飞黄腾达,更没有上蹿下跳结交权贵,为自己谋取高位。从宋仁宗庆历二年到宋英宗治平四年,二十五年间王安石一直在关注和思考着国家的命运与前途,《宋史·王安石传》说他“果于自用,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这个志向和这些思考曾促使他给仁宗皇帝上过万言书。史家认为,这份万言书其实就是他后来实施变法的纲领性文件(后安石当国,其所注措,大抵皆祖此书)。
万言书交上去以后就没有了下文。王安石明白,改革时机未到。于是,他一次次谢绝了朝廷的任命,继续在地方官任上韬光养晦,并种他的试验田。王安石谢绝这些任命也并不容易。因为当时的舆论,是“以金陵(即王安石)不做执政为屈”。朝廷也屡屡“欲俾以美官”,只怕他不肯接受(惟患其不就也)。有一次,官府派人将委任状送上门去,王安石照例不肯接受,送信人只好跪下来求他。王安石躲进厕所里,送信人则将委任状放在桌上就走,却又被王安石追上退还。在王安石看来,做不做官,以及做什么官,都并不要紧,要紧的是能不能做事。如果在朝廷做大官而不能做事,那就宁肯在地方上做一个能做事的小官。
在宋神宗承继大统之前,王安石确实更愿意做地方官。他考中进士以后,曾分配到淮南当判官。照规矩,任期期满后,可以通过提交论文的方式,在京师谋一个体面的官职(许献文求试馆职)。王安石却不这样做(安石独否),又调任鄞县当县长。在鄞县任上,他“起堤堰,决陂塘,为水陆之利”,实实在在地为民办事。更重要的是,他还“贷谷与民,出息以偿,俾新陈相易,邑人便之”。这其实就是他后来变法的预演了。这样一来,当改革变法时机成熟时,王安石就已经有了足够的思想、理论和实践准备。
正因为如此,当王安石与宋神宗君臣相遇时,他就能胸有成竹地侃侃而谈了。熙宁元年四月,神宗问王安石,要治国,何为先?王答:“择术为先”。神宗又问,你看唐太宗怎么样?这时,身为翰林学士的王安石居然回答说,要做就做尧、舜,做什么唐太宗呢?这当然很对神宗的胃口。不过这时神宗还很犹豫。他还要继续考察,看看这个口出狂言的中年人究竟是不是自己寻觅已久的人选。直到王安石已任参知政事(副宰相)的熙宁二年,在君臣双方一次金殿对策后,宋神宗才下定决心,锐意革新,厉行变法,并由王安石来主持这项工作。
神宗的决策也不是没有道理的。道理之一,就是王安石志虽大而才不疏。在这次金殿对策时,神宗曾问王安石,说大家都说你只懂理论(但知经术),不懂实践(不晓世务),是不是这样?王安石回答说,理论原本就是指导实践的(经术正所以经世务)。只因为后世所谓理论家都是庸人,这才弄得大家都以为理论不能用于实践了。这很在理,也是实情,但神宗仍不放心,又问:“然则卿所施设以何先?”王安石答:“变风俗,立法度,正方今之所急也。”至此,君臣二人的思想完全取得了一致。宋神宗圣意已定:改革变法,非君莫属。王安石也当仁不让: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
王安石没有说假话。只要不带任何先入为主的偏见,就不难看出他的新法不但有道理,而且也是可行的。王安石的新法可分为四类。一是救济农村的,如青苗法、水利法;二是治理财政的,如方田法、均税法;三是二者兼顾的,如免役法、市易法、均输法;四是整饬军备的,如置将法、保甲法、保马法。这些新法,如果不走样地得到实行,神宗皇帝朝思暮想的富国强兵、重振朝纲,就不再是梦想。
就说免役法。
免役法是针对差役法的改革。差役也叫力役、徭役、公役,其实就是义务劳动。这是税收(钱粮)以外的征收,本意可能是为了弥补低税制的不足,也可能是考虑到民众出不起那么多钱粮,便以其劳力代之。但这样一来,为了保证国家机器的运转,老百姓就不但要出钱(赋税),还要出力(徭役),实在是不堪重负。事实上宋代的力役,种类也实在太多。有保管公物之役,有督收赋税之役,有追捕盗贼之役,有传递命令之役,不胜枚举,人民群众自然也就不胜其烦。但这还不是最麻烦的。麻烦在于,正如《宋史·食货志》所说,“役有轻重劳逸之不齐,人有贫富强弱之不一”,因此承平日久,便“奸伪滋生”。有钱有势的缙绅人家服轻役或不服役,沉重的负担全部落在孤苦无告的贫民身上。这些人平时都有终日忙碌的生产劳动,服役太多,则生计无着。于是,为了规避重役,一般民众“土地不敢多耕,而避户等(怕评为大户人家);骨肉不敢义聚,而惮人丁(怕评为人多之户)”。他们“或孀母改嫁,亲族分居;或弃田与人,以免上等;或非命求死,以就单丁(单丁免役)”;甚至铤而走险,“不得已而为盗贼”。这对于农业生产和社会安定当然都十分不利。
