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成语大世界日期:
返回目录:成语造句
在中国有很多成语都把生与死放在一起,生死相依,生离zd死别,生老病死…我认为是因为在中国,生与死同样重要。
呱呱坠地是母亲十月怀胎辛劳的结晶,哭声响起面对的的家人的微笑,一个新生命代表的是血脉的传承,于是洗三、满月,生,寓意着欢乐。
小沈阳说眼睛一闭不睁,一辈子就过去了,也有人说,人死如灯灭,但是死亡却不是一专件简简单单的事情,古人把死亡看的很重,从停灵到出殡,从下葬到守孝,死亡看起来比生更让人重视,因为中国向来觉得死者为大,入土为安。除了几年几月的守孝,陵墓更让人感到好奇,从现在的社会属人们不难看出,考古队和盗墓者有相似的目的,却是为了去影响逝去的人们。
德昂人也过泼水节,时间在清明节后的第七天,除了泼水祝福和跳象脚鼓舞等节目与傣族泼水节一致外,德昂族泼水节最具特色的习俗是为长辈洗手洗脚。届时,每家的晚辈年轻人要准备一盆热水,端来放在堂屋中央,把家里的父母等长辈请出来坐在堂上,向他们叩头请罪,请他们原谅晚辈的一年来不孝顺的地方。长辈们也要检讨一年来在为晚辈树立榜样方面做得不足的地方。然后,晚辈为长辈洗手洗脚,同时互祝来年在和睦、勤劳的气氛中度过。如果父母去世,兄长、姐姐和嫂嫂、姐夫就成为洗手洗脚的对象。
这个习俗来源于一个古老的传说:一个忤逆的儿子在清明节后第七天在山上干活,看到雏鸟反哺的情景,有所感悟,决心好好待奉母亲,这时,他母亲正在向山上走来,为儿子送饭,不小心滑了一跤。儿子赶来扶她,她却以为儿子要来打她,一头撞死在树上。儿子痛悔莫及,把树砍下来雕成一尊母亲雕像,每年清明后第七天都要把雕像浸到洒着花瓣的温水中清洗。以后就演变为一种习俗。
藏 族
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和生活习惯,藏族是一个古老而热情的民族,在漫长的历史中,也形成了自己的生活习惯和生活中的禁忌。
1、两个久别重逢的朋友互相打招呼或聊天时,你的手不能搭在对方的肩膀上。
2、不能跨过或踩在别人的衣服上,也不能把自己的衣物放在别人的衣服上,更不能从人身上跨过去。
3、妇女晾衣服,尤其裤子,内裤不能晾在人人经过的地方。
4、不能在屋里吹口哨或大声哭叫。
5、家里人出远门,客人刚走,中午和太阳落山后及藏历大年初一不能扫地或倒垃圾。
6、外人不能当着已故人的亲属的面提已故人的名字。
7、今年该完成的活不能留在明年干,如捻毛线、织毛衣、地毯等。
8、黄昏时,不能随便到人家里走,尤其人家将有分娩的孕妇及刚生产的产妇或重病人时,陌生人更不能去。
9、过了中午以后,不能把家里的任何财产拿出去。
10、一个陌生人到你从来没有到过的大山及悬崖峡谷,不能大声喧哗。
11、不能跨或踩吃饭的用具、锅碗、瓢盆等。
12、家里有两个人同时出门,并且朝相反方向走,不能同时出家门,必须前后出门而且出门时间要隔开。
13、妇女到晚上不能梳头和洗头,也不能披着头发出门。
14、在使用扫把和簸箕时,不能直接用手传递,必须先放在地上,然后另一个人从地上捡起来。
15、每当亲朋好友到你家串门或看望你时,会拿些酥油茶或青稞酒等物品作为礼物送你,客人临走时把东西腾出来,不能全部腾空,必须留一点在里面或换一点自家的东西装上。
16、有缺口或有裂缝的碗不能用来吃饭,也不能给客人倒茶。
彝 族
彝族火把节,也就是彝族年。彝族人的眼里,火象征光明、正义、兴盛,象征着能够摧毁一切邪恶的强大力量。火把节是彝族人民欢乐、爱情和幸福的节日。三.香港年俗
农历新年是我国传统上一个盛大的节日,相信无一个个中国人不识。然而,在香港过农历年,在习俗上和气氛上却和传统的截然不同。
近年来,已很少香港人在农历新年时按传统在家里贴春联、年画的了,取而代之的则在一些商店或家中贴上“生意兴隆”、“出入平安”等的挥春。虽然如此,但贴挥春的原意和贴春联和年画一样,取其吉利之意,希望来年事事顺利,平平安安。
