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成语大世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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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义不同
做正确的事是指事情已经确定,只是是否按照要求去做,以已经确定的事情为标杆,按照流程知或是规定去处理一件事情,正确的做事带有一定的主观能动性,有自己的判断存在。
2、工作方式不同
正确地做事就是一味地例行公事,而不顾及目标能否实现,是一种被动的、机械的工作方式。工作只对上司负责,对流程负责,领导叫干啥就干啥,一味服从,铁板一道块,是制度的奴隶,是一种被动的工作状态专。
而做正确的事不仅注重程序,更注重目标,是一种主动的、能动的工作方式。工作对目标负责,做事有主见,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目的不同
做正确的事更多的是做事,强调执行;正确的做属事需要先想好后再做,强调思维。做正确的事时有选择地做事,而正确的做事是把当前要做的事做得很满意令很多人认可,但是把事情做得完美是有一定难度的。
正确做事 可能更多体现在能力上 是否处理和解决问题的方式和能力是对的做正确的事 可能更多体现在管理的伦理上 比如这事该不该你做 你该不该做个人想法
这是管理学的命题,“做正确的事”是指首先要zd决策正确,找对方向与目标,“正确的去做事”是指方法选择正确,要有效率。如何理解二者的关系是本命题的关键,应该是“做正确的事”是基础和前提,也就是说只有先找到了正确的事去做,然后才是选择正确的方法去做。比如,企业只有先找到适销对路的“正确产专品”去生产,然后才是用正确的方法去生产。如果反过来,只有正确的方法而没有正确的目标和方向,只能是越走越偏。越正确的去做一件错事,就会错的越多。
同时,做了正确的事但如果没有正确的去做,也不会取得较属好的效果。
所以“做正确的事”是“正确去做事”的前提和基础,“正确去做事”是“做正确事”的方法和保障我们应在“做正确的事”的基础上再“正确去做事”。
理大师彼得·德鲁克曾在《有效的主管》一书中简明扼要地指出:“效率是‘以正确的方式做事’,而效能则是“做正确的事”。效率和效能不应偏废,但这并不意味着效率和效能具有同样的重要性。我们当然希望同时提高效率和效能,但在效率与效能无法兼得时,我们首先应着眼于效能,然后再设法提高效率。”
多么经典的论述!请注意,在这段论述中,彼得·德鲁克提出了两组并列的概念:效率 和效能,正确做事和做正确的事。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是企业的商业行为,还是个人的工作方法,人们关注的重点往往都在于前者:效率和正确做事。但实际上,第一重要的却是效能而非效率,是做正确的事而非正确做事。正如彼得·德鲁克所说:“对企业而言,不可缺少的是效能,而非效率。”
“正确地做事”强调的是效率,其结果是让我们更快地朝目标迈进;“做正确的事”强调的则是效能,其结果是确保我们的工作是在坚实地朝着自己的目标迈进。换句话说,效率重视的是做一件工作的最好方法,效能则重视时间的最佳利用——这包括做或是不做某一项工作。麦肯锡卓越工作方法的最大秘诀就是,每一个麦肯锡人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先确保自己是在“做正确的事”。
“正确地做事”与“做正确的事”有着本质的区别。“正确地做事”是以“做正确的事”为前提的,如果没有这样的前提,“正确地做事”将变得毫无意义。首先要做正确的事,然后才存在正确地做事。试想,在一个工业企业里,员工在生产线上,按照要求生产产品,其质量、操作行为都达到了标准,他是在正确地做事。但是如果这个产品根本就没有买主,没有用户,这就不是在做正确的事。这时无论他做事的方式方法多么正确,其结果都是徒劳无益的。
正确做事,更要做正确的事,这不仅仅是一个重要的工作方法,更是一种很重要的管理思想。任何时候,对于任何人或者组织而言,“做正确的事”都要远比“正确地做事”重要。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而言,“做正确的事”是由企业战略来解决的,“正确地做事”则是执行问题。如果做的是正确的事,即使执行中有一些偏差,其结果可能不会致命;但如果做的是错误的事情,即使执行得完美无缺,其结果对于企业来说也肯定是灾难。
对企业而言,倡导“正确做事”的工作方法和培养“正确做事”的人与倡导“做正确的事”的工作方法和培养“做正确的事”的人,其产生的效果是截然不同的。前者是保守的、被动接受的,而后者是进取创新的、主动的。
麦肯锡资深咨询顾问奥姆威尔·格林绍曾指出:“我们不一定知道正确的道路是什么,但却不要在错误的道路上走得太远。”这是一条对所有人都具有重要意义的告诫,他告诉我们一个十分重要的工作方法,如果我们一时还弄不清楚“正确的道路”(正确的事)在哪里,最起码,那就先停下自己手头的工作吧!
