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成语大世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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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小区的物业管理,经常会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小区里人员复杂,管理起来比较费时费力并且有许多麻烦的操作程序,列如水电费,管理费等等。所以物业与户主的纠纷也是一个一直存在的问题,那么取消物业,由业委会代表业主成立物业公司,聘请职业经理人管理,会更合适吗?
首先我先表明我的看法,对于这种做法,我认为是可取的。下面我们来举例说明,在早期有一个显著的例子,在西安的唐园小区,其是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建立,但是属于数一数二的优质小区,地段合适,教育设施方便。但是由于该小区没有采用自主物业管理,聘请了物业公司,但是由于该物业公司物业管理不e799bee5baa6e997aee7ad94e78988e69d83362当,变压器损坏,居民活动空间被占用,于是居民户主们决定重新选举业委会。重新选举业委会,并自主交接业务。
由于唐园小区前物业的因素,业主们并没有很好地交接成功,所以导致原先计划的引入专业管理人及其专业团队的计划取消,无奈只有业主们自己担起了重任,这也是噩梦的开始。先是小区设施的维修,没有专业的机构联系方式,无法高效率的进行维修,再时小区的安保与清洁工作,没有专业团队进行聘请,导致小区秩序卫生严重混乱,水电公司的缴费在缺少数据的情况下也成了很严重的问题。
所以我认为如果能够聘请职业经理人管理并有专业团队,由业委会代表业主成立物业公司是完全可以替代原先物业甚至可以做的更好的
我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物业公司应该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当中就有相关的约定。
切管小区成立了业委会,那么物业到来之前,一切都由业委会进行管理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