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成语大世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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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好,我今年听了阎步克老师和叶炜老师的《中国古代传统官僚政治制度》,所以想挑战一下自己答您的题目。
所有的答案来源有三,一是我的笔记,二是百度百科,三是我自己总结撰写的。希望楼主能够斟酌掂量。
我觉得很多东西您也可以自己去查查的。百度百科是大家互相帮助的地方,不是找人做枪手干白活的地方,很多事情自己动手会更好的!)
一下是我的答案:
1.名词解释:“九品中正制”“品官占田荫客制”
九品中正制,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要的选官制度,上承两汉察举制,下启隋唐之科举,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中国封建社会三大选官制度之一,约存在了四百年之久。是由朝官担任中正官,品评士人,依据才德分为九品,作为吏部任命官员的依据。由于魏晋门阀士族兴起,实际上按照门第定品。
品官占田荫客制:西晋占田课田法中有关品官享有经济特权的规定。官僚地主依官品高卑在7a686964616fe58685e5aeb9361私有田产之外另分给土地。官僚地主还可依官位高卑荫亲属九族至三族,免除课役。官僚地主还可荫衣食客3人至1人不等,佃客15户至1户不等,使其成为只向主人纳租服役的私客。
2. 魏晋南北朝士族制度的特点
(1)政治上:
按门第高低分享特权,世代担任很重要官职;(九品中正制是士族制度的政治保障;)
(2)经济上:
士族占有大量土地和劳动力,建立起自给自足、实力雄厚的庄园经济;(品官占田荫客制为士族制度提供经济保障;)
(3)社会生活:
不与庶族通婚,甚至坐不同席;
(4)文化上:
崇尚清谈,占据高级文官职位。
3. 了解隋唐三省六部制
隋唐时期政治制度。在中央机构中,三省成为最高权力机关。中书省掌制令决策,长官为中书令;门下省掌封驳审议,长官为侍中;尚书省是执行机构,长官是尚书令,副长官为左、右仆射。优点是 ①分工明确 ②效率较高③互相牵制 ④分散相权,集中皇权。特点是决策和行政分离,实行集体宰相制,采用分层决策机制,门下省处于枢纽地位。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官制史的重大变革,它标志着封建政治制度的成熟。
4. 名词解释:“多相制”“政事堂”
多相制:唐代政治制度。唐朝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时期,官制设立日臻完善,宰相职称逐步规范。唐初承袭隋制,以尚书省的尚书令、门下省的侍中、中书省的中书令同为宰相。随着封建中央集权制的加强,皇权和相权间的矛盾显露,朝廷就采取“多相制”,分散相权,以宰相官署“中书门下”为名,凡冠以“中书门下平章事”、“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者,均为宰相,多相制成为唐朝宰相制度的一大特色。从总体上说,唐朝宰相分内相、外相、使相三类。玄宗时正式设立翰林院,凡皇帝诏令、官吏任免、征战檄文,甚至“麻纸拜相”以及重大决策等,都由翰林学士等起草发布,预闻朝政,时称内相。外相就是上文所说的三省长官,及一批加上“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外朝宰相,负责朝廷日常行政事务及对官吏考课升降等。使相则是为笼络藩镇节度使和封疆大吏,常常给他们加上“中书门下平章事”、“同中书门下”等头衔,以示其“出将入相”之尊。唐朝中后期,是中国历史上滥施相位、廉价拜相时代。
政事堂:唐 宋 时宰相的总办公处。 唐 初始有此名,设在门下省,后迁到中书省。 开元 十一年(公元723年)改称中书门下,因宰相名义上即为中书门下省长官之故。下设吏、枢机、兵、户、刑礼五房。 北宋 就中书内省设政事堂,简称中书,与枢密院分掌政、军,号称“二府”。 元丰 改制后,遂以尚书省的都堂为宰相办公所在,因也称都堂为政事堂。
5. 多相制产生的原因和特点:从行政管理的角度谈多相制的好处?唐朝真正的宰相是哪些人?