此外,舞狮、舞龙灯等也会在一些新界乡村、围村中出现,在新年的市7a64e58685e5aeb9339区街头上也很难看到的大型的舞狮、舞龙灯的表演了。至于放炮仗、鞭炮等在香港是一律禁止的,不过自一九八二年开始每年农历年初二的晚上,在维多利亚港上都会举行盛大的烟花表演,这已成为这十多年来迎春的一个节目了。
香港被称为“美食天堂”,春节有关吃的习俗也不少,而大部分家庭也会在春节期间吃“团年饭”,一般是在家里设宴,于除夕全家上上下下、里里外外聚在一起,享受晚饭。而饭后的一大节目,首选相信是逛花市了,农历新年期间,港九多处都设有年宵市场,其中以维多利亚公园的花市最大、最热闹。香港市民习惯于晚饭后一家大小逛花市,除夕夜时更是人山人海,摩肩接踵,大家一起欢度佳节。
在香港过农历新年,最开心的莫过于收“利是”的小孩子了,在春节拜年时,到处可以听到“讨”利是的欢笑声。“利是”原为“利事”,取大吉大利宽好意头,同时也成为了春节时与亲人不可缺少的习俗。
澳门年俗
澳门年俗,别有风情。 "谢灶"是澳门保存下来最传统的中国年俗之一。腊月二十三日送灶神,澳门人谓之"谢灶"。澳门人给灶神按中国传统也用灶糖,说是用糖糊灶神之嘴,免得其到玉帝面前说坏话。我在澳门花街的一澳门人家的灶头见过一张圣诞老人像,奇怪的是,圣诞老人像边贴着"上天言好事,回宅降吉祥"的联儿。
澳门人过年是从腊月二十八开始的,腊月二十八日在粤语中谐言"易发",商家老板大都在这岁晚之时请员工吃"团年饭"以示财运亨通,吉祥如意。澳门的年味,从腊月二十八这天便能真切的感受到的。
除夕之夜,守岁和逛花市是澳门人辞旧迎新的两件大事。守岁是打麻将,看电视,叙旧聊天,共享天伦之乐;大概受西方圣诞节和情人节的影响,年宵澳门人还争相购买一些吉祥的花木迎接新春,现今已成了一个澳门年俗。澳门在年宵兴办花市,多是桃花,水仙、盆竹、盆桔,花开富贵,祝报平安,鲜花瑞木兆示着新年的美好前程。澳门的花市办三天,这三天给奔波一年的澳门人无穷的慰藉。
春节这天,澳门人讲究"利市","利市"就是红包,这天老板见到员工,长辈见到晚辈,甚至已婚人见到未婚人都得"利市"。"利市"纯脆是以示吉利。 澳门人把大年初二叫作"开年"。习俗是要吃"开年"饭,这餐饭必备发菜、生菜、鲤鱼,意在取其生财利路。从"开年"这天起,三天内澳门政府允许公务员"博彩"(赌博)。 "开年"过后,澳门又完全回到中国传统春节习俗中,直至元宵佳节,也是烟节爆竹,玩龙舞狮,欢天喜地。
部分台湾春节习俗
春节,是中华民族历史悠久、最为隆重的民间传统佳节。在与福建省一水之隔的台湾,其历史文化、风士人情、生活习俗、亲缘血统等等均与祖国大陆,尤其是福建闽南地区一脉相承,因而岛内民众的春节习俗自然与祖国大陆民间大同小异。
由于宝岛居民的祖先(多为闽南和客家人)去台开发,距今年代久远且屡经沧桑,那里的春节习俗也逐渐形成了一些独特的模式和色彩。
有趣的江苏春节习俗
春节的江苏民间,除了贴春联、挂年画、守岁、舞狮子、大拜年等和全国一样的习俗外,还有一些独特的习俗,现辑录数则以飨读者。
苏州人除夕在饭内放进熟荸荠,吃时挖出来,谓之"掘元宝",亲友来往,泡茶时要置入两只青橄榄,谓之喝"元宝茶",恭喜发财。
武进人年初一早晨,将先祖画像悬挂中堂,供上茶果、年糕,一家老小依次行拜年礼,谓之"拜神影子。"他们扫地不许从家里往外扫,惟恐把"财气"、"如意"扫了出去,只能从外往里扫。
江宁人有春节"打神鼓"之习俗,由大旗开路,锣鼓手浑身使劲地擂鼓助兴,初三"打夜鼓"、初七"上七鼓",十三至十五打"赤膊鼓",气氛热烈。
南通人有在家门口或堂前插芝麻秆、冬青、柏枝的习俗,取意生活开花节节高,长年青翠。
淮阴人还有初六给孩子"烤头风"之习俗。是夜带孩子到田头空地点燃火把,为孩子驱除病邪,边烤边唱:"烤烤头,醒醒脑,烤烤脚,步子矫,烤烤肚皮不拉稀,满身都烤遍,疾病永不见。"
