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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基本上消除了造成封建割据和威胁皇权的种种因素。为了防范文臣、武将、女后、外戚、宗室、宦官等六种人的专权独裁,宋朝廷制订出一整套集中政权、兵权、财权、司法权等各种制度。所谓中央集权,是指把地方的权力集中到中央;专制主义则是把权力集中到皇帝手里,君主主宰一切。秦汉时代,中央集权制就已经确立起来,但专制主义还未至登峰造极的程度。宰相权力的变化就是一个例子。汉代的宰相,权力相当大,所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但到了宋代以后,宰相的权力就越来越小了,权力越来越集中到皇帝手里。可以说,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是从宋代逐步发展的。
中枢官制是中央集权的轴心,从赵匡胤建立宋王朝开始,就对中央官制作了调整。其特点是用设官分职、分割各级长官事权的办法来削弱其权力的。这样,有些官只是空名,所谓“官”,其概念只是拿俸禄而已。这类官有两种情况,第一,在宋太祖、太宗统一五代十国的过程中,留用了大批各国旧官员,使他们保持官位,领取俸禄,但不使掌握实权(只对其中认为可靠者安排一些实际职务);第二,对于宗室、外戚、勋旧,也仅授予高官,优加俸禄,而不给实职。至真宗时,便把这些措施加以制度化。按照这个制度,一般官员都有“官”和“差遣”两个头衔,有的官还加有“职”的头衔。“官”只是说明他可以领取俸禄,而职才有实际的权力。每个机关彼此互相牵制,“任非其官”的情形很普遍。例如左、右仆射、六部尚书、侍郎、大夫、郎中、员外郎、卿、少卿等,在成为官阶的名称后,就失去了原有的意义,不再担任与官名相应的职务。这些官名只用作定品秩、俸禄、章服和序迁的根据,因此称为正官或本宫,又称阶官或寄禄官。其中有文资、武阶的区别。差遣是指官员担任的实际职务,又称“职事官”。差遣名称中常带有判、知、权、直、试、管勾、提举、提点、签书、监等字,如知县、参知政事、知制诰、直秘阁、判祠部事、提点刑狱公事之类。也有一些差遣并不带上这些字样,如县令、安抚使等。官阶按年资升迁,即使不担任差遣,也可依阶领取俸禄,而差遣则根据朝廷的需要和官员的才能,进行调动和升降。所以真正决定其实权的不是官阶,而是差遣。至于“职”,一般指三馆(昭文馆、史馆、集贤院)和秘阁中的官职,如大学士、学士、待制等,是授予较高级文臣的清高衔头,并非实有所掌。宋神宗元丰三年(公元1080年)官制改革后,撤销馆职,另设秘书省职事官,自秘书监丞、著作郎以下,都称馆职。其他文臣兼带馆职,武臣带阁门宣赞舍人,则称“贴职”。
官称和实职的分离,使朝廷内外大批官员无所事事,三省、六部、二十四司名义上都有正式官员,但除非皇帝特命,不管本部的职事。《宋史·职官志一》说:
故三省、六曹、二十四司,类以他官主判,虽有正官,非别敕不治本司事,事之所寄,十亡二三。
又说:仆射、尚书、丞、郎、员外、居其官,不知其职者,十常八九。
这样,各级官府层次重复,叠床架屋,机构空前庞大。但是,却有利于皇帝直接控制用人大权,他可以随时提拔官阶较低而有才能者担任要职,也可随时撤换无能之辈。历代的官制,宋朝大多保留下来。《宋史·职官志》云:
宋承唐制,抑又甚焉。三师、三公不常置,宰相不专任三省长官,尚书、门下并列于外,又别置中书禁中,是为政事堂,与枢密对掌大政。
自赵匡胤建宋以后,三师、三公之制虽承唐制保留下来,但授与大臣者为数并不多,尤其是太师一官,只以赵普与文彦博两人功高德厚方予特拜。但自蔡京擅政以后,拜三公者在宣和年间竟多达18人。这18人中,除了蔡京父子及童贯、王黼等宠臣外,其他多为宋徽宗的儿子(太子除外)任职。
宰执