参考上一条看原因和特点,好处:密集官阶以提高积极性,分化相权巩固皇权。
真正的宰相:应该是外相,著名的有房玄龄,杜如晦,狄仁杰,张柬之,姚崇,这些人都参与了真正的政事。
6. 如何理解“御史台尊则天子尊”这句话的含义?了解唐朝监察机构的构成和职掌。
御史台的作用是辅佐皇帝、监督朝廷官吏,御史台实际上是皇帝任命亲信官员进行监察,以保障帝国的安定和皇权的至高无上。故有此言。
唐代监察机构,分类进行专业化监察。台院负责监察中央官员,同时参与疑难案件审理。殿院负责监督百官在宫内的违法或失礼行为。察院又称监院,主要监察地方官,也监察六部官员。
7. 唐朝行政监察机制的新发展体现在那些方面
御史台作为监察机构拥有了高地位;分类进行专业化监察;不仅监察工作,而且监察官员生活。重视京官监察。
8. 唐朝“三司会审”
审判重大、疑难案件时,由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三个中央司法机关会同审理,简称三司会审。凡遇有重大、疑难案件时均由三法司长官即刑部尚书、大理寺卿、左都御使会同审理,最后由皇帝裁决的制度。后来被明朝沿用。
9. 唐朝行政公文的主要种类:册书、制书、敕以及内制和外制的区别
册书用简,制书、慰劳制书、发日赦用黄麻纸,赦纸、论事赦及赦牒用黄藤纸,其赦书颁下州用绢。凡王言之制有七:一曰册书,立皇后、皇太子,封诸王,临轩册命则用之;二曰制书,大赏罚、赦宥虑囚、大除授则用之;三曰慰劳制书,褒勉赞劳则用之;四曰发敕,废置州县、增减官吏、发兵、除免官爵、授六品以上官则用之;五曰敕旨,百官奏请施行则用之;六曰论事敕书,戒约臣下则用之;七曰敕牒,随事承制,不易于旧则用之。皆宣署申覆,然后行焉。大祭祀,则相礼;亲征纂严,则戒饬百官;临轩册命,则读册;若命于朝,则宣授而已。册太子,则授玺绶。凡制诏文章献纳,以授记事之官。(《新唐书百官志》,《旧唐书职官志》《唐六典中书省》均有此段话,lz认真看看就懂了。)
10. 为什么说唐朝中央建制的完备说明了唐代中央集权的皇权制度成熟
第一,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力量。 第二,使宰相的权力——分为三,三省长官的品级又较低,这就削弱了相权,加强厂皇权。在秦汉,丞相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处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每当皇帝无能,丞相就可能专权。三省六部制的设立,三分相权,有利解决皇权与相权的矛盾,加强了皇权;同时扩大了议政人员的名额,收到了集思广益的效果;
第三,各部职责有明确的分工,有利于皇帝的集权与政令的贯彻执行,提高了行政效率,充分发挥了国家机构的效能。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官制史的重大变革,它标志着封建政治制度的成熟。
11. 隋唐地方行政建制上的主要变化
编户齐民制度完善:户籍定期更新存档,每岁一造帐,三年一造籍。武德六年重新规定人民年龄划分(以始生为黄……)
地方中央层级制度变迁:358州,1551县,州县两级。太宗于州上又设监察区,贞观十道(玄宗改为十五道),立监察使或采访使;边疆设节度使。
安史之乱后,为方镇-州-县三级。
对于官员,采用地方官加中央官(名称)制度,加“使相”“宪衔”。
12. 唐差遣制度:差遣是皇帝针对临时性事物而进行的非程序性任官的制度
唐代几乎中书门下设立的同时,使职差遣体系形成。“开元已前,有事于外,则命使臣,否则止。自置八节度、十采访,始有坐而为使,其后名号益广。大抵生于置兵,盛于兴利,普于衔命,于是为使则重,为官则轻。”(《唐国史补》)