无锡渔民年初八有乘船去西山祭拜禹王庙之习,祈求水神保佑,祭鳌赕佛,谓之"上
立春风俗
东郊迎春
立春日迎春,是中华先民于立春日进行的一项重要活动,是从天子到庶民都要参加的一项活动。在周代,立春时天子亲率三公九卿诸侯大夫去东郊迎春,祈求丰收。回来之后,要赏赐群臣,布德和令以施惠兆民。这种活动必然影响到庶民,使之成为后来世世代代的全民的迎春活动。古时的迎春活动,开始时在东郊,因为迎春活动中祭拜的句芒神是东方之神。后来,迎春活动的地点就不止是在东郊了,宫廷内、府衙门前等地都有迎春的活动,活动的内容也越来越丰富。在宋代,"立春日,宰臣以下,入朝称贺"(宋吴自牧《梦粱录》),这种立春的贺节,也是一种迎春活动。在清代,还有所谓"拜春"的习俗:"立春日为春朝,士庶交相庆贺,谓之'拜春'。粉为丸,祀神供先,其仪亚于岁朝,埒于冬至"(清顾禄《清嘉录》"拜春")。这种"拜春"的活动,与元旦的"拜年"相似,也是迎春活动的一种。迎春仪式,又称行春。
春帖子
又称春帖、春端帖、春端帖子。这是一种在"立春"日剪帖在宫中门帐上的书有诗句的帖子。诗体近于宫词,多为绝句,文字工丽,内容大都是歌功颂德的,或者寓规谏之意。 "立春"日贴春帖、作春帖词,在宋代很盛行。
春牛
立春日劝农春耕的象征性的牛。泥捏纸粘而成,也叫“土牛”。立春日天子率群臣东郊迎春,鞭春牛以示劝农耕,士民都出城围观。
咬春
立春日吃春饼称为“咬春”。民间在立春这一天要吃一些春天的新鲜蔬菜,既为防病,又有迎接新春的意味。唐《四时宝镜》记载:"立春,食芦、春饼、生菜,号'菜盘'。"可见唐代人已经开始试春盘、吃春饼了。所谓春饼,又叫荷叶饼,其实是一种烫面薄饼--用两小块水面,中间抹油,擀成薄饼,烙熟后可揭成两张。春饼是用来卷菜吃的,菜包括熟菜和炒菜。昔日,吃春饼时讲究到盒子铺去叫“苏盘”(又称盒子菜)。盒子铺就是酱肉铺,店家派人送菜到家。盒子里分格码放熏大肚、松仁小肚、炉肉(一种挂炉烤猪肉)、清酱肉、熏肘子、酱肘子、酱口条、熏鸡、酱鸭等,吃时需改刀切成细丝,另配几种家常炒菜(通常为肉丝炒韭芽、肉丝炒菠菜、醋烹绿豆芽、素炒粉丝,摊鸡蛋等,若有刚上市的“野鸡脖韭菜”炒瘦肉丝,再配以摊鸡蛋,更是鲜香爽口),一起卷进春饼里吃。
中国传统民俗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在中华民族特有的自然环境、经济方式、社会结构、政治制度等因素的制约下孕育、发生并传承的,因而中国传统民俗既有人类民俗的共性,又有不同于其他国家和民族的独特个性。分析和揭示中国传统民俗的基本特点是民俗文化研究的应有之举,其与各类具体事象的描述应是深入研究中国民俗相辅相成、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遗憾的是,近年来综合性的论述一直比较沉寂。本文意在引起人们对这方面研究的重视。综合考察中国民俗的传承、演变过程,可以发现以下几个特点表现得十分明显。
一、原始信仰长期留存
原始信仰习俗在数千年的历史发展中长期传承和流行,是中国传统民俗的一大特点。自然崇拜、动植物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以及巫术、占卜、祈禳、祭祀、禁忌等习俗不但在人们的信仰活动中集中地表现出来,而且贯穿于人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各个方面。我们不必花费笔墨去叙述形形色色、纷繁复杂的巫术、祭祀仪式,只要看看人们日常生活中渗透的信仰习俗,就足以说明这个问题。如在物质生产活动中,春祈、秋报、求雨、禳灾、用占卜来预测气候和年成,以及围绕农事而形成一系列的禁忌等,长期以来一直是农业生产的传统习俗。