宋代的中枢机构,真正握有最高行政权者是“宰执”。所谓“宰执”,即宰相与执政之统称。宋代的宰相称中书门下平章事,副职称参知政事。参知政事也称为“执政”,这是赵匡胤为牵制宰相而设置的。据李焘《长编》卷5所记,宋太祖登位后,仍留用后周宰臣范质、王溥等为相,及范质等求退之后,虽以赵普为门下侍郎、平章事,但未行宰相署敕之事。当时有大臣认为宰相虚位,应以尚e79fa5e98193e58685e5aeb9339书省长官行宰相署敕之权,但有的大臣不同意,说平章事即宰相之任。那时加封为平章事者,还有多人,但都是在朝外的“使相”之类(宋制,亲王、枢密使、留守、节度使兼侍中,中书令、同平章事,都称为使相,但不预闻政事)。因此赵普独擅宰相之权。宋太祖要给赵普设置一个副职,但想不出合适的名称,便问翰林学士陶榖:相“下宰一等有何官?”陶榖回答说,唐代曾有参知机务、参知政事之称。于是便以薛居正、吕余庆为参知政事。这是宋太祖乾德二年(公元964年)时的事。当时设置的参知政事地位还很低,据《长编》卷5载:“不宣制,不押班,不知印,不升政事堂。止令就宣徽使厅上事,殿廷别设■(zhu1n,音砖)位于宰相后,敕尾署衔降宰相数字,月伴杂给皆半之。”政事堂是宰相议事办公的地方,参知政事连宰相的办公厅都不能进,可见没有多大权力。后来,宋太祖看到赵普为政专断,为了加强对宰相的牵制,便提高参知政事的地位和职权。开宝六年(公元973年)诏薛居正、吕余庆与赵普“更知印拥班奏事”,以分其权。到了太宗时,又进一步提高参知政事的地位。据《长编》卷37载:至道元年(公元995年)正月戊子,太宗诏曰:
自今参知政事宜与宰相分日知印,押正衙班。其■位先异位,宜合而为一。遇宰相、使相、亲王得议军国大政,并得升都堂。
都堂就是政事堂。参知政事原来与宰相在地位和职权上的差别,至此完全消除。这就形成了对宰相的有力牵制。所以宋代常以“宰执”并称。参知政事一名虽沿自唐代,而唐代的参知政事并非常制,凡以他官而居宰相职的,即称为参知政事。也有称为参预朝政,参议朝政。而宋代所设的参知政事,则成为宰相副职之定制。参知政事地位的提高,是宋代统治者削弱宰相之权,并使之与宰相互相牵制从而加强皇权的重要措施。
概而言之,宋代宰相制度大体有五次变动。
第一次是北宋初,宋神宗元丰以前。如上所述,就是这时期的变化情况。名义上与唐代没有什么不同,但实际上却有很大区别。主要在于宋代设中书、枢密、三司分掌政、军、财三大务,宰相之权为枢密使、三司使所分取。宰相、枢密使、三司使三者的事权不相上下,不相统摄。宰相之权既已分削,又设参知政事互为牵制,相权益弱,而皇权却由此加强。另一方面的变化是,中枢机构中三省制已进入衰落荒废的阶段。职权的转移,是三省制消亡的先声。
第二次是宋神宗元丰五年(公元1082年)开始的官制改革,史称元丰改制。元丰改制撤销中书门下,恢复唐初三省制度,置三省长官——尚书令、中书令和门下侍中。不过,这三个官位只是虚设,从不授人。又仿照唐制,用尚书左仆射、右仆射代行尚书省的职权;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代行中书令的职权,他们是正宰相。这时,参知政事的名称被取销,而增设了四名副宰相,即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丞、尚书右丞。
第三次是宋徽宗政和年间(公元1111——1118年),蔡京任宰相,自称“太师”,总领门下、中书、尚书三省之事,改尚书左、右仆射为“太宰”、“少宰”,由太宰兼门下侍郎,少宰兼中书侍郎。钦宗靖康年间,又废除太宰和少宰,改为尚书左仆射和右仆射。
第四次是南宋高宗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正式以左仆射和右仆射兼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正宰相,又将门下侍郎和中书侍郎改为参知政事,为副宰相。还取消尚书左、右丞的官称,大体上恢复了宋初的制度。