13. 唐的选官和考核制度:主要是科举制度,主要了解科举生员的主要来源,科目,及第和铨选。科举制度的特点和意义。
选官制度主要为:门荫(前期主要)+科举(后期主流),官员绝对数量:门荫> 科举。
考核官员制度:对官僚业绩进行考察打分,标准以道德为主要(四善二十七罪)受考官个人主观影响,唐末沦为形式,高官高分低官低分。
科举生源来源:一是学校出来的生徒,通过学校考试;二是自学成才的乡贡,通过州县考试(投牒自进,需要乡试);然后他们去参加国家的科举考试的六科。
科目:在唐朝,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
及第: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因榜上题名有甲乙次第,故名。隋唐只用于考中进士,明清殿试之一甲三名称赐进士及第,亦省称及第,另外也分别有状元及第、榜眼及第、探花及第的称谓。
铨选;指选官制度。唐五品以上官员由皇帝任命,六品以下官员除员外郎、御史及供奉官外,文官由吏部,武官由兵部,按规定审查合格后授官,称为铨选。后各代除高级官员由皇帝任命外,凡经科举考试、捐纳或原官起复等,均须赴吏部听候铨选。唐 以后,铨政代有更易,然大抵不外集吏考试量人授官之义。
特点和意义:中国的科举制度主要表现出三个特点:贤能治国,为我所用;标准客观,竞争公平;立法保护,稳定延续。其作用和价值主要体现在:统一了价值,延续了文化;推动了教育,培养了人才;稳定了政治,推动了发展。其负面作用表现为导致了学校教育与社会的脱离,内容单一,文体要求走向极端等。总之,因为有科举考试,才有中国官僚体制的稳定中的延续,也因为有科举考试,才有中国历史和文化的曲折中的发展。
御史台是监察机构,设立于唐朝,掌监察之事。
简介
00官署名。
职权
00御史台是监察机构,设立于唐朝,掌监察之事。
名称由来及变化
00武则天时一度改名肃政台。元在御史台以外,尚有江南诸道行御史台及陕西诸道行御史台。明初亦设御史台,洪武十五年(1382)改为都察院,御史台之名遂废。但在文章中仍称御史台,如明黄道周《节寰袁公(袁可立)传》:“及在御史台,值他御史触上怒,将廷杖,诸御史诣政府乞伸救,辅臣以上意为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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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设机构与服务内容
明代概况
00御史台到明代改称都察院,清代因之。明代都察院领有经历司、司务厅、照磨所、司狱司以及十三道监察御史等,完全是监察机构。可是仅据周弘祖《古今书刻》所载,明代都察院刻书竟有33种之多,而且涉及许多部类。如《算法大全》、《七政历》、《千金宝要》、《武经直解》、《史记》、《文选》、《杜诗集注》、《千家注苏诗》、《盛世新声》、《太平乐府》、《玉音海篇》、《披图测海》、《唐音》、《适情录》、《三国志演义》、《水浒传》等,就都曾由都察院雕版行世。这实在是奇特的历史现象。推其本质,大概有两大社会原因:一是洪武元年(1368)八月国家下令免除了书籍税。众所周知,什么东西只要一免征捐税,业者有利可图,社会上各单位和个人便会蜂拥而上。明代都察院也大事刻书,盖为免税多利所驱使。二是明代的基本国策是重文轻武,故文化发达,对书颇有需求。特别是明代中叶以后,随着资本主义萌芽,城镇人口加多,商品经济发展,刻书有路可销,也有利可赚,故不少机构和私宅、书铺竞相刻书。