首先,找出“正确的事”工作的过程就是解决一个个问题的过程。有时候,一个问题会摆到你的办公桌上让你去解决。问题本身已经相当清楚,解决问题的办法也很清楚。但是,不管你要冲向哪个方向,想先从那个地方下手,正确的工作方法只能是:在此之前,请你确保自己正在解决的是正确的问题——很有可能,它并不是先前交给你的那个问题。
一位具有理工科背景的麦肯锡校友告诉我,让工作高效卓越的方法是有机而复杂的,就跟医学问题一样。病人到医生的办公室说,自己有一点发烧。他会告诉医生自己的症状:嗓子痛、头疼、鼻子堵塞。医生不会马上就相信病人的结论。他会翻开病历,问一些探究性的问题,然后再做出自己的诊断。病人也许是发烧,也许是感冒了,还可能得了什么更严重的病,但医生不会依靠病人自己对自己的判断进行诊断。
在麦肯锡,我们发现,客户对自己的诊断往往并不比医生的病人更强,有时候他们带给我们的问题表达得极不清楚。我在公司进行第一项研究的时候,我们的团队接受的任务是帮助纽约一家投资银行“提高赢利能力”,这就像是一个病人告诉医生“我觉得不舒服”一样。另一个案例是,麦肯锡的一个团队前去为一家制造业公司的分支机构评估扩张机会。经过几个星期的资料收集和分析之后,这个团队意识到,这个分支机构需要的不是扩张,而是关闭或卖掉。
搞清楚交给你的问题是不是真正的问题,惟一的办法就是更深入地挖掘和收集事实,问问题,到处逛。一般用不了多久,你就能搞清楚自己走的方向到底对不对。
当黑白电视机处于成熟期,而彩色电视机正方兴未艾时,若仍选定黑白电视机为目标产品,则不论其生产效率有多高,这种产品肯定要滞销。虽然提高生产效率是在正确做事,但因为做了不正确的事,导致损失巨大。
当你确信自己是在为一个错误的问题伤脑筋时,你会做些什么?当医生认为病人的轻微症状掩盖了某些更为严重的问题时,他会告诉自己的病人:“琼斯先生,我可以治疗你的头疼,不过我认为这是某种更为严重的病情的症状,我会做进一步的检查。”按照同样的方法,你应该去找你的客户或者是你的老板——只要是最开始要求你进行投入的人就行——告诉他:“你让我去了解X问题,但真正对我们的业绩有影响的是来自于对Y问题的解决。只要你真想的话,我现在就可以解决X问题,不过我认为把精力放在Y上面更符合我们的利益。”
如果你有支持自己的资料,客户既可以接受你的建议,也可以让你继续处理7a686964616fe4b893e5b19e337原来的问题,但是你已经尽到了根据客户的最佳利益行事的责任。
这就是麦肯锡的工作原则,正确做事,更要做正确的事。而首先找出“正确的问题”,则是做正确的事的第一步。
开始时就怀有最终目标每一件事和每一项工作都会有其特定的最好结果,这个最好结果就是我们做一件事和一项工作所期望达到的最终目标。在开始做事之前,只要明确地记住了最终目标,就能肯定,不管哪一天干哪一件事都不会违背你为之确定的最重要的标准,你做的每一件事都会为这个最终目标作出有意义的贡献。
如果没有目标,就不可能有切实的行动,更不可能获得实际的结果。高效能人士最明显的特征就是,他们往往在做事之前,就清楚地知道自己要达到一个什么样的目的,清楚为了达到这样的目的,哪些事是必须的,哪些事往往看起来必不可少,其实是无足轻重的。他们总是在一开始时就怀有最终目标,因而总是能事半功倍,能卓越而高效。
一开始时心中就怀有最终目标,意味着从一开始时你就知道自己的目的地在哪里,从一开始时你就知道自己现在在哪里。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至少可以肯定,你迈出的每一步都是方向正确的。那种看似忙忙碌碌、最后却发现自己是背道而驰的情况是非常令人沮丧的。这是许多效率低下、不懂得卓越工作方法的人最容易出现的错误,他们往往半途而废,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浪费在了无用的事情上。
每天都有无数的事情等待着我们去处理,而且有许多事情看起来还显得非常紧急,比如响个不停的电话,下一个小时的某个会议,给某个客户的回信等等。陷入事务性的圈子,把我们变得忙忙碌碌的情景看来是必须而且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在麦肯锡工作所获得的经验告诉我,每个人在一天所做的事情中,至少有80%是并不重要的。换句话说,可能我们每天80%的时间和精力是在正确做事,却不是在做正确的事。这是一种很危险的工作方法。
一开始时心中就怀有最终目标能帮助我们很快地确定事情的重要性,它是让我们永远走在做正确的事的大道上的重要保障。这个“最终目标”会时刻提醒我们,这件事虽然紧急,却并不重要,那件事虽然看起来还可以拖延,但它却有助于我们向目标更快地迈进。