第五次是孝宗乾道八年(公元1172年),又改左、右仆射兼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左、右丞相,参知政事照旧。除去中书令、侍中、尚书令的虚称。门下并入中书,称中书门下。左右宰相主中书事,兼尚书省之长,六部直属于宰相,尚书省之制已废于无形,实际上这也是三省合一。从此,左右宰相成为全国最高的行政长官,尚书省只掌握六部,奉命执行政务。当时大臣虞允文、梁克家为首任左、右宰相并兼枢密使。
除宰相之外,尚有“平章军国重事”一职。《宋史·职官志一》说,哲宗元佑中,置平章军国重事,以文彦博、吕公著相继任之。其位在宰相之上,专以处高德老臣,以示宠幸,五日或两日一朝,非朝日不至都堂(政事堂)。但这一官职只是一种最高荣誉职位,并没有多少“军国重事”可管。南宋时,情况有些变化,宁宗开禧元年(公元1205年),韩侂胄任平章军国重事,“所预者广”,“所任者专”,独擅朝政。理宗时,权奸贾似道也升任“太师,平章军国重事”,窃位日久,恩宠日隆,位在丞相之上。于是,“平章军国重事”便独揽军、政大权,出现了军政合一的定制,而宰相则屈居于副职的地位。
宋初的宰相称为中书门下平章事,这是沿袭唐代的,中书门下的长官编制不固定,大致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和参知政事同时不超过五人。或三相一参,或三相而无一参。太宗以后,以三相二参或二相二参居多。
唐代以三省长官为宰相,在政事堂办公。政事堂先设于门下省,后迁至中书省,最后干脆就改称为“中书门下”。宋初虽门下、中书、尚书三省的名称照旧,但这些与唐代之制已大不相同。首先是宰相不专用三省长官;其次是三省的职权已转移。唐代三省分掌定策、封驳和执行之权。但宋代三省的权力被削弱。这个削弱,与“宰相不专用三省长官”有关。《宋会要辑稿·职官一》就记载了元丰改革官制以前,三省权力旁落,官署冷清的情形:“中书省、门下省者,存其名,列皇城外两庑、官舍各数楹。中书省但掌册文、覆奏、考账,门下省主乘舆、八宝、朝会、报版、流外、考校诸司附奏挟名而已。”至于尚书省,实际上自唐末五代就已经逐渐荒废了,至宋代就更是名存实亡。因此,北宋前期经常有大臣建议恢复尚书省的地位。例如宋太宗淳化二年(公元991年)九月,右谏议大夫王化基上疏言五事,其一便是“复尚书省”。他建议“废三司,止于尚书省设六尚书分掌其事。”唐代的尚书省分掌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掌握行政、财政、司法、仪礼的大权。至宋代,官吏的选用,另设审官院,“除授者皆出中书,不复由吏部”。户部则归于三司。这样,行政权归于政事堂,财政权移归三司。三司的设立,是宋太祖收回财政权的重要措施之一。王化基废“三司以实尚书省”的建议,自然不被采纳。但是为了搪塞众议,宋太宗对尚书省长官的地位也给予某些提高。淳化三年(公元992年)升尚书令于三师之上。然而,这并没有提高尚书令的职权,何况尚书令又很少授人。因此,到至道、大中、祥符年间(公元995年—1061年),不断有大臣提出恢复尚书省制的问题,但均未有结果,这个问题至神宗元丰改制以前,一直争论不休。实际上,尚书省职权之分割,是宋代分散中枢机构的权力而强化皇权的反映。正是这种变化,在其后促成了三省制的消亡而演进为一省制。
三省六部
门下省:又称“左省”。其长官名义上是门下侍中,但很少委任过,实际上有名无职。副长官是门下侍郎,另外又委派一名给事中任“判门下省事”①真正掌管本省的职权。其属官有左散骑常侍、左谏议大夫、左司谏、左正言以及给事中等。门下省的职权是主管皇帝宝玺、大朝会设位版、赞拜、拜表、宣黄、外官和流外官考课、年满斋郎转补以及各司附奏署名等事。神宗改革官制时,重新恢复三省的实际地位和职权,门下省专司审议,但自门下侍郎成为尚书左仆射(宰相)的兼职或副宰相的专职后,便不再和门下省本身的职事相关了。