弘治十一年(1498)金台岳家书籍铺刻印的《新刊大字魁本全相参订奇妙注释西厢记》,卷尾有一张推销广告性的牌记,谓:“本坊谨依经书重写绘图,参订编次大字本,唱与图合。使寓于客邸、行于舟中、闲游坐客,得此一览始终,歌唱了然,爽人心意。”充分表现了彼时商品经济的发展状态。在这种社会环境下,不e799bee5baa6e4b893e5b19e361纳税,有利图,搞创收,补经费之不足,大概便是中央机关从事刻书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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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人员
大夫、中丞
00御史台一般设有:大夫一人,正三品;中丞二人,正四品下。大夫掌以刑法典章纠正百官之罪恶,中丞为之贰。其属有三院:一曰台院,侍御史隶焉;二曰殿院,殿中侍御史隶焉;三曰察院,监察御史隶焉。凡冤而无告者,三司诘之。三司,谓御史大夫、中书、门下也。大事奏裁,小事专达。凡有弹劾,御史以白大夫,大事以方幅,小事署名而已。有制覆囚,则与刑部尚书平阅。行幸,乘路车为导。朝会,则率其属正百官之班序,迟明列于两观,监察御史二人押班,侍御史颛举不如法者。文武官职事九品以上及二王後,朝朔望。文官五品以上及两省供奉官、监察御史、员外郎、太常博士日参,号常参官。武官三品以上三日一朝,号九参官;五品以上及折冲当番者五日一朝,号六参官。弘文、崇文馆、国子监学生四时参。凡诸王入朝及以恩追至者,日参。九品以上,自十月至二月,袴褶以朝;五品以上有珂,蕃官及四品非清官则否。凡朝位以官,职事同者先爵,爵同以齿,致仕官居上;职事与散官、勋官合班,则文散官居职事之下,武散官次之,勋官又次之;官同者,异姓为后。亲王、嗣王任文武官者,从其班,官卑者从王品;郡王任三品以下职事者,居同阶品之上。非任文武官者,嗣王居太子太保之下,郡王次之,国公居三品之下,郡公居从三品之下,县公居四品之下,侯居从四品之下,伯居五品之下,子居从五品之上,男居从五品之下。以前官召见者,居本品见任之上,以理解者,居同品之下。本司参集者,以职事为上下。文武三品非职事官者,朝参名簿,皆称曰诸公。凡出,不逾四面关则不辞见。都督、刺史、都护既辞,候旨于侧门。左右仆射、侍中、中书令初拜,以表让。中书门下五品以上及诸司长官,谢于正衙,复进状谢于侧门。两班三品以朔望朝,就食廊下,殿中侍御史二人为使涖之。高宗改治书侍御史中丞,以避帝名;龙朔二年,改御史台曰宪台,大夫曰大司宪,中丞曰司宪大夫。武后文明元年,改御史台曰肃政台。光宅元年,分左右台:左台知百司,监军旅;右台察州县、省风俗。寻命左台兼察州县。两台岁再发使八人,春曰风俗,秋曰廉察,以四十八条察州县。两台御史,有假、有检校、有员外、有试,至神龙初皆废。景云三年,以两台望齐,纠举苛察,百僚厌其烦,乃废右台。延和元年复置,岁中以尚书省隶左台,月余而右台复废。至德后,诸道使府参佐,皆以御史为之,谓之外台;复有检校、里行、内供奉,或兼或摄,诸使下官亦如之。会昌初,升大夫、中丞品。东都留台,有中丞一人、侍御史一人、殿中侍御史二人、监察御史三人;元和后,不置中丞,以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主留台务,而三院御史亦不常备。
侍御史
