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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昀【清】说的,出自《阅微草堂笔记》。原句是“物之反常者为妖”。
原文为:
先叔母高宜人之父,讳荣祉,官山西陵川令。有一旧e79fa5e98193e59b9ee7ad94363玉马,质理不甚白洁,而血浸斑斑,斫紫檀为座承之。恒置几上,其前足本为双跪欲起之形,一日左足忽伸出于座外。高公大骇,阁署传视曰:此物程朱不能格也。一馆宾曰:凡物岁久则为妖。
译文:
先叔母高宜人的父亲名叫高荣祉,在山西陵川县当县令。他偶然得到一尊古旧玉马,玉马的质理不很白洁,并且有血迹,冲洗不掉。他用紫檀木给玉马做了一个底座,经常放在书桌上。
玉马的前腿本来是双跪欲起的状态,一天忽然左腿伸出了底座外。高公非常惊讶,全县衙观看这一怪物,说:“程朱主张‘格物’,可这个物件他们也不知晓啊。”一个师爷说:“大凡物件,年深日久就可兴妖作怪。得到过多人的精气也能兴妖作怪"。
扩展资料:
《阅微草堂笔记》写作背景:
创作始于乾隆五十四年终于嘉庆三年(1789--1798),历时十年,约在纪昀66岁到76岁之间。
中国文学发展到清代,所有写作模式已经成型,尤其是志怪小说,到清代已经形成完备的发展体系,纪昀在这种大背景下,一方面吸收前人的经验,另一方面在前人的基础上开辟新模式,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产生了这部作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阅微草堂笔记
这是一个分量的问题。当一个秤砣和十个秤砣放在天平两端等重了,那你觉得是哪个比较重;当一个人与几十人面对抗,分庭抗礼,你觉得是哪个人厉害。知
一幅画,你一眼看过去,会去找那最平庸普通的一块颜色吗道?肯定是找亮点啊。
而回到你举的例子,你发现其他东西在天花板,而椅子在地上,所以根据上面的结论,你自然会第一时版间将目光投入到椅子上面,而不是那一大群天花板的东西上面(虽然后面肯定也会看)。但是这个只是注意力的问题,和事情的真相,到底是哪里有妖没有关系,应该说,整个事情都是妖。
而规律被打破,是个改变,也是一个异类,同样按照上面的推导,在一群普通事件中跳出来一个特殊事权件,怎么能不吸引你让你觉得奇怪呢?
“事出反常必有妖”是纪晓岚说的,出自《阅微草堂笔记》。原句是“物之反常者为妖”。
一、原文:
先叔母高宜人之父,讳荣祉,官山西陵川令。有一旧玉马,质理不甚白洁,而血浸斑斑,斫紫檀为座承之。恒置几上,其前足本为双跪欲起之形,一日左足忽伸出于座外。高公大骇,阁署传视曰:此物程朱不能格也。一馆宾曰:凡物岁久则为妖。
得人精气多,亦能为妖,此理易明,无足怪也。众议碎之,犹豫未决。次日仍屈还故形。高公曰:是真有知矣。投炽炉中,似微有呦呦声。
后无他异,然高氏自此渐式微。高宜人云:此马锻三日,裂为两段,尚及见其半身。又武清王庆垞曹氏厅柱,忽生牡丹二朵,一紫一碧,瓣中脉络如金丝,花叶葳蕤。
越七八日乃萎落,其根从柱而出,纹理相连,近柱二寸许,尚是枯木,以上乃渐青。先太夫人,曹氏甥也,小时亲见之。咸曰瑞也,外祖雪峰先生曰: 物之反常者为妖, 何瑞之有!曹氏亦式微。
二、译文:
先叔母高宜人的父亲名叫高荣祉,在山西陵川做县令。他得到一古旧玉马,玉马的质理不很白洁,而且血迹斑斑,冲洗不掉。他用紫檀木为玉马制成一个底座,常放在书案上。玉马的前腿本来是双跪欲起的状态,一天忽然左腿伸出了座外。高公大惊,全衙署传观这一怪物,说:“程朱主张‘格物’,可这个物件他们也不能推知啊。”一个师爷说:“大凡物件,年深日久就可兴妖作怪。
得到人的精气过多也能兴妖作怪,这个道理很明白,不足为奇。”众人议论将玉马击碎,一时犹豫未决。第二天,玉马左腿又屈入座内恢复了原形。高公说:“还真成精了。”便将玉马投入火炉中,玉马在火炉中好似有“呦呦”的叫声。
从此以后,没有发生任何其他怪异。但是高氏从此渐渐衰败。高宜人说玉马烧了三天,裂成两截,他还见到过烧毁的半个身子。还有,武清王庆垞曹家大厅的柱子,忽然长出两朵牡丹花。一朵紫色,一朵碧绿色,花瓣中的脉络好象金丝。
花叶繁茂下垂,过了七八天才枯萎谢落。花的根从柱生出,纹理与柱相连;靠近柱子二寸光景,还是枯木,往上才渐渐发青。先母太夫人是曹氏的外甥女,小时亲眼见过厅柱的牡丹,当时都认为是吉祥征兆。我的外祖雪峰先生说:“反常的物就是妖,哪有什么吉祥征兆?”后来曹氏门庭也衰落了。
三、含义:
事情反常就一定有奇怪的地方。e79fa5e98193e78988e69d83332
拓展内容:
纪昀(1724.7.26-1805.3.14),字晓岚,一字春帆,晚号石云,道号观弈道人,直隶献县(今河北沧州市)人。清代政治家、文学家,乾隆年间官员。历官左都御史,兵部、礼部尚书、协办大学士加太子太保管国子监事致仕,曾任《四库全书》总纂修官。
其《阅微草堂笔记》正是这一心境的产物。他的诗文,经后人搜集编为《纪文达公遗集》。嘉庆十年(公元1805)二月,纪昀病逝,因其“敏而好学可为文,授之以政无不达”(嘉庆帝御赐碑文),故卒后谥号文达,乡里世称文达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