中书省:又称“右省”。其长官名为中书令,实际上也有名无职。副长官为中书侍郎。又另委派一名中书舍人任“判中书省事”,真正掌管本省职权。其属官有右散骑常侍,中书舍人、右谏议大夫、起居舍人、右司谏、右正言等。中书省的职权是主管郊祀、皇帝册文、州县官考课、斋郎等年满复奏、文官改赐章服、僧道给赐紫衣师号、举人出身及寺观名额等事②。神宗改革官制后,中书省则专司取旨出令。但自中书侍郎成为尚书右仆射(宰相)的兼职或副宰相的专职后,便不再和中书省本身的职事相关了。
门下和中书两省的左、右散骑常侍,左、右谏议大夫,左、右司谏,左、右正言,通称“两省官”③。门下省的起居郎和中书省的中书舍人称“小两省官”。④。散骑常侍、给事中、谏议大夫等称“大两省官”⑤。北宋前期,大两省官员虽名为谏官,但除非皇帝特旨供职,并不得谏诤。
尚书省:又称“都省”。其长官名义上是尚书令,还有左右仆射、左右丞等,但尚书令从不委任。实际上另外委派诸司三品以上者或学士一员任“权判尚书都省事”。尚书省的职权是总辖吏、户、礼、兵、刑、工等六部和司封、司勋、考功、度支等二十四司,并主管议定官员谥号、祠祭、受誓戒、在京文武官封赠、注甲发付选人、二十四司人吏迁补等事。
宋朝文武官职详细资料
宋朝官职
01.通直郎随奉太子的侍从官
02.承信郎武职官最后一阶,宋武职共有52阶。
03.成忠郎武职官第48阶,充左班殿前侍卫官。
04.秉义郎武职官第45阶
05.武翼郎武职官第41阶
06.宣抚使负责督察军事的重任,职位高于安抚使。
07.节级弓手班头,统制弓手,听命于县尉。
08.巡检掌训治甲兵巡逻州邑、擒捕盗贼事务,属于较高一级官职。
09.通判由朝廷中央直接派遣,有权和知州(知府)共同处理事务,并监督行动。
10.士曹参军州府六曹之一,掌婚姻、田土、斗殴等诉讼案。
11.司录参军书写六曹公文的专职官员。
12.局务官掌监造盐、铁等业的官员。
13.主簿掌出纳官物、销注簿籍等事的县级官员,官阶次于县丞。
14.县尉掌管训练兵丁、防奸禁暴、查缉走私等治安事务的县级官员。
15.兵曹六曹之一,置参军一人掌兵事、缉捕等事。
16.兵马都监马步军统制官。
17.都监有两种,一种是路分都监,掌本路禁军的屯戍、训练和边防事。另一种是州府都监,掌本城军队的屯戍、训练、器甲、差使等事。
18.监当官州府所设掌管征收茶、盐、酒税事务的官员。
19.典级掌礼仪制度的官员。
20.胥吏办理文书的小吏。
21.都统制属于御营使,为监护诸军将领协同作战的军事长官。
22.同都统制官职相当于副都统制。
23.御营使统管全国军事。
24.保义郎右班殿前侍卫官。
25.团练使州府一级的常设武官,从五品。
26.钤辖重要州、郡或路屯禁兵统制官。有路分钤辖、州钤辖。
27.武经郎又称西京左藏库副使,即西京(洛阳)供备库副职武官
28.朝奉郎又称左、右司谏,即谏议官,位次于谏议大夫下。
29.宣谕使、抚谕使中央派往各地巡察民情,处理冤狱,措置营田的监时性官员,即所谓“钦差大臣”。
30.忠训郎又叫“左侍禁e799bee5baa6e59b9ee7ad94330”即内宫侍卫官。
31.镇抚使由中央委派负责一个地区或几个州府军事防务的临时设官。负责辖区军事防务兼理民政、财政等事务。
32.宜文字简称“机宜”如同秘书或机要秘书。
33.龙图阁学士皇帝侍从的荣衔,掌管御书、御制文集、典籍、属籍、世谱等事。
34.提举原意管理,主管专门事务,提举宫观,为安置罢退的大臣而设,光领俸禄不管事。
35.枢密使掌全国军机、边备、征战等事的最高军事长官。
36.大理评事签书判官掌管刑狱的京官。
37.参政知事宰相的辅助,通称“使相”。
38.起居舍人又称右使,皇帝的近臣,负责记载皇帝的言行。
39.中书舍人地位比起居舍人高,掌管起草诏书。
40.翰林学士皇帝最亲近的顾门兼秘书,权力极大,有“内相”之称,往往是“将相之储”。
宋朝武官
宋朝的官制非常复杂,分为阶官和职官两种。阶官,对于武将来说,简单来说就是现在军衔制度,如上校之类;而职官,就是团长营长之类。
例如,狄青曾经做过秦州刺史、泾原路副都总管,秦州刺史是虚衔,代表他的官职大小,代表从五品的官员,而是泾原路副都总管是职官,是负责统领泾原路兵马的指挥官。