王安石的办法是改“派役”为“雇役”,即民众将其应服之役折合成“免役钱”交给官府,由官府雇人服役。这样做有三个好处。第一,农民出钱不出力,不耽误生产;第二,所有人一律出钱(原来不服役的官户、寺观出一半,叫“助役钱”),比较公道;第三,忙不过来的人腾出了时间,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则多了一条生路,两全其美。所以,后来废除免役法,恢复差役法时,就连所谓“旧党”中人也不以为然。苏轼就说,免役、差役,各有利弊。骤罢免役而行差役,怕不容易。范纯仁也说,差役一事,应当缓行。可见此法是得人心的。
其实免役法是当时所能想出的最好办法。当然,治本之法是彻底免除力役。但这并不可能做到,而能够想到以雇役代派役,以免役钱代服劳役,我们已经不得不惊叹王安石观念的超前了。因为这种办法用现代语言来表述,就是“货币化服役”,类似于今天的“货币化分房”,只不过两者的目的不同而已,但思路却有着惊人的一致。
看来,王安石的变法方案并非一时冲动,而是深思熟虑的结果。它相当科学,而且至少在理论上是可行的。最高当局的决心也很大,并为此专门设立了类似于“国家体改委”的变法领导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未几,均输、青苗、水利、免役、市易、方田、均税、保甲、保马诸法相继出台,一场关乎国运兴衰、民心顺逆的重大改革运动在全国铺开。
但宋神宗和王安石都没有想到,这次改革,不但阻力重重,而且一败涂地。
三 针锋相对
反对变法的头号人物是司马光。
司马光也不是等闲人物。他的文章道德,都足以和王安石相抗衡。王安石生活简朴,司马光不喜奢靡(闻喜宴独不戴花);王安石才高八斗,司马光学富五车(著有《资治通鉴》);王安石忠心耿耿,司马光忧国忧民;王安石勇于任事,司马光敢于直言;王安石上过万言书,司马光也上过“三扎子”(一论君德,二论御臣,三论拣军)。可见司马光和王安石一样,也一直在关注和思考着国家的命运与前途。还有一点也很相同,即他们都不是空头理论家,也都不是书呆子。在处理具体政治事务时,都能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办法来。宋仁宗宝元年间,枢密副使庞籍出知并州,任司马光为通判。当时,河西良田常常为西夏蚕食,并构成对河东的威胁。司马光便建议在麟州筑堡防御,同时招募农民耕种这些良田。这样,不但无地的农民获得了土地,国家的边防也得到了加强。种地的农民多了,粮价就会下跌,这又能平抑河东的物价,也免得要从远处运送军粮,正可谓一箭四雕。这样一种“屯垦戍边”的方案,也是可以和王安石的某些新法相比美的。所以,司马光和王安石,都是国家的栋梁之才。他们两个相对抗,那可真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
但这只是就所谓新旧两党的领袖人物而言。要说他们的“党羽”,就不成比例了。王安石这边多为小人,比如他的得力干将吕惠卿就是。吕惠卿是王安石着力培养提拔的人,变法伊始就在“制置三司条例司”担任实际工作,是这个“国家体改委”的“常委”甚至“常务副主任”,以后又和另一个新党重要人物韩绛并为王安石的“哼哈二将”,时人称韩绛为新法的“传法沙门”,称吕惠卿为新法的“护法善神”。但就是这个吕惠卿,为了自己能够大权独揽,居然在王安石遇到麻烦时落井下石,诬陷王安石参与谋反。可惜这个罪名实在太过荒谬,因此王安石罢相以后又恢复了相位。吕惠卿贼e799bee5baa6e59b9ee7ad94366心不死,又将王安石写给自己的一些私人信件抛出。写这些信的时候,王安石出于对吕惠卿的信任,写了“不要让皇上知道”(无使上知)的字样。这是有欺君嫌疑的,比胡风的那些私人信件性质还严重。王安石知道自己在京城呆不下去了,于是辞去官职,并从此告别政坛。这个吕惠卿,难道不是小人?