有一个被广泛传播的事例。我们走进一片丛林,开始清除矮灌木。当我们费尽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清除完这一片灌木林,直起腰来,准备享受一下完成了一项艰苦工作后的乐趣时,却猛然发现,不是这块丛林,旁边还有一片丛林,那才是需要我们去清除的丛林!有多少人在工作中,就如同这些砍伐矮灌木的工人,常常只是埋头砍伐矮灌木,甚至没有意识到要砍的并非是那片丛林。
一开始时心中就怀有最终目标会让我们逐渐形成一种良好的工作方法,养成一种理性的判断规则和工作习惯。如果我们一开始时心中就怀有最终目标,就会呈现出与众不同的眼界。事实上,这种不是着眼于某一个具体事情上的思维习惯和工作方法让我受益匪浅,在麦肯锡后来的工作岁月中,这种工作方法无数次地给我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喜悦和收获。
编排行事优先次序,一个人在工作中常常难以避免被各种琐事、杂事所纠缠。有不少人由于没有掌握高效能的工作方法,而被这些事弄得筋疲力尽,心烦意乱,总是不能静下心来去做最该做的事,或者是被那些看似急迫的事所蒙蔽,根本就不知道哪些是最应该做的事,结果白白浪费了大好时光,致使工作效率不高,效能不显著。
大量研究表明,在工作中,人们总是依据下列各种准则决定事情的优先次序:
(1)先做喜欢做的事,然后再做不喜欢做的事。
(2)先做熟悉的事,然后再做不熟悉的事。
(3)先做容易做的事,然后再做难做的事。
(4)先做只需花费少量时间即可做好的事,然后再做需要花费大量时间才能做好的事。
(5)先处理资料齐全的事,再处理资料不齐全的事。
(6)先做已排定时间的事,再做未经排定时间的事。
(7)先做经过筹划的事,然后再做未经筹划的事。
(8)先做别人的事,然后再做自己的事。
(9)先做紧迫的事,然后再做不紧迫的事。
(10)先做有趣的事,然后再做枯燥的事。
(11)先做易于完成的事或易于告一段落的事,然后再做难以完成的整件事或难以告一段落的事。
(12)先做自己所尊敬的人或与自己有密切的利害关系的人所拜托的事,然后再做自己所不尊敬的人或与自己没有密切的利害关系的人所拜托的事。
(13)先做已发生的事,然后做未发生的事。
很显然,上述各种准则,都不符合高效工作方法的要求。
工作是以目标的实现为导向的,在一系列以实现目标为依据的待办事项之中,到底哪些事项应先着手处理?哪些事项应延后处理,甚至不予处理?
对于这个问题,麦肯锡公司给出的答案是:应按事情的“重要程度”编排行事的优先次序。所谓“重要程度”,即指对实现目标的贡献大小。对实现目标越有贡献的事越是重要,它们越应获得优先处理;对实现目标越无意义的事情,愈不重要,它们愈应延后处理。简单地说,就是根据“我现在做的,是否使我更接近目标”这一原则来判断事情的轻重缓急。
在麦肯锡,每个人都养成了“依据事物的重要程度来行事”的思维习惯和工作方法。在开始每一项工作之前,我们总是习惯于先弄清楚哪些是重要的事,哪些是次要的事,哪些是无足轻重的,而不管它们紧急与否。每一项工作都如此,每一天的工作都如此,甚至一年或更长时间的工作计划也是如此。
在上述的十三种决定优先次序的准则中,对我们最具支配力的恐怕是第九种——“先做紧迫的事,再做不紧迫的事”,大凡低效能的员工,他们每天80%的时间和精力都花在了“紧迫的事”上。也就是说,人们惯常地习惯是按照事情的“缓急程度”决定行事的优先次序,而不是首先衡量事情的“重要程度”。按照这种思维,他们经常把每日待处理的事区分为如下的三个层次:
(1)今天“必须”做的事(即最为紧迫的事)。
(2)今天“应该”做的事(即有点紧迫的事)。
(3)今天“可以”做的事(即不紧迫的事)。
但遗憾的是,在多数情况下,愈是重要的事偏偏愈不紧迫。比如向上级提出改进营运方式的建议、长远目标的规划,甚至个人的身体检查等,往往因其不紧迫而被那些“必须”做的事(诸如不停的电话、需要马上完成的报表)无限期地延迟了。所以,在麦肯锡公司,我们告诉新来的员工的第一个法宝就是:做要事,而不是做急事。这也是麦肯锡卓越工作方法的精髓之一。
精心确定主次做要事而不是做急事的观念如此重要,但常常为我们所遗忘。必须让这个重要的观念成为我们的工作习惯,在每开始一项工作时,都必须首先让自己明白什么是最重要的事,什么是我们最应该花最大精力去重点做的事。
精心确定事情的主次有助于我们养成这样的习惯。在确定每一年或每一天该做什么之前,你必须对自己应该如何利用时间有更全面的看法。要做到这一点,你要问自己四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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