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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死亡的概念,是指全脑(包括小脑、脑干)功能不可逆中止所引起的死亡。通常情况下,由于心、肺、脑三个重要生命器官相互之间存在不可分离的紧密联e79fa5e98193e78988e69d83333系,任何一个器官不可复性的严重损伤和功能障碍,必然会影响其他两个以及人体所有器官组织的机能,最终导致死亡。但是,在现代医学技术条件下,已能有效地使许多原来临床上检查心跳停止,已被看做死亡了的人又得以复活;同时,随着人工呼吸机等的发展,能使不可逆性严重脑损伤的人(已经不能复活),长时间(数年、数十年)地保持心跳、血压和呼吸而不“死”。脑死亡的概念,就是针对这种情况,最早于1968年由美国哈佛医学院一个由医师、神学家和律师等组成的关于脑死亡的特别委员会提出来的
目前,脑死亡的标准已经有几十种方案,并没有一个方案得到广泛公认。下面是比较有代表性的“哈佛标准”:。
1、脑昏迷不可逆转。对刺激完全无反应,即使最疼痛(压眶)刺激也引不出反应。
2、无自主呼吸。观察1小时,撤去人工呼吸机3分钟仍无自主呼吸?
3、无反射。包括瞳孔散大、固定、对光反射消失;转动患者头部或向其耳内灌注冰水也无眼球运动反应;无眨眼运动;无姿势性活动(去大脑现象);无吞咽、咀嚼、发声;无角膜反射和咽反射;通常无腱反射。。
4、平直脑电图。即等电位脑电图,其技术要求包括5μV/min,对掐、夹或喧哗无反应,记录至少持续10分钟
死亡的判断标准:
死亡是机体生命活动和新陈代谢的终止,目前死亡标准分为心死亡和脑死亡两种。
心死亡是人的血液循环完全停止,脉搏,呼吸停止,这是人类公认的死亡标准,也是最容易观察和确定的形式。
脑死亡是脑组织或脑细胞全部死亡,包括大脑,小脑,脑干在内的全部功能完全而永久不可逆的丧失和停止。
我国目前脑死亡诊断标准是包括脑干在内全脑功能丧失的不可逆转的状态,临床诊断深昏迷,脑干反射完全消失,无自主呼吸靠呼吸机维持,呼吸暂停试验阳性,以上必须全部具备。
确认实验脑电图平直,经颅脑多普勒超声成脑死亡图形,体感诱发电位P14以上波形消失,此三项中必须有一项。
扩展资料:
脑死亡的诊断标准:
脑死亡标准指某种病理原因引起脑组织缺氧、缺血或坏死,致使脑组织功能和呼吸中枢功能达到了不可逆转的消7a64e78988e69d83366失阶段,最终必然导致的病理死亡。
脑死亡分4个标准:
(1)对外部刺激和身体内部需要毫无知觉和完全无反应。
(2)自主运动和自发呼吸停止。
(3)反射、主要是诱导反射消失。
(4)脑电波(EEG)平坦或等电位。
认为凡是符合这4条标准,并在24小时内反复多次检查,结果均无变化,即可宣告死亡。
综合起来主要有5个方面
(1)深度昏迷;
(2)脑反射消失;
(3)无自主呼吸;
(4)脑电图检查呈大脑电沉默:
(5)脑循环停止。
脑死亡和其传统死亡诊断标准的区别
把脑死亡作为整体死亡的标准,意味着即使心跳仍然存在,依然可以在医学上被判定为个体生命已经死亡,因为脑死亡后不可逆转。
传统的死亡标准与脑死亡标准比较:前者以心跳和呼吸的停止为死亡标准,更着重于人的生物性,比较容易被民众接受:但心肺死亡,并非会引起脑、肾、肝等组织和器官的很快死亡,尤其是人工器官移植技术和替代技术,还可以挽救心肺死亡的病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死亡
一、现代医学判定真正的死亡是脑死e69da5e6ba907a64331亡。
临床上所指的脑死亡,是指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功能丧失的不可逆转的状态。脑死亡有别于“植物人”,“植物人”脑干功能存在,昏迷只是由于大脑皮层受到严重损害或处于突然抑制状态,病人可以有自主呼吸、心跳和脑干反应,而脑死亡则无自主呼吸,是永久、不可逆性的。