《左传》记载:“社稷二祀,……自夏以上祀之。”[1] 《汉书·郊祀志》也记载:“郊祀社稷,所从来尚矣。”[2]可见, 对土地神和谷神的祭祀,早在不可确知的上古时代就很流行了。其后,农业生产的整个过程,始终伴随着一系列的信仰习俗,据《礼记·月令》的记载,一年中除十一、十二月外,十个月都有“祈谷”、“命民社”、“祈来年”等固定的祭祀农业诸神的活动,实际上,许多农事节日就是由此形成的。此类农事信仰习俗在后世堪称长盛不衰,时至今日也远没有绝迹。就猎、牧、渔、林、交通、运输、贸易等行业及各项手工业而言,举行某些巫术性仪式,祭祀有关的神灵,恪守
一定的禁忌等,也是十分普遍的现象。
在衣食住行中,原始信仰习俗也常有反映。如造房建坟便与堪舆术紧紧连在一起,请阴阳先生看风水选宅地,是动工前的第一步。从破土开工到建成进宅,每个重要环节都要选择吉日良辰,整个过程有着一系列的巫术、祭祀、禁忌活动。其中,上梁仪式尤为隆重,梁上要贴“上梁大吉”、“姜太公在此”等红纸条幅;工匠登高时要唱《上梁文》,然后在梁上将馒头、散钱等抛下,以驱煞、镇鬼;有时还要在正檐下挂一面铜镜,用来照射妖邪。凡此种种,不一而述。我们从殷墟甲骨文中的“卜居”记载,《尚书》中《召诰》、《洛诰》两篇所述周成王选都洛邑时的龟卜过程,敦煌文书中保留的《建宅文》[3]、《镇宅文》,[4 ]以及后世层出不穷的风水图书中可以看出, 营造活动中的原始信仰是源远流长,绵绵不断的。
中国的传统服饰,按礼制的规定,必须与一定的信仰活动相适应,故有所谓的“祭服”。此外,民间还流行许许多多用以避邪的衣服和饰品,如五毒背心、五香布袋、辟邪鞋饰、玉佩、护身符等。饮食生活中,船家食鱼忌翻身,不称“箸”而称“筷”;河南人做饭忌说“少”、“没”、“光”、“烂”、“完了”、“不够”等词语;东北人包饺子忌不捏褶,因为捏光边象“和尚头”,不吉利,而且包成的饺子忌摆成圈,必须摆得横竖成行,才能财路通达,这些禁忌习俗都是我们常闻常见的。事实上,饮食中的原始信仰很早就盛行了,如汉代便有“俗说:雷鸣不得作酱,雷已发声作酱,令人腹内雷鸣。”“俗说:腊正旦食得菟髌者,名之日幸,赏以寒酒。幸者,善样,令人吉利也。”之类的记载[5]。又据《山海经》的记载:“招摇之山……有木焉, 其状如谷而黑理,其华四照,其名曰迷@①gǔ,佩之不迷。有兽焉,其状如禺而白耳,伏行人走,其名曰@②@②(猩猩),食之善走。”“扭阳之山……有兽焉,其状如马而白首,其文如虎而赤尾,其音如谣,其名曰鹿蜀,佩之宜子孙。”“柢山……有鱼焉,其状如牛,陵居,蛇尾有翼,其羽在@③下,其音如留牛,其名曰@④,冬死而夏生,食之无肿疾。”[6]这种食用、 佩戴某种东西
就可以取得某种实际效用的观念正是模拟巫术的观念,而后世盛行的吃什么补什么的说法,如以“吃了熊心豹子胆”来形容别人胆大妄为,显然与之一脉相承。至于喝了中药,将药渣倒在大路上的习俗,很明显与接触巫术有关。
遇到出行、聚会等家庭或社会活动时,人们也常以卜筮、圆梦、求签、测字等方式来预测吉凶,决定行止。《墨子》中所记:“子墨子北之齐,遇日者。日者曰:‘帝以今日杀黑龙于北方,而先生之色黑,不可以北。’子墨子不听,遂北,至淄水,不遂而反焉。”[7] 即丛辰占法预测出行吉凶之一例。在民间,甚至连洗头、制衣也都有种种趋吉避凶的习俗。如《论衡》中记载:“《沐书》曰:子日沐,令人爱之;卯日沐,令人白头。……裁衣有书,书有吉凶,凶日制衣则有祸,吉日则有福。”[8]此外,各种前兆迷信在民间也盛行不衰。 《尚书·牧誓》中“古人有言,曰:牝鸡无晨,化鸡之晨,惟家之索。”的记载表明,早在周代之前,人们已笃信雌鸡报晨是家道衰败的前兆。《左传》中也有不少日食预兆灾变的记载。《山海经》中记载的前兆迷信尤多,如“长右之山……有兽焉,其状如禺而四耳,其名长右,其音如吟,见则郡县大水。”[9]“剡山……有兽焉,其状如彘而人面,黄身而赤尾, 其名曰合窳,其音如婴儿。……见则天下大水。”[10]传至后世,流行于各地的前兆迷信,诸如“乌鸦叫凶,喜鹊叫吉”、“猫头鹰叫孝”、“左眼跳福,右眼跳祸”、“鸡上屋兆凶”、“喷嚏兆灾”、“灯花兆喜”等,都是我们熟知的。
