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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的意思是:自然的规律,是减少有余的补给不足的。可是社会的法则却不是这样,要减少不足的,来奉献给有余的人。
出自:春秋 老子《道德经》第七十七章。
原文选段:
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
译文:
那么,谁能够减少有余的,以补给天下人的不足呢?只有有道的人才可以做到。因此,有道的圣人这才有所作为而不占有,有所成就而不居功。他是不愿意显示自己的贤能。
扩展资料:
老子的思想体系:
老子既是周朝的史官,因此《汉书·艺文志》说:“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此话并不是没有道理的。至于班固的诸子均出于王官说,又当别论。金德建《老聃学说出于史官考》认为:“老聃学说的来历,大约是因为做周史的缘故”。
他列举了《左传》、《国语》、《论语》、《大戴礼记》等书中史官属于格言形式的话,并将16条有关材料与《老子》相对照。比如“《左传》成公二年:‘仲尼闻之曰:唯器与名,不可以假人。’《左传》昭公三十二年:慎器与名,不可以假人。
《左传》这些话,显然是《老子》的‘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第三十六章)的语意所本。”从这些材料的对比中,说明《老子》的语句,是“史官们向来保存的知识”。可见,《老子》与史官的知识有其思想上的渊源。
老子在《道德经》第三章里,提出了他的“无为”思想。老子主张“不尚贤”、“使民无知、无欲”,设想要人们回到一种无矛盾的“无为”境界。老子崇尚“无为”,主张顺其自然,合乎天理,否定有神论。是当时较为先进的思想之一。
老子试图建立一个囊括宇宙万物的理论。
老子认为一切事物都遵循这样的规律(道):事物本身的内部不是单一的、静止的,而是相对复杂和变化的。事物本身即是阴阳的统一体。相互对立的事7a686964616fe78988e69d83332物会互相转化,即是阴阳转化。方法(德)来源于事物的规律(道)。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老子
1、
这是道德经里面的句子,意思是
.......
所以圣人,顺应自然而不恃才傲物,功成名就也不愿意养尊处优,他不希望别人称自己为圣贤
2、
天道e799bee5baa6e78988e69d83332人道应该是属于哲学范畴。
字面的含义是天的运动变化规律。由于人们对天的解释不同,所以对天道的理解也不相同。
人道一般指社会人事之中人们必须遵守的共同的思想行为准则
中国古代哲学家大都认为天道与人道一致,以天道为本。也有一些哲学家主张,天道是客观的自然规律,天人互不干预。另一些哲学家则认为天有意志,天道和人事是相互感应的,天象的变化是由人的善恶引起的,也是人间祸福的预兆。还有一些哲学家认为天道具有某种道德属性,是人类道德的范本,天道是人类效法的对象。天道与人道是中国哲学中的一对重要范畴。历代的解释或有出入,但大体不出以上几种基本观点。
举例:《左传》昭公十七、十八年记载,郑国星占家裨灶预言郑将发生大火,人们劝子产按照裨灶的话,用玉器禳祭,以避免火灾。子产回答说:“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何以知之?”
这里就是认为天道是客观的自然规律,天人互不干预
3、
天地良心:表白自己的用语。意为:天知地知,自己也问得过良心,确实没有说假话、做坏事。
我个人认为这里的 “天地”应该理解成“天上和地下的神仙”。
意思是:因此,有道的圣人这才有所作为而不占有,有所成就而不居功。他是不愿意显示自己的贤能。
出自春秋战国时期思想家老子的《道德经》第七十七章。
原文如下:
天之道,其犹张弓欤?
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
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
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
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邪。
译文如下:
自然的规律,不是很像张弓射箭吗?弦拉高了就把它压低一些,低了就把它举高一些,拉得过满了就把它放松一些,拉得不足了就把它补充一些。自然的规律,是减少有余的补给不足的。
可是社会的法则却不是这样,要减少不足的,来奉献给有余的人。那么,谁能够减少有余的,以补给天下人的不足呢?只有有道的人才可以做到。因此,有道的圣人这才有所作为而不占有,有所成就而不居功。他是不愿意显示自己的贤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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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鉴赏
《道德经》主要论述“道”与“德”:“道”不仅是宇宙之道、自然之道,也是个体修行即修道的方法;“德”不是通常以为的道德或德行,而是修道者所应必备的特殊的世界观、方法论以及为人处世之方法。
老子的本意,是要教给人修道的方法,德是基础,道是德的升华。没有德的基础,为人处世、治家、治国,很可能都失败,就没有能力去“修道”。
所以修“德”是为修道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这可能也是人所共需的;修道者更需要拥有宁静的心境、超脱的人生,这也缺“德”不可。《道德经》德经部分,在经文中占了很大部分,这是修道的基础。
“道”是浑全之朴,“众妙之门”。“道”生成了万物,又内涵于万物之中,“道”在物中,物在“道”中,万事万物殊途而同归,都通向了“道”。
“道”不只是有形的“物质”、思虑的“精神”、理性的“规律”,而是造成这一切的无形无象、至虚至灵的宇宙本根。“物质”、“精神”、“规律”皆是“道”的派生物。 “道”是先天一炁,混元无极,“道”是其大无外、其小无内、至简至易、至精至微、至玄至妙的自然之始祖、万殊之大宗,是造成宇宙万物的源头根本。
“道法自然”是《道德经》中老子思想的精华。“道”作为《道德经》中最抽象的概念范畴,是天地万物生成的动力源。“德”是“道”在伦常领域的发展与表现。“道”与“法”在规则、常理层面有相通点,但不同于西方自然法。“法”应效法自然之道,在辨证的反向转化之中发挥其作用。
哲学上,“道”是天地万物之始之母,阴阳对立与统一是万物的本质体现,物极必反是万物演化的规律。伦理上,老子之道主张纯朴、无私、清静、谦让、贵柔、守弱、淡泊等因循自然的德性。政治上,老子主张对内无为而治,不生事e799bee5baa6e997aee7ad94e59b9ee7ad94337扰民,对外和平共处,反对战争与暴力。
这三个层面构成了《道德经》的主题,同时也使得《道德经》一书在结构上经由“物理至哲学至伦理至政治”的逻辑层层递进,由自然之道进入到伦理之德,最终归宿于对理想政治的设想与治理之道。也就是从自然秩序中找出通向理想社会秩序的光明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