不少国家过去一直把“心跳停止”和“呼吸消失”作为死亡的标准。但随着医学科技的发展,病人的心跳、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都可以通过一系列药物和先进设备加以逆转或长期维持。但是如果脑干发生结构性破坏,无论采取何种医疗手段均无法挽救患者什么。因此,与心脏死亡相比,脑死亡显得更为科学,标准更可靠。
二、中国脑死亡的诊断标准:
脑死亡是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技能丧失的不可逆转的状态。
先决条件包括:昏迷原因明确,排除各种原因的可逆性昏迷。
诊断标准:深昏迷,脑干反射全部消失,无自主呼吸。以上必须全部具备。
确认试验,脑电图平直,经颅脑多普勒超声呈脑死亡图形,体感诱发电位p十四以上波形消失。此三项中必须有一项阳性。
脑死亡观察时间:首次确诊后,观察12小时无变化,方可确认为脑死亡。
三、儿童脑死亡的诊断标准,儿童脑死亡诊断更应慎重,可参考以下几条:
(1)昏迷和呼吸停止同时存在。
(2)脑干反射全部消失,瞳孔散大固定,眼球固定,呼吸活动完全停止。
(3)以上检查结果恒定无变化。
您好!生命迹象消失就是死亡。死亡的医学概念:个体的死亡是一个过程。在人类通常可以心脏或大脑停止功能活动,作为个体生命不可逆地走向死亡的标志。但是,此时身体其余的器官、组织还可以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继续存活。如心搏停止后,呼吸道上皮细胞还能继续其纤毛运动;有些细胞可以继续存活达 120小时之久。在此期间器官和组织(如肾脏、胰岛等)移植到别的个体上还可以继续存活。这就为医学上器官、组织的异体移植创造了条件。同时也向医学和法律上提出了一个如何判断人的死亡的问题。
临床死亡和生物学死亡 人的死亡必先引起呼吸和血液循环的停止。因此,可以将死亡分为两个阶段:即临床死亡(或称相对死亡)和这以后的生物学死亡(或称真死亡)。在临床死亡阶段,呼吸和心脏活动虽已停止,但组织细胞还没有停止生命活动,有时可以采用积极的急救方法,恢复机体的基本生命功能,即所谓的“起死回生”。根据国外文献记载,人临床死亡的时间一般不超过5~7分钟,但在中国,已有数例临床死亡长达数十分钟的病人被抢救成功的报道。生物学死亡则e799bee5baa6e79fa5e98193e78988e69d83364指组织和细胞的生命活动已发生不可逆地终止,一般出现在个体细胞大量死去之时。
60年代以来,由于器官移植在临床上成功地得到日益广泛应用,常常需要从死者身上取下有关器官供移植使用。因此,真正的死亡究竟在什么时刻发生,在临床实践上便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死亡的临床判断标志 在人们日常生活中,习惯以心跳停止作为死亡的标志。现代医学技术的进步,打破了这种传统的观念。目前使心搏停止的病人复苏,已不是罕见的例子,而对大脑死亡的病人,至今仍束手无策。因此,从60年代末期以来,医学界就有人主张不以心搏和呼吸停止作为临床死亡的标志,而采用脑死亡作为生死的分界。其具体的征象是全身昏迷,反射消失,脑电图显示平波。
死亡的法律判断标志 西方社会十分重视死亡的法律判断。因为,器官移植需要确保器官的存活程度,同时又要确证该器官是从已经死亡的病人体内取得的。此外,在民事或刑事案件上,有时需要确定一对配偶死亡的孰先孰后,这对财产继承,保险或亲属的权益都有重要关系。所以,从法律上确定判断死亡的标志就十分必要了。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提出以“脑死亡”作为判断标准的国家。1968年哈佛医学院一个专门委员会第一次对脑死亡作了详细描述;1980年美国又制定了“统一的死亡确定法案”,从法律上把判断死亡的标准确定下来。除美国外,英、法、芬、意、澳等10余国也相继立法,承认脑死亡是宣布死亡的依据。谢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