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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的无为是在有作为之时,抄必须遵循自然原则,而不妄为。法天地的无私,法大自然,如江水大海的不争、善下。他说:“天长地久。天地之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以其无私,故能成其私。” 老子善于使用柔性的方式去改变社会,以无为为手段,达成无不为的目的 不过,老子的无为思想,常受到人们的误解与引用错误,如潘清知芳所说:“回归原典!”,唯有从原典深入的了解圣贤的思想,才能了解圣贤的真义所在,所以我们就能知道无为是顺道而行的不敢为道,体天地无私的无以为及各遂其生,各得其所的无不为。 老子的无为,基本上还是有为的,只是圣贤不私为,只为天下而有为。
老子说,无为说,是说在办公事时,个人的私志不可掺入公道,个人的嗜欲不可挂上正当手段,循道依法而举事,借用社会各种资源而立功,一切皆要顺着自然之势,不容许依主观意志而扭曲自然,事情办成了不自夸,立了功不留个人的名。
所谓推自e68a84e8a2ade799bee5baa6e79fa5e98193366然之势,好比遇水用舟行,遇沙用?走,遇泥泞用輴过,遇山用樏等,夏季多雨则开渠防水,冬季水枯则铸坡护堤,因地势高耸而为善,因地势地下而为池,这一切皆是得益自然之利,各得其便,非吾个人所为也。
拓展资料:
道教道之本体存在论的"无为"说,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道教对于宇宙本体自然"存在"面貌的认识,并在此基础上顺应宇宙客观规律,尊重道之本体本然之属性,而不"人为"干扰和违背道之本体所具有的"自然"存在状况。
老子既是周朝的史官,因此《汉书·艺文志》说:“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此话并不是没有道理的。至于班固的诸子均出于王官说,又当别论。金德建《老聃学说出于史官考》认为:“老聃学说的来历,大约是因为做周史的缘故”。
他列举了《左传》、《国语》、《论语》、《大戴礼记》等书中史官属于格言形式的话,并将16条有关材料与《老子》相对照。比如“《左传》成公二年:‘仲尼闻之曰:唯器与名,不可以假人。’《左传》昭公三十二年:慎器与名,不可以假人。
《左传》这些话,显然是《老子》的‘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第三十六章)的语意所本。”从这些材料的对比中,说明《老子》的语句,是“史官们向来保存的知识”。可见,《老子》与史官的知识有其思想上的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