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成语大世界日期:
返回目录:成语解释
指正义的战争,但实际上,春zhidao秋根本没有义战 。《孟子·尽心下》:“ 春秋 无义战。” 赵岐 注:“《春秋》所载战伐之事,无内应王义者也。” 孔颖达 疏:“ 孟子 言 春秋 之世,凡兵之起皆小役大,弱役强,或容因怒兴师,或弃礼贪利,未尝有禁暴救乱之义也。”
西周的法律形式主要有:1、誓,带有军令性质的誓词。2、 诰,周王对下级所训话。3、命,周王就具体事务向行政机关发布所命令。4、礼 ,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包括多种规范内容。 5、 遗训,先王的遗训。6、殷彝,法律中有利于统治者的内容。
秦朝的法律形式有1、律(商鞅改法为律,律自秦始。)2、令、制、诏(命、令、制、诏,从法律意义上说没有什么区别。)3、式(最早出现于秦)4、法律答问(对秦律以问答的方式作解释,类似后世的《律疏》,是我国古代注疏法律的滥觞。5、廷行事(司法机关的判例)。
汉的法律形式包括1、律,基本法律形式,即通常所说的“法典”。2、 令,皇帝的命令,也叫诏或诏令。3、科,即针对某类事的一个方面制定的法律文书。4、比,也叫决事比,即可以用来作为比照断案的典型判例。5、春秋经义,没有法律条文规定,又没有适当判例可以依据,就一《春秋》附会法律作为断案的依据。6、法律解释,注意不同于秦的法律答问。
唐朝的法律形式主要有1、律,刑事法规,相当于近代的刑法典。2、令,关于国家体制和基本制度的法规。3、格,国家机关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据以办事的行政法规。4、式,国家机关的公文程式。
宋朝的法律形式比较有特色,需要我们重点掌握。1、赦,凡有关罪与罚的规定。2、令,关于约束禁止的规定。3、格,有关吏民等级及论等行赏的规定。4、式,有关体制楷模的规定。5、断例,即判案的成例。6、指挥,指尚书省和中央其他官署对某事所作的指示或决定,对以后的同类事件有约束力。 7、申明,中央主管官署就某项法令所作的解释。8、看详,中央主管官署根据过去赦文或其他案卷所作出的决定。
答: 禹刑是夏朝法律的总称 。汤刑是商朝刑法的总称。
“九刑”即刑书九篇,周初制定的一部刑书。
汉刘邦“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与盗窃抵罪,其余秦法一律废除。 《九章律》是刘邦命令萧何在秦律6篇基础上增加了三篇而制定的。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立法体例有所变动,改变了以前不合理的体例编排,同时增加了封建法典的基本问题。需要重点掌握的法典有魏律、晋律、北魏律和北齐律。 隋朝《开皇律》奠定了封建法典的基础。
唐朝在历史上达到鼎盛时期, 法律也是历史上最发达的。《唐律疏义》是中国封建法典的典范。
宋朝将以往的律改为刑统,宋太祖建隆四年编成《宋刑统》。它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法典。
《元典章》是元朝法律的基础。 明朝的法律主要是《大明律》,该律脱胎于唐律,又不同于唐律。 除此之外,还有大诰的制定。
前清的法律主要是《大清律例》,这是7a64e58685e5aeb9333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法典。
意思是注解,讲解春秋这本儒家经典的道理的书。
经义【词义】:zhidao
1.经书的义理。
2.科举考试科目之一。 宋 代以经书中文句为题,应试者作文阐明其义理,故称。 明 清 沿用而演变成八股文。
另外一种意思
“经义”是中国古代科举考试中的回一种重要文体,它萌芽于汉唐,形成于北宋。经义与选举制度的变革和学术风习的变化有密切的联系。在北宋熙宁贡举改革中,王安石利用经义作为统一士大夫思想的工具,对北宋后期的学风和士风产生了诸多影响。在古代文体史上,宋代经义文是明清八股文的答雏形,它形成了一定的程式,在题型、结构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八股文的一些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