旧党这边却是人才济济。司马光、欧阳修、苏东坡,个个都是重量级人物。其余如文彦博、韩琦、范纯仁,亦均为一时之选。更重要的是,他们原本也都是改革派。比如枢密使文彦博,就曾与司马光的恩师庞籍一起冒死进行过军事制度的改革;韩琦则和范纯仁的父亲范仲淹一起,在宋仁宗庆历年间实行过“新政”。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范仲淹的新政正是王安石变法的前奏。事实上正如南宋陈亮所言,那个时期的名士们“常患法之不变”,没有什么人是保守派。只不过,王安石一当政,他们就做不成改革派了,只好去做保守派。
那么,原本同为改革派且都想刷新政治的新旧两党,他们分歧究竟在哪里呢?
——在动机与效果。
王安石是一个动机至上主义者。在他看来,只要有一个好的动机,并坚持不懈,就一定会有一个好的效果。因此,面对朝中大臣一次又一次的诘难,王安石咬紧牙关不松口:“天变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可守”。这就是他有名的“三不主义”。王安石甚至扬言:“当世人不知我,后世人当谢我”。有此信念,他理直气壮,他信心百倍,他无所畏惧。
的确,王安石的变法具有独断专行不计后果的特征。熙宁四年(公元1071年),开封知府韩维报告说,境内民众为了规避保甲法,竟有“截指断腕者”。宋神宗问王安石,王安石不屑一顾地回答说,这事靠不住。就算靠得住,也没什么了不起!那些士大夫尚且不能理解新法,何况老百姓!这话连神宗听了都觉得过分,便委婉地说:“民言合而听之则胜,亦不可不畏也。”但王安石显然不以为然。在他看来,就连士大夫的意见,也都是可以不予理睬的,什么民意民心之类,就更加无足挂齿!即便民众的利益受到一些损失,那也只是改革的成本。这些成本是必须付出的,因此也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实行青苗法所需的经费,也不成问题。因为各地都有常平仓和广惠仓。我们知道,农业帝国以农为本,以粮为纲,而农业生产靠天吃饭,每年的收成并不一样。丰年谷贱伤农,灾年谷贵伤民,这就要靠政府来平抑物价。也就是说,丰年谷贱,政府必须拿一笔钱出来,平价收购粮食,储存于官方粮库,等到灾年谷贵时,再平价卖给百姓。这样就能防止富户奸商囤积居奇投机倒把,做到“物价常平,公私两利”。这个办法,就叫常平法;专门用来储存平抑物价之粮食的仓库,就叫常平仓。在现代,是属于粮食部门和物价部门主管的事情。
至于广惠仓,则是用于防灾救济的国家储备粮库,始建于宋仁宗嘉佑二年(公元1057年)。当时,由于地主死亡无人继承等原因,各地都有一些无主的土地。这些土地,历来由官府自行出售。枢密使韩琦却建议将这些土地由官府雇人耕种,所得田租专款专用,专门用来救济境内老弱病残和救灾。这就是广惠仓。在现代,是属于民政部门主管的事情。
王安石的办法,是变“常平法”为“青苗法”,即将常平仓和广惠仓卖出陈米的钱用来做青黄不接时的“抵押贷款”。这也是一箭多雕的。青黄不接时,粮价飞涨,卖出仓内陈谷,可以平抑物价,此其一;卖粮所得之资可以用于贷款,此其二;平价粮食和抵押贷款都能救济农民,此其三;国家凭此贷款可以获得利息,此其四。当然,奸商富豪受到抑制,农民负担得以减轻,也是好处之一。总之,青苗贷款利息较低,农民负担得起;所卖原本库中陈粮,国家负担不重。何况官府借出余粮,可解农民燃眉之急;秋后收回利息,可增王朝国库之资。这难道不是公私两利?难怪王安石会夸下海口:我不用增加赋税也能增加国库收入(民不加赋而国用足)。
然而实际操作下来的结果却极其可怕。
首先利息并不低。王安石定的标准,是年息二分,即贷款一万,借期一年,利息二千。这其实已经很高了,而各地还要加码。地方上的具体做法是,春季发放一次贷款,半年后就收回,取利二分。秋季又发放一次贷款,半年后又收回,再取利二分。结果,贷款一万,借期一年,利息四千。原本应该充分考虑农民利益的低息贷款,变成了一种官府垄断的高利贷。而且,由于执行不一,有些地方利息之高,竟达到原先设定的35倍!