在民间社会生活中,祭祀祖先和村社保护神一直是家族、村落的重大事务,而社交往来时,以某种信仰仪式或赌咒发誓来互相约束、取信,也是人们经常采用的方式。在人生仪礼中,原始信仰渗透得尤深。如围绕生育,就有五花八门的生殖崇拜、祈求子息的习俗和产妇、产房禁忌,以及一系列为婴儿祈福的仪式。结婚迎亲时,也有许多巫术活动,撒谷豆攘三煞至少在西汉时就已流行[11],以弓箭镇邪,悬铜镜驱崇等,早在唐宋文献中已有记载[12]。丧葬因与鬼魂观念和祖先崇拜联系在一起,信仰活动更是形式繁复,名目众多。从山顶洞人在尸骨上撒赤铁矿粉到《仪礼·士丧礼》中的有关记载,各种丧葬信仰习俗不断地发展演变,长期延续。
再从中国的传统节日看,也大多源于上古祭祀,尽管不少节日在后世的演变中,或融合成多重内容的综合节日,或发生了性质上的变化,但祭祀的内容仍或多或少地保留着,如立春、立夏、立秋、立冬,除各种岁时农事节俗外,还要分别祭祀青帝句芒、赤帝祝融、白帝蓐收、黑帝玄冥;中元节、冬至、除夕,都有祭祀祖先的仪式。
原始信仰习俗在传承中始终表现出浓重的神秘性,人们觉得这些习俗是不可捉摸和无法解释的,在神秘莫测的气氛中产生的恐惧、敬畏心理便导致了盲目信从的民俗行为。这与世界上其他许多国家和民族的民俗深受宗教影响的状况,形成了明显的差异。
原始信仰习俗在中国长期延续有其多重原因。
其一,中国传统文化是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地理环境中孕育和发展的,在数千年的历史进程中,始终一脉相承,从未中断。这种联绵不断的文化体系决定了中国民俗文化的传递途径是畅通无阻的,而因地理环境等因素造成的那种较为保守的文化性格又使古老的风俗在传承中不会轻易改变。因此,作为原始民俗主体的原始信仰能够在后世大量保留和长期传承。
其二,由农业经济和宗法社会中发生的中国文化是以务实精神以及对现实生活、世间关系的注重为特征的,因而原始信仰始终未能发展成为一种全民信奉的宗教。如中国土生土长的道教,不但未能成为占统治地位的“国教”,而且本身就渗透了古老的巫术、祭祀成分。至于一些外来的宗教,如佛教,也只能在中国特定的社会文化条件的制约下生存,无法取代原有的信仰习俗。
其三,中国是个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历史发展并不平衡,当汉族地区已进入封建社会时,许多少数民族还处在氏族部落制或更原始的社会阶段,因而原始信仰习俗在各少数民族中是大量存在的。当某些少数民族入主中原,或在中原地区建立政权时,也必然会带来许多原始信仰习俗,如辽、金、元、清政权的建立便带来了北方民族萨满跳神的习俗。
中国传统民俗的这一特点提醒我们,在研究中不能不考虑到原始信仰的多方面影响,即使研究外来宗教也应重视外来宗教与本土原始信仰的冲突、融合所发生的诸多变化。
二、宗法观念影响深远
诚如许多学者所指出的,建立在农业经济基础上的以父家长为中心的宗法制度是中国传统文化所依托的社会结构。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中国社会虽发生过种种变迁,但以血缘纽带维系着的宗法制度及其遗存和变种却长期保留着。这种以宗法为特征的社会结构定势,对民间风俗产生了长期的、重大的影响。
