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成语大世界欢迎您的到来
您的位置:荆门成语大世界 > 成语解释 > 《财经法规》中法律责任到底分为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两种还是分为...-除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外,不存在独立的经济法

《财经法规》中法律责任到底分为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两种还是分为...-除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外,不存在独立的经济法

作者:成语大世界日期:

返回目录:成语解释




根据违法行为所违反的法律的性质,可以把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经济法责任、刑事责任、违宪责任和国家赔偿责任。
只不过是教材只介绍民事和刑事两种
经济法责任地位的确立,直接决定于对经济法责任特征的正确认识。我国法学界对经济法责任能否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并列而成为一种独立的法律责任形式存在很大分歧。有的学者认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是处于同一层次,以同一标准划分的。它们与经济责任不是处于同一层次,不是以同一标准确定的。”[1]究其原因,在于对经济法责任的特征缺乏正确认识。因此,全面、充分地认识经济法责任的特征,对确立经济法责任的地位,进而完善经济法学基本范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们认为,经济法责任既具有各种法律责任形式的抽象个性,又具有不同于其他法律责任形式的具体个性。它应该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并列,成为我国法律责任体系中的一种独立责任形式。
  一、经济法责任产生的前提和基础具有双重性
  经济法责任产生的前提和基础具有的双重性体现在:既有经济法义务,又有经济法权利。它不同于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产生前提和基础。民事责任产生的前提和基础是民事义务;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和基础是行政义务,两者都不具有双重性。
  (一)经济法义务是经济法责任产生的前提和基础之一。经济法义务是经济法主体为了满足权利主体要求而必须作出或者抑制一定行为的约束。经济法义务除少量基于经济法主体协商产生外,大量是基于经济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的。因此,经济法义务内容往往是法律确定的,由此决定经济法责任产生的前提和基础也往往是确定的。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义务,即应承担经济法责任。
  民事责任以民事义务为其产生前提和基础。由于民事法律规范多属任意性规范,因此,民事义务除少量基于法律直接规定外,大量是基于民事主体之间的协商一致而产生,而且许多民事义务可因民事主体的协商而变更或消灭。因此,民事义务的内容往往是非法律确定的。由此决定民事责任产生的前提和基础往往处于非法律所确定的状态。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即应承担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以行政义务为其产生前提和基础。由于行政法属于强制性规范,因此,行政义务具有行政命令的性质,一经法律规定,行政主体必须履行。行政主体不得擅自协商而产生、变更、消灭行政义务,因此,行政义务的内容都是法律确定的。由此决定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法律确定的。因行政义务与经济法义务的内容不同,故两种法律责任产生的前提和基础并不相同。
  (二)经济法权利是经济法责任产生的前提和基础之二。这里所说的经济法权利并不是泛指经济法主体享有的所有经济法权利,而是特指经济法管理主体在行使管理经济活动职能过程中依法享有的经济职权。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权利,而是一种特殊的权利。表现在:1.它是基于经济法律,法规的直接规定产生的。仅凭管理主体单方面意志即可实现,无须与管理受体协商或者征得对方同意e79fa5e98193e78988e69d83339;2.它是一种具有命令和服从性质的权利。一经管理主体行使,对管理受体就产生必须执行的法律效力;3.它与管理受体的义务并不对应。管理主体在行。使权利中,对管理受体并不负担相应义务,管理受体在履行义务中,对管理主体并不享有相应的权利;4.它既是管理主体的权利,又是管理主体的义务,权利和义务在管理主体上融为一体。具体说,在不同的法律关系中,其性质并不相同。在管理主体与管理受体的相互关系中,它是管理主体的权利,在管理主体与政府的相互关系中,它又是管理主体的义务。管理主体的经济法权利的上述特殊性,决定了它是经济法责任产生的前提和基础。一方面,管理主体不依法或者不当行使权利,超出经济法律、法规的限制范围,实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侵犯管理受体的合法权益时,管理主体就要承担经济法责任。另一方面,管理主体不行使权利,即构成对政府的失职,管理主体亦应承担经济法责任。可见,管理主体不依法行使经济法权利、不适当行使经济法权利、不行使经济法权利,都要承担经济法责任。经济法权利成为衡量管理主体是否应当承担经济法责任的依据,因此,它亦是经济法责任产生的前提和基础。
  而民事主体可以依法抛弃和放弃民事权利,因而民事主体不可能因抛弃、放弃民事权利而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不以民事权利为基础。行政责任仅因行政主体违反行政义务而产生,也不以行政权利为基础。
  二、经济法责任的内容具有整体经济利益性
  经济法律关系以经济法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它不仅涉及经济法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而且涉及国家社会整体经济利益关系,并以国家社会整体经济利益为主。当经济法主体实施经济违法行为,破坏经济关系的正常运行时,必然直接或间接造成对方当事人或者国家社会经济利益的损害。管理主体不依法或者不当行使权利,往往直接损害管理受体的经济利益;管理受体违反经济法义务,实施经济违法行为,将直接造成对管理主体所代表的国家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的损害。由此也决定经济法责任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
  民事责任虽然主要也是一种财产责任,但是,它与经济法责任体现的经济利益的价值取向存在很大差别。民事责任作为一种财产责任,集中体现民事主体在经济利益上的相互对等关系。追究有责主体民事责任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补偿相对方的经济损失,其价值取向在于维护民事主体的个体经济利益。因此,民法允许民事主体有放弃追究相对方民事责任的选择权。经济法责任作为一种财产责任,并不体现经济法主体在经济利益上的相互对等关系。追究有责主体经济法责任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恢复遭到破坏的社会经济关系和社会经济秩序,确保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正常运行。其价值取向在于维护国家、社会的整体经济利益。因此,经济法禁止经济法主体放弃追究违法主体的经济法责任。行政责任的内容主要是一种非财产的人身责任,但不以人身责任为限。追究有责主体行政责任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确保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正常运行,恢复遭到破坏的国家行政管理关系和行政管理秩序。
  三、经济法责任的功能因主体不同而具有差异性
  一般说来,追究有责主体的经济法责任,既是为了补偿受害方的损失,又是为了惩罚违法主体,以达到维护社会经济关系正常运行的目的。但是,具体说来,追究经济法管理主体和管理受体的法律责任的功能存在差异。追究管理主体经济法责任的功能,主要是为了赔偿或补偿管理受体的经济损失,其惩罚性体现的并不明显。表现在:1.管理主体的经济法责任通常不以过错为构成要件。它并不直接体现国家法律对管理主体违法行为的谴责和否定。2.管理主体的经济法责任形式大多属补偿性责任,只以损害赔偿责任为限,有的甚至并不赔偿管理受体的全部经济损失,而仅仅是适当补偿。管理主体因承担经济法责任而花费的经济代价常常等于、甚至小于管理受体的经济损失。3.管理主体的经济法责任形式都是单独适用的,几种经济法责任形式合并适用于同一管理主体,在经济司法实践中极少见。4.管理主体的经济法责任通常以损害发生为构成要件。