00六人,从六品下。掌纠举百寮及入閤承诏,知推、弹、杂事。凡三司理事,与给事中、中书舍人更直朝堂。若三司所按而非其长官,则与刑部郎中、员外郎、大理司直、评事往讯。弹劾,则大夫、中丞押奏。大事,法冠、朱衣、纁裳、白纱中单;小事常服。久次者一人知杂事,谓之杂端,殿中监察职掌、进名、迁改及令史考第,台内事颛决,亦号台端。次一人知公廨。次一人知弹。分京城诸司及诸州为东、西:次一人知西推、赃赎、三司受事,号副端;次一人知东推、理匦等,有不纠举者罚之;以殿中侍御史第一人同知东推,莅太仓出纳;第二人同知西推,莅左藏出纳。号四推御史。只日,台院受事;双日,殿院受事。次侍御史一人,分司东都台。凡御史以下遇长官于路,去戴下马,长官敛辔止之。出入行止,殿中以下视以为法,先后有罚。入朝,则与殿中侍御史随仗分入,东则居侍中、黄门侍郎、给事中之次,西则居中书令、侍郎、舍人之次,各居中丞、大夫下。每一人东向承诏五日,有旨召御史,不呼名则承诏者出。乐彦玮为大夫,以尝召两御史,乃加副承诏一人,阙则殿中承乏。监察御史分日直朝堂,入自侧门,非奏事不至殿庭;正门无籍;天授中,诏侧门置籍,得至殿庭;开元七年,又诏随仗入閤。分左右巡,纠察违失,左巡知京城内,右巡知京城外,尽雍、洛二州之境,月一代,将晦,即巡刑部、大理、东西徒坊、金吾、县狱。搜狩,则监围,察断绝失禽者。其后,以殿中掌左右巡;寻以务剧,选用京畿县尉。又置御史里行使、侍御史里行使、殿中里行使、监察里行使,以未为正官,无员数。唐法,殿中侍御史迁拜及职事,与侍御史钧。开元以降,权属侍御史,而殿中兼知库藏、宫门内事。故事,御史台不受讼,有诉可闻者略其姓名,托以风闻。其后,御史嫉恶者少,通状壅绝。十四年,乃定授事御史一人,知其日劾状,题告事人姓名。其后,宰相以御史权重,建议弹奏先白中丞、大夫,复通状中书、门下,然后得奏。自是御史之任轻矣。建中元年,以侍御史分掌公廨、推、弹,自是杂端之任轻矣。元和八年,命四推御史受事,周而复始,罢东西分日之限。隋末,废殿内侍御史;义宁元年,承相府置察非掾二人;武德元年,改曰殿中侍御史;龙朔元年,置监察御史里行;武后文明元年,置殿中里行,后亦颛以里行名官;长安二年,置内供奉。
主簿
00设主簿一人,从七品下。掌印,受事发辰,核台务,主公廨及户奴婢、勋散官之职。录事二人,从九品下。有主事二人。台院有令史七十八人,书令史二十五人,亭长六人,掌固十二人。殿院有令史八人,书令史十八人。察院有计史三十四人,令史十人,掌固十二人。
御使
00殿中侍御史九人,从七品下。掌殿庭供奉之仪,京畿诸州兵皆隶焉。正班,列于閤门之外,纠离班、语不肃者。元日、冬至朝会,则乘马、具服、戴黑豸升殿。巡幸,则往来门旗之内,检校文物亏失者。一人同知东推,监太仓出纳;一人同知西推,监左藏出纳;二人为廊下食使;二人分知左右巡;三人内供奉。
监察御史
00十五人,正八品下。掌分察百寮,巡按州县,狱讼、军戎、祭祀、营作、太府出纳皆莅焉;知朝堂左右厢及百司纲目。初,开元中,兼巡传驿,至二十五年,以监察御史检校两京馆驿。大历十四年,两京以御史一人知馆驿,号馆驿使。监察御史分察尚书省六司,繇下第一人为始,出使亦然。兴元元年,以第一人察吏部、礼部,兼监祭使;第二人察兵部、工部,兼馆驿使;第三人察户部、刑部。岁终议殿最。元和中,以新人不出使无以观能否,乃命颛察尚书省,号曰六察官。开元十九年,以监察御史二人莅太仓、左藏库。三院御史,皆初领繁剧外府推事。其后,以殿中侍御史上一人为监太仓使,第二人为监左藏库使。
00凡诸使下三院御史内供奉,其班居正台监察御史之上。
巡按
00以判官二人为佐,务繁则有支使。其一,察官人善恶;其二,察户口流散,籍帐隐没,赋役不均;其三,察农桑不勤,仓库减耗;其四,察妖猾盗贼,不事生业,为私蠹害;其五,察德行孝悌,茂才异等,藏器晦迹,应时用者;其六,察黠吏豪宗兼并纵暴,贫弱冤苦不能自申者。凡战伐大克获,则数俘馘、审功赏,然后奏之。屯田、铸钱,岭南、黔府选补,亦视功过纠察。决囚徒,则与中书舍人、金吾将军莅之。国忌斋,则与殿中侍御史分察寺观。莅宴射、习射及大祠、中祠,视不如仪者以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