从传统的社会心理看,人们对血缘关系的高度重视,明显地反映出宗法观念的影响。研究民俗的学者都注意到,中国的亲属称谓系统十分繁复精细,它不仅与其他国家和民族一样,纵向地区分上下辈分,而且在父母系、嫡庶出、年长幼等同辈横向方面,也有极其严格细微的规定。如本人上一辈的男性长辈就有伯父、叔父、舅父、姑父、姨父等,女性长辈就有伯母、婶母、舅母、姑母、姨母等。这种不厌其烦的称谓方式,实际上是由着意强调血缘亲疏和系别的宗法社会派生的。在社会生活中,家庭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相互之间的关系、财产的继承和分配等,正是由称谓表示出来的血缘关系以及由此确立的尊卑、男女、长幼的不同地位而排定的。孔子强调“正名”,要求人们严格遵守“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秩序,立意也就在此。
从中国传统的社会生活看,亲属集团乃至村落社区的多种民俗活动大多是围绕血缘关系这一轴心展开的。这一方面人们已谈得很多了,我们不妨从另一方面来看看。唐宋以降,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随着社会文化条件的诸多变化和社交活动的不断扩大,一些人突破了家族和村落的范围,根据自己的信仰、专长、志趣和特殊需要,相互交往,重新组合,形成了一些新的活动群体。如宋代文献中对此类家族、村落之外的民间结社、结会就有颇多记载[13]。应该说,这些游离于家族之外的社会交往和民间组织反映了一种新的人际关系,但是人们还是笃信血缘的力量。异姓朋友常常通过“结义”的方式结成“义兄弟”,宋代的洪迈曾谈到这一现象:“自外入而非正者曰义,义父、义儿、义兄弟、义服之类是也。”[14]元、明时的戏剧、小说多有朋友“结义”的描写,如《单刀会》、《三国演义》就根据刘备、关羽、张飞的史事e69da5e887aae799bee5baa6e79fa5e98193338敷衍出一段“桃园三结义”的故事,并在后世成为“异姓兄弟”的楷模。旧时,浙江一带即有男子结拜组成的“十兄弟”,广州地区则有女子结拜组成的“金兰会”。明、清时的民间会党也常常模拟家族形式,以结盟方式入会,师徒间以父子相称,众徒间以兄弟相称。上述现象表明,人们始终认为,通过某种仪式使非血缘
的关系转化为象征性的血缘关系,就能够产生强大的约束力和凝聚力。民间对血缘关系的重视,于此可见一斑。
宗法观念影响下的社会心理的另一重大表现是,数千年来,“孝亲”情感一直在社会观念中占据着至高无上的地位。民间时时重复做的一件大事是对去世先祖的隆重祭奠和顶礼膜拜,以此祈求祖先保佑后人人丁兴旺,家族昌盛。人们认为其他神灵都不如祖先神尊贵,因而各地都建有祠堂、家庙,各家都奉祀祖先牌位,而定期举行祭祖仪式则是民间最重要的信仰活动。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一个人如果不祭祖先,那是没有容足之地的。“孝亲”的另一表现是对在世长辈的绝对顺从和孝敬。在人们心目中,“孝”是一切道德规范的核心和母体,正如《孝经》中说的,“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15],因此,“百善孝为先”成为社会公认的准则,而“无父无子”、“六亲不认”的人,则为众人所不齿。
由尊祖孝亲又导出一个普遍的心理定势,即极端尊重传统,并因此形成了厚古薄今、因循守成的思想倾向。人们对待古已有之的传统惯制总是抱着谨慎恪守,不敢轻易背弃的态度,在评价事物时,总是以是否符合“古法”,是否传承有绪为标准,提出某种看法时,也总要引述古人、前人之语来加强自己说话的分量,民间长期流传的谚语、俗语常是劝戒他人时的有力法宝。民间三百六十行,各行各业都有自己信奉的“祖师”,都讲究“家法”、“师承”,并有“祖师”创业授艺的神奇传说。如果木匠不标榜“师传绝技”,郎中不炫耀“祖传秘方”,便难以取信他人。