两名武将要比较官的大小,一般来说,是比较阶官。那么,这些阶官是如何比较的呢?宋朝的官制发生过三次变化,分别是政和以前武将官制(1116年前),政和官制(1116至1131)和绍兴官制(1131以后),大体如下
政和新官 政和之前旧官 官品 阶次
太尉 政和新置,以太尉本秦之主兵官、遂定为武阶之首。 正二品 1
通侍大夫 内客省使 正五品 2
正侍大夫 延福宫使 正五品 3
宣正大夫 履正大夫 正五品 4
协忠大夫 并政和新置。 正五品 5
中侍大夫 景福殿使 正五品 6
中亮大夫 客省使 从五品 7
中卫大夫 引进使 从五品 8
翊卫大夫 从五品 9
亲卫大夫 从五品 10
中缺
拱卫大夫 并政和增置。 正六品 12
左武大夫 东上閤门使 正六品 13
右武大夫 西上閤门使 正六品 14
正侍郎 正七品 15
宣正郎 正七品 16
履正郎 正七品 17
协忠郎 正七品 18
中侍郎 并政和增置。 正七品 19
中亮郎 客省副使 正七品 20
中卫郎 引进副使 正七品 21
翊卫郎 正七品 22
中缺
拱卫郎 并政和增置。 从七品 24
左武郎 东上閤门副使 从七品 25
右武郎 西上閤门副使 从七品 26
武功大夫 皇城使 从七品 27
武德大夫 宫苑、左右骐骥、内藏库使 从七品 28
武显大夫 左藏库、东西作坊使 从七品 29
武节大夫 庄宅、六宅、文思使 从七品 30
武略大夫 内园、洛苑、如京、崇仪使 从七品 31
武经大夫 西京左藏库使 从七品 32
武义大夫 西京作坊、东西染院 礼宾使 从七品 33
武翼大夫 供备库使 从七品 34
武功郎 皇城副使 从七品 35
武德郎 宫苑、左右骐骥、内藏库副使 从七品 36
武德郎 左藏库、东西作坊副使 从七品 37
武节郎 庄宅、六宅、文思副使 从七品 38
武略郎 内园、洛苑、如京、崇仪副使 从七品 39
武经郎 西京左藏库副使 从七品 40
武义郎 西京作坊、东西染院、礼宾副使。 从七品 41
武郎翼 供备库副使 从七品 42
敦武郎 内殿承制 正八品 43
修武郎 内殿崇班 正八品 44
从义郎 东头供奉官 从八品 45
秉义郎 西头供奉官 从八品 46
忠训郎 左侍禁 正九品 47
忠翊郎 右侍禁 正九品 48
成忠郎 左班殿直 正九品 49
保义郎 右班殿直 正九品 50
承节郎 三班奉职 从九品 51
承信郎 三班借职 从九品 52
下班祗应 殿侍 无品
以上就是一直到南宋初年的武将官阶情况,先比较品,同品官职就比较阶次。看到这些东西,会有人会问,当一名武将,从阶官来说,升到正五品之后,上面好像就是太尉啊?一下子从正五品到从二品?其实,在这个中间, 还有从四品的诸卫将军,正四品的诸位大将军,从三品的诸卫上将军,正三品上护军这些环卫官。此外,还有:
节度使(从二品)、
节度使留后又名承宣使(正四品)
观察使(正五品)、
防御使(从五品)、
团练使(从五品)
刺史(从五品)
殿前都指挥使、节度使为从二品
殿前副都指挥节度使、节度使留后又名承宣使为正四品、
马步军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 观察使为正五品)
殿前马步军都虞侯、防御使、捧日、天武、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团练使, 诸州刺史,驸马都尉为从五品,总管、钤辖这些职官都是搭配从五品阶官。
某路都监约为从七品
某州都监约为正八品
正将约从七品
副将约为从八品
相当于现在的检察长。
御史台是宋代中copy央最主要的监察机关,其组织机构设置,基本沿袭唐之体制,台长为御史大夫、御史中丞和侍御史知杂事;下设台院、殿院、察院等三院,分别置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监察官还有不常zhidao设的里行、言事御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