利息高不说,手续还麻烦。过去,农民向地主贷款,双方讲好价钱即可成交。现在向官府贷款,先要申请,后要审批,最后要还贷。道道手续,都要求人,托请,给胥吏衙役交“好处费”。每过一道程序,就被贪官污吏敲诈勒索从中盘剥一回。这还是手续简便的。如果繁琐一点,则不知要交费几何!农民身上有多少毛,经得起他们这样拔?
更可怕的是,为了推行新政,王安石给全国各地都下达了贷款指标,规定各州各县每年必须贷出多少。这样一来,地方官就只好硬性摊派了。当然,层层摊派的同时,还照例有层层加码。于是,不但贫下中农,就连富裕中农和富农、地主,也得“奉旨贷款”。不贷是不行的,因为贷款已然“立法”。你不贷款,就是犯法!
结果,老百姓增加了负担,地方官增加了收入。而且,他们的寻租又多了一个旗号,可以假改革之名行腐败之实了。改革帮了腐败的忙,这恐怕是王安石始料所未及的吧?
所以,不要以为贪官污吏害怕改革。不,他们不害怕改革,也不害怕不改革,只害怕什么事情都没有,什么事情都不做,无为而治。如果无为而治,他们就没有理由也没有办法捞钱了。相反,只要朝廷有动作,他们就有办法,倒不在乎这动作是改革还是别的什么。比方说,朝廷要征兵,他们就收征兵费;要扫黄,他们就收扫黄费;要办学,他们就收办学费;要剿匪,他们就收剿匪费。反正只要上面一声令下,他们就趁机雁过拔毛!
何况这次改革的直接目的原本就是要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这样一种改革,说得好听叫理财,说得不好听就只能叫聚敛。我们知道,在当时的条件下,国民生产总值基本上是一个常数。财富不藏于国,即藏于民。国库里的钱多了,老百姓手里的钱就少了。变法以后,神宗新建的32座内殿库房堆满绢段,只好再造库房。但这些财富是从哪里来的?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是从地里长出来的吗?显然不是。正如司马光所言,“不取诸民,将焉取之”?
也许,这便正是所谓保守派主张渐进式改革甚至暂不改革的原因之一。据《宋史·食货志》记载,在变法之初,司马光就对神宗皇帝明确指出:“国用不足,在用度太奢,赏赐不节,宗室繁多,官职冗滥,军旅不精”。显然,这都是政治问题,不是经济问题,更不是技术问题。因此改革必定是一个系统工程,当然只能从长计议(甚至在我们看来,这些问题根本就解决不了)。难怪司马光要说:“必须陛下与两府大臣及三司官吏深思救弊之术,磨以岁月,庶几有效,非愚臣一朝一夕所能裁减。”像王安石那样蛮干,岂有不失败的道理?
