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成语大世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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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即位后,居安思危百,任用贤良,虚怀纳谏,实行轻徭薄赋、疏缓刑罚的度政策,并且进行了一系列政治、军事改革,终于促成了社会安定、生产发展的升专平景象,史称贞观之治。贞观之治是中国封建时属代最著名的“治世”。
1、社会背景不同:封建社复会与社会主义社会;
2、统制治者立场不同:唐太宗代表封建阶级集团利益,轻徭薄百赋是为了巩固自己封建统治基础,党中央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减负重视度三农问题是真正为农民谋福利,维护社会稳问定,中国十三亿人口,八亿在农村!答
是历史题吧?
李世民深知正是隋炀帝的横征暴敛破坏了社会和谐,激化了阶级矛盾,是其覆亡的重要原因,所以自己就采取轻徭薄赋、藏富于民的政策,以创造社会的和谐。唐太宗即位以后,继续推行租庸调法,并在租庸调制中放宽了纳绢代役的年龄限制,并严格了服庸时间的计算方法,从而保证了劳动者的生产时间。另外,唐太宗在一定程度上实行“轻徭薄赋”,他即位当年,即正式颁诏减免全国赋役,此后,有关局部地区减免役税的记载共计十二次,这样就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他在一份诏书中明确地说,“轻徭薄赋,务在劝农,必望民殷物阜,家给人足”。在隋末大饥荒、广大饥民挣扎于饥饿造成的死亡边缘时,隋炀帝就曾闭仓拒赈,“不怜百姓而惜仓库”,结果一边是粮仓满盈,一边却是饿殍遍野。唐初一些官吏为了邀功请赏,或保住自己的乌纱帽,也是大肆聚敛征税。李世民发现了这个问题,感到如果在政绩观上不改弦更张,以维护百姓利益为己任,官员就会变本加厉压榨百姓,从而激化阶级矛盾,造成社会不稳。为此,他曾特别下诏规定“税纳愈数,皆系枉法”!就是说,你各地官府如果从老百姓那里收的税超过了中央政府规定的指标,就属于违法,要追究你的违法责任。他还对那些打着国家利益旗号借“修葺城隍,缮治器械”以及修建堤防和桥梁等公益事业名义征税的做法进行了警告,要求即便如此,也要“慰彼民心,缓其日用”。他认为,财富(粮食)应积聚在民间,百姓富足,国家才富足,而竭泽而渔的国富乃亡国之兆。《贞观政要》里的《辩兴亡》篇记载了唐太宗颁发的这么一项规定:“凡理国者,务积于人,不在盈其仓库。古人云:‘百姓不足,君孰与足?’但使仓库可备凶年,此外何烦储蓄?后嗣若贤,自能保其天下;如有不肖,多积仓库,徒益其奢侈,危亡之本也。”就是说,治国者必须藏富于民,百姓穷的话,你政府财政再充盈也没有实际意义。“百姓不足,君孰与足?”意思是“小河不满,大河还会有水吗?”可见,在贞观之初,李世民就很明白这个道理:藏富于民,比藏富于国更重要。他说:“人君赋敛不已,百姓既弊,其君亦亡。”(《贞观政要》)
唐太宗认为赋役的适度与否关系着王朝的存亡,必须慎重对待。他深知国家不能没有赋税与力役,但一定要做到征调适度,否则,后果不利。他说得很深刻e5a48de588b67a64330:“君主依靠国家,国家仰仗百姓。苛剥百姓来奉养君主,如同割下身上的肉来填饱肚子,肚子饱了身子也就死去,君主富了国家也就灭亡。所以,君主的忧患不是来自于外面,而常常在于自身。凡是欲望多就花费大,花费大就赋役繁重,赋役繁重则百姓愁苦,百姓愁苦则国家危急,国家危急则君主地位不保。我常常思考这些,所以不敢放纵自己的欲望。他强调以民为本,常说:“民,水也;君,舟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太宗即位之初,下令轻徭薄赋,让老百姓休养生息。唐太宗爱惜民力,从不轻易征发徭役。他患有气疾,不适合居住在潮湿的旧宫殿,但他一直在隋朝的旧宫殿里住了很久。他还下令合并州县,革除“民少吏多”的弊利,有利于减轻人民负担。贞观之初,实施奖励耕作的政策,使农民纷纷回归故里从事农耕,令农业生产得以复兴;唐初规定:“田百亩租二石,庸调绢六丈……”,赋役很轻而且没有额外随意征收苛捐杂税现象,实行耕有其田的均田制和减轻服役负担的租庸调制,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外出官员回朝,他要先问田苗好坏,百姓疾苦。太宗还实行过一次全国性赋役减免、十二次地域性租调减免政策,让利于民。贞观初,关内自然灾害民不聊生,百姓卖儿鬻女以求生存,太宗除了减免赋税,还“诏出御府金帛为赎之,归其父母”既安抚了民心又保存了劳动力,继而大赦天下为民祈福:“若使年谷丰稔,天下又安,移灾朕身,以存万国”宁愿自身受难而求百姓安康,此举更是赢得万民称颂。
唐太宗接受隋朝灭亡的教训,在减轻赋税的同时,又开征了赈灾专用税———地税,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社会保障机制,以防止灾荒引起社会动荡。 贞观二年(公元628年),唐太宗诏令各州县都必须建立“义仓”,以备灾年。义仓之粮来自当时主要税种“租庸调”以外,是按各户土地多少另行征收的税粮,故称之为“地税”。据《通典·食货》记载:当时王公以下人户的所有耕地,皆须缴纳地税,税率为每亩纳粮二升,粟、麦、稻,随土地所宜。商贾无田者,以其资产分为九等,出粟自五石至五斗不等,下下户免税。地税是赈灾专项粮储,只有出现灾荒才能用以赈济贫民,或贷给农民作种子,至秋后偿还。据史料记载,唐朝开征地税后,用义仓赈济(贷)贫民达106次,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终岁断死刑才二十九人,皆外户不闭,行旅不赍粮,给于道路焉。”(《资治通鉴》)。
李世民看到隋炀帝在赋役法之外横征暴敛,以致国亡身死的悲剧,非常注意坚持依法征收,不准去外征敛。贞观二年,他对朝集使说:“根据土地生产情况确定贡赋,已记载在从前的典章制度里,要用本州生产的物品来献给朝廷。近来,听说各州的都督、剌史追求名声,本地物产,有的嫌其不好,越境到外地去寻求,互相仿效,成了风气,很是劳扰。应当改掉这种弊病,不得再这样做。”按照当时的规定,中男(男丁16岁以上至21岁为中男,不算成丁;21岁以上至60岁以下才算成丁)不服兵役,成丁才服兵役。有一次,负责征兵的官员和右仆射封德彝提出要把中男十分岁以上的全部征去当兵,他也同意了。但是,魏征不肯签署文件,并指出这是竭泽而渔,焚林而畋的做法,如果把未成丁的男子都征去当兵,就没有人为国家交纳租税和服劳役了,而且兵不在多而在于提高斗志,应当注意改善士兵的待遇,增强战斗力;接着又尖锐地批评他即位以来,有三几件大事不讲信用,今后怎取信于人呢?他听了以后,说道:“我没有认真思考,过错是很大的啊!处理事情这样失策,怎能使国家大治呢?”于是停止抽调中男入伍,并奖魏征一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