宗法制度和宗法观念的影响还通过礼仪制度的形式,在人们物质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表现出来。历史上,等级礼制不仅以“三纲五常”的规范作为道德的内涵,而且还以消费品的等级分配作为实质性的内容。历代王朝都用礼制规定社会秩序,人们按照自己的等级身份,而不是财产多寡过着相应的生活,以此保障尊卑贵贱不可逾越的道德信条。以生活用品的使用来看,礼制都作了周详完备的规定,诸如衣冠服饰、房舍家具、车马乘骑、日用杂品等,物无巨细,其种类、形制、质料、样式、色彩等,都有严格的等级差别,甚至小至门钉的数目、腰带的装饰,都有一定的规格,贵贱不能混淆。在社会生活中,人际关系、社交往来、婚丧喜庆、吉凶祸福等,也都有一系列的礼仪规定。历代统治者还时常有“正礼俗”的举动,运用法制、哲理、教化等手段,将民间风俗纳入礼制的轨道。在礼制的约束下,人们不能超越自己的身份享用不该享用的物品,做出不合礼仪的举动,于是塑成了循礼蹈规、安分守己的民族性格,形成了拘谨、守成、俭约、古朴的民俗风情。
三、民族和地区间存在明显差别
中国是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生存在这块土地上的各个民族统一于整个中华民族之中,各民族丰富多采的民俗风情构成了中国民俗的整体。从历史上看,各民族在文化上经历了长期的交流和融合。夏商时代,中原黄河流域是夏族,东部淮河流域是东夷,南方长江流域是三苗,西北黄湟一带是羌族,大漠南北是荤粥,至春秋时期,黄河流域的商周各族与其他民族相互影响和同化,形成华夏族。秦代,当时的东夷、南蛮、百越、诸戎、笮、@⑤、夜郎等族皆统一于秦王朝,其后,匈奴、乌孙、东胡、肃慎、扶余等族又逐渐统一于汉王朝。魏晋南北朝时期,许多少数民族进入中原,与汉族杂处,于是出现了大规模的融合和同化。唐代,汉族与少数民族的关系得到加强和巩固,文化交流也有很大发展。五代十国和宋代,虽出现过多元割据的局面,但元代大一统后,不仅结束了宋与辽金的对峙,而且也统一了大夏、回鹘和大理等政权,而各民族的文化也得到进一步的融合与交流。明清以后,更有所发展,当今我国已是具有五十六个民族的统一国家。当然,肯定各民族的交流、融合、统一,并不等于说各民族的民俗也是一致的,事实上,多样性、丰富性和民族间的差别性正是中国民俗的重要特征。
各民族民俗的差别是因各民族不同的自然环境、经济方式、社会状况、文化特点等造成的。从各民族所处的地理环境看,有平原、深山、密林、水乡、沙漠、海岛,气候条件也东、南、西、北相差极大。东北山林中的民族与南海岛屿上的民族,西北戈壁的民族与江南水乡的民族,必然会在各方面存在重大差别。从历史发展看,各民族也不平衡。汉族的先民早在八千多年以前就发明了农业,夏商周以来,一直以农桑为主要的经济方式,与此同时,许多少数民族则实行不同的经济方式,如北方的匈奴、鲜卑、契丹、柔然、党项、蒙古等族,曾长期从事游牧经济,而东北、西南的一些少数民族则长期以原始的渔猎、采集为主要的经济方式。不同的经济方式必然形成不同的物质生产和物质生活习俗。各民族的社会发展也不相同,汉族很早就进入了封建社会,而许多少数民族却长期处在原始的氏族社会,到近代,仍有不少民族处于奴隶制、半奴隶制、封建制、封建农奴制,甚至氏族社会阶段,而不同的社会状况便形成了不同的社会民俗。上述可见,各民族历史进程的不同,反映在民俗上,便构成各个不同历史时期的民俗并存的特点。
从文化上看,各民族也有很大差别。我国大多数的民族都使用本民族的语言,这些民族语言分别属于汉藏语系、阿尔泰语系、南亚语系、印欧语系、南岛语系等不同语系,而汉藏语系中又有藏缅语族、壮侗语族、苗瑶语族,阿尔泰语系中又有蒙古语族、通古斯满语族、突厥语族,语族之下还有不同的语支。宗教信仰也多种多样,如蒙古族、藏族信仰喇嘛教,傣、布朗、德昂等族信仰小乘佛教,回、维吾尔、柯尔克孜、塔塔尔、乌孜别克、塔吉克、东乡、撒拉、保安等族信仰伊斯兰教,还有一些民族则保留着原始的自然崇拜和多神信仰,包括祖先崇拜、图腾崇拜、巫教、萨满教等。此外,在民族性格、社会心理、审美情趣、传统惯制等方面,各民族也有所不同。文化上的差别使各民族在衣食住行、社会交往、人生仪礼、游戏娱乐等各个方面都形成了差别明显、各具特色的民俗风情。