法律上的责任主要就是三种: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相关阅读

关键词不能为空

标签导航

带“羊”字的吉祥成语有哪些? 关于带“羊”字的四字成语有哪些? 带羊字或者猪字的成语有那些 带羊字的成语都有哪些 海尔空调!里面出现噼里啪啦的声音是怎么回事啊? 空调开一会里头就噼里啪啦的响是怎么回事 空调外机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正常吗? 空调在用的时候偶尔会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正常吗? 相什么什么什么的成语 相什么相什么的成语有哪些 什么相什么成语 无什么无什么的成语什么的成语 《三国志 诸葛亮传》全文翻译 《三国志诸葛亮传》翻译 《三国志诸葛亮传》的部分翻译 三国志 诸葛亮传原文注释 《财经法规》中法律责任到底分为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两种还是分为... 如何区分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三者有什么区别? 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以及违宪责任的区别在... 男人是不是总喜欢拖拖拉拉的做任何事情》 男人做事拖拖拉拉不果断做老公好吗? 做什么事儿不能拖拖拉拉 小事都能拖着不做,将来还能干什么大事 不似垂杨惜金缕的意思 形容内心盛满仇恨的诗句 形容仇恨的诗词 有关“仇恨”的诗句有哪些? .带有人的成语有哪些. 什么爱什么人的成语大全 人什么什么人成语有哪些 什么人什么进成语有哪些 怎么分辨玉的种类和真假 玉的种类?怎样鉴别? 怎么辨别是不是玉? 如何分辨天然玉的等级 郑欣宜的《直觉》 歌词 歌词是《甜言蜜语哄不了我》 甜言蜜语你也不必说这句歌词是哪首歌里面的 “杞人忧天”这个成语故事中“杞人”所受的压 杞人忧天这个成语故事给人带来什么启示呢? 杞人忧天这个成语故事告诉我们什么道理? 读了《杞人忧天》这个成语故事,有何感想? 关于绝情的诗句!!!!! 想找个古代爱情伤感诗句 表现出女子对男子的思念之情的那种 表达女子不让男子的诗句 向女子表达情意的诗句 求爱被拒绝表达心里忧愁的古诗句 某项生产活动存在外部不经济时,其产量()帕累托最优产量?()... 某项生产活动存在外部不经济时,其产量( )帕累托最优产量 ... 某生产活动存在外部经济时,其产量是大于小于还是等于帕累托最优... 某项生产活动存在外部不经济时,产量是大于还是小于帕累托最优时... “得不偿失”的意思是什么? 怎么解释“得不偿失”?可以举个例子? 得不偿失“与”失而复得之间 怎么理解?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