五 成败与道德无关
变法的失败是王安石万万没有想到的。
平心而论,王安石确实是中国历史上为数不多的几个既有热情又有头脑的改革者之一。为了改革,他殚精竭虑恪尽职守,不但弄得身心交瘁众叛亲离,而且搭上了爱子的性命(因吕惠卿故发病而死)。何况如前所述,他的新法都是深思熟虑且利国利民的。保守派执政以后,新法接连被废,辞官在家的王安石闻讯均默然无语。直到宋哲宗元佑元年(公元1086年)三月,废除免役法的消息传到江宁,他才愕然说道:也罢到这个么?创立此法,我和先帝(此时神宗已去世)讨论了两年之久,实在是已经考虑得很完善了呀!然而大势已去,无可挽回,谁也帮不上他的忙。一个月后,王安石忧病而死。
一代伟人抱憾而终,但他的影响却并不因此而消失,反倒随着时间的推移更加显得耐人寻味。王安石不可避免地成了后世议论最多也争议最大的人物之一。这说明改革确实是要付出代价的,其中就包括改革者自己的身家性命,也包括他们的生前名誉,身后是非。
争论起先照例停留在道德的层面上。
道德的谴责在变法之初就开始了。早在司马光之前,御史中丞(相当于部长级国家监察部副部长)吕诲就曾上疏弹劾王安石,说他“大奸似忠,大佞似信”,“外示朴野,中藏巧诈”,“罔上欺下,文言饰非,误天下苍生”;御史(监察部干部)刘琦等人则指斥负责实行新法的薛向等人是“小人”。这种谴责甚至发展为人身攻击。比如苏洵就专门写了《辨奸论》一文,指桑骂槐地说现在有的人(实指王安石)嘴上讲着孔子老子的话(口诵孔老之言),好像做着伯夷叔齐的事(身履夷齐之事),为人处世却不近人情,穿罪人衣(衣臣虏之衣),吃猪狗饭(食犬彘之食),把自己弄得像个囚犯(囚首丧面),居然还恬不知耻地高谈阔论(而谈诗书)。这样的人难道不是“大奸匿”?尽管这篇文章未必就是苏洵所作,但它代表了当时一部分人对王安石的厌恶,却是事实。
当然,诸如此类的道德攻击从来就不会只是单方面的。王安石同样攻击司马光是“外托劘上(直言谏诤)之名,内怀附下(收买人心)之实,所言尽害政之事,所与尽害政之人”。这就无异于说司马光两面三刀,是朝廷的害群之马了。因此这并不能说明什么。事实上,王安石固然被说成“大奸大恶”而且“人神共愤”,和他合作主持改革的“新党”(韩绛、吕惠卿等)则被称作“熙丰小人”(熙宁和元丰都是王安石当朝时的年号),但司马光等人在失势以后也被说成是“元佑奸党”(元佑是哲宗于太后听政时的年号),而且人数多达120人(以后又扩大到309人)。他们的姓名被镌刻在石碑上,遍布全国州县,以便军民人等明辨忠邪。至于先前被骂得狗血喷头的王安石,则配享孔庙,成为孔孟以外的第三个圣人。
其实王安石和司马光都既不是奸佞,也不是小人。他们的个人品质,用当时的道德标准来衡量,应该说都是过得硬的。王安石质朴、节俭、博学、多才,在当时士大夫中有极高威望,而且很可能是历史上唯一不坐轿子不纳妾、死后无任何遗产的宰相。为了推行新政,王安石当然要打击、排斥、清洗反对派,但也仅仅是将其降职或外放,从不罗织罪名陷害对手,也从未企图将对方置于死地。甚至,当“乌台诗案”发生时,已经辞官的王安石还挺身而出上书皇帝,营救朋友兼政敌苏东坡,直言“岂有圣世而杀才士乎”。这里面固然有惺惺相惜的成分,但两人毕竟长期政见不和,苏东坡也毕竟是因攻击新政而罹祸的,王安石却能摒弃私见主持公道,这岂是小人之所作为?更何况当时不但苏轼本人已屈打成招,就连他的许多亲朋好友也都噤若寒蝉,而王安石这时却是一个被皇帝和百官厌弃的人。他受尽攻击遍体鳞伤,又痛失爱子家破人亡,只能一个人默默地在家乡舔舐伤口。在这种情况下,他还能为苏轼说话,就不仅不是小人,而且是高风亮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