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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法,亦称“常平新法”。中国宋朝王安石变法措施之一。主要是改变旧有常平仓7a64e58685e5aeb9334制度的“遇贵量减市价粜,遇贱量增市价籴”的呆板做法。灵活地将常平仓、广惠仓的储粮折算为本钱,以百分之二十的年利率贷给农民、城市手工业者,以缓和民间高利贷盘剥的现象,同时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改善了北宋“积贫”的现象。
内容:
王安石执政后,于熙宁二年(1069年)实行青苗法,规定凡州县各等民户,在每年夏秋两收前,可到当地官府借贷现钱或粮谷,以补助耕作。借户贫富搭配,10人为保,互相检查。贷款数额依各户资产分五等,一等户每次可借15贯,末等户1贯。当年借款随夏秋两税归还,每期取息2分,实际有重达三四分的。
实施:
初期在河北路、京东路、淮南路三路实行,后其他诸路也推行开来。这项措施本是为了抑制兼并,在青黄不接的时候救济百姓,但实际执行却出现偏差:地方官员强行让百姓向官府借贷,而且随意提高利息,加上官吏为了邀功,额外还有名目繁多的勒索,百姓苦不堪言。这样,青苗法就变质为官府辗转放高利贷,收取利息的苛政。元祐元年(1086年)停止执行。
由来:
青苗法起源于唐朝中后叶,唐朝中央政权被各路藩镇分割,除了军队数量不足外,更悲惨的是没钱。青苗法就在那时出现,其主要目的就是为皇帝创收。
1、源于改姓,出自五代时期吴越国刘氏一族,属于因谥改姓为氏。唐朝末期至五代时期,吴越大豪钱镠创建了吴越国,他成为开国第一任君主。由于钱镠的“镠”与“廖”为同旁字,为了令辖下皆避自己的名讳,钱镠便下诏将吴越国中所有的刘氏族人皆改为廖氏,世代相传至今。
2、源于蒙古族,出自元朝时期蒙古皇室,属于帝王赐姓为氏。明朝永乐年间,明成祖朱棣率二十万大军伐漠北,元世祖孛尔只斤·忽必烈的后裔、蒙古王子孛尔只斤·也先土干率妻子及其部族众人归降,明成祖大喜,特赐其汉姓为廖氏。
廖昌永
扩展资料:
迁徙分布
宋、元、明这三个朝代,大约600余年,全国人口纯增长率是20%,廖姓人口增长比全国人口的增长要慢,江西当时为廖姓第一大省,约占廖姓总人口的43.4%。
当时廖姓在全国的分布,主要集中于江西、福建、湖南、广东这四省,大约占廖姓总人口的81%;其次分布于湖北、四川这两省,又集中了总人口的13%。
现代廖姓的人口近490万,排在全国第60位,大约占全国人口的0.37%。从明朝至今600多年7a64e58685e5aeb9332中,廖姓人口由23万激增到490万,增长了18倍之多,廖姓人口的增长速度高于全国人口的增长速度。
在海南省、贵州省西部、云南省东北部和西北部、湖北省西部、陕西省南部、甘肃省南部、青海省东南部、河北省南部、河南省东南部等地区;廖姓在当地人群中的分布比例在0.23%一0.69%之间,其覆盖面积约占了全国总面积的16%,居住了大约26%的廖姓人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廖姓
青苗法起源于唐朝中后叶,唐朝中央政权被各路藩镇分割,除了军队数量不足外,更悲惨的是没钱。青苗法就在那时出现,其主要目的就是为皇帝创收。
而宋代的青苗法在增加政府收入的同时还兼有抑制民间高利贷、保护和赈济民户的目的。其与之前的常平仓制度有着很大的关系。
旧有的常平制度主要是,在丰年适当抬高价格籴米,防止谷贱伤农;在荒年适量降低价格粜米,平抑物价,拯济百姓,也就是“遇贵量减市价粜,遇贱量增市价籴”。在粜米时价格不能低于本钱,有可能会有所盈利。
常平仓制出发目的本是好的,但是其本身及其运行有着许多缺陷,未能达到预期目的。首先,常平仓的数量较少,一般只设立于州县的治所所在地,所能覆盖到的区域人口较为有限。其次,熙宁之前常平籴本来自暂且留下但到期要连本带息一起上供朝廷的钱、朝廷的拨款、由出卖户绝田所得收入以及地方自己筹措的籴本。但由于“积贫”的现实困境和北宋的财政制度特点,地方政府财政较为紧张,因此时常缺少籴米的本钱。
而当时还存在着常平的钱粮被三司和转运使移用的情况,致使常平仓缺少钱粮。并且常平仓籴粜程序较为繁琐,执行中还常出现了诸如官商勾结、出粜价格不合理等等现象。这些诸多因素都使得常平制度很难达到预期效果。
此外,青苗法之前,宋朝存在着常平仓、义仓、广惠仓、惠民e79fa5e98193e59b9ee7ad94332仓等救济形式。这些形式都为之后的青苗法提供了借贷方面的借鉴。义仓、广惠仓、惠民仓提供无息贷款,但效果不佳。常平仓主要也是无息贷款,但有息贷款的形式在部分地区实行。熙宁前,有些地方已经出现过政府运用有息贷款的方式,救济百姓,防止兼并之家高利贷盘剥和扩大政府收入,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如王安石在知明州鄞县时就曾施行。
可以说,青苗法的制定是受之前地方实践启发,尤其是陕西转运使李参、王广渊以及知明州鄞县时王安石等人的实践,针对常平制度的不足,并增加新的目的而进行的经济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