除民族间的差别外,同一民族也常因地理环境、气候条件、文化传袭等不同而在民俗上产生地区间的明显差别。以汉族为例,由于人口众多,幅员辽阔,不同地区便形成了具有不同特点的地方民俗。这一点实际上在日益兴起的区域文化研究中,已为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如上古时期,中原、荆楚、吴越,就有着不同的民俗。班固在《汉书·地理志》中除记载了各地的山川物产外,还叙述了各地的民俗风情,如“凡民函五常之性,而其刚柔缓急,音声不同,系水土之风气,故谓之风;好恶取舍,动静亡常,随君上之情欲,故谓之俗”;“秦地,……其民有先王遗风,好稼穑,务本业,故《幽诗》言农桑衣食之本甚备”;“河内……俗刚强,多豪杰侵夺,薄恩礼,好生分”;“楚……,民食鱼稻,以渔猎山伐为业,……信巫鬼,重淫祀”;“吴、粤之君皆好勇,故其民至今好用剑,轻死易发”[16]。显然,班固已认识到民间风俗的区域性特点。宋代以降,由于各地经济、文化的不平衡发展,都市与农村、江南与西北、沿海与内地、交通要冲与边地僻壤,在生活习惯、民间风俗上都存在很大反差。因此,后世的地方民俗专著、地方志中的风俗志以及笔记、游记等,都述及民间风俗的地区差别。实际上,某些人数较多、活动区域较大的少数
民族也有此类差别,如黑龙江地区的蒙古族与内蒙草原上的蒙古族,甘肃、云南的藏族与青藏高原的藏族,都在民俗上表现出一定的地域特点。
中国民俗的上述特点,与某些民族比较单一,生态环境不那么复杂的国家的民俗,有很大不同。这告诫我们,在研究中国民俗时,切不可一概而论,泛泛而谈,唯有在注意其统一性和整体性的同时又十分注意民族和地区间的差别,才能认识中国民俗的全貌。
四、既一以贯之又不断变迁
我们谈中国传统民俗当然在很大程度上涉及的是汉族的传统民俗。以汉民族为主体的中华民族具有十分悠久的历史,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古代文化曾经历了多种变革,并不断地吸收和融合了许多外来文化,却又始终保持着一脉相承、联绵不断的发展系统。上述状况反映在民俗上,便表现出既一以贯之,又不断变迁的特点。
从物质生产和物质生活看,中国与其他民族一样,也是经过了原始的采集、渔猎经济后进入农耕时代的,而在农业生产中,其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也是不断进步的。与此相应,人们的衣、食、住、行、运输、贸易等,也不断地从蒙昧向文明发展。就社会状况而言,中国也经历了由低级向高级的进化,在此期间,具体的经济、政治、社会制度曾发生过多种变化。
再看宗教信仰,在原始信仰习俗长期延续的同时,还相继产生了道教,传入了佛教、景教、摩尼教、伊斯兰教等。在岁时节日、游艺竞技等方面,也因历史变革和外来文化的传入而发生许多变化。因此,我们考察中国民俗的传承,可发现其既保持着固有的传统,显示出鲜明的中国特色,又时时变动,表现出显著的时代特征。
如果深入分析,又可发现,中国传统民俗的变迁是不平衡,不同步的。在各类民俗事象中,衣、食、住、行等消费民俗堪称最活跃的部分。以饮食为例,《礼记·内则》中记载的周代佳肴仅“炮豚”、“牛炙”、“濡鱼”、“@⑥珍”等数种,做法都很简单,而且当时的平民很难享用肉食,故春秋时的曹刿有“肉食者鄙”的说法[17]。到了唐代,情况大不一样了,仅据韦巨源《食谱》和谢讽《食经》所载食品名目统计,就有一百儿十种。与此同时,胡饼、乳酷之类的胡食也在中原地区日益流行。宋代食品花式之丰富,制作之精美,已到了令人叹为观止的地步。吴自牧《梦粱录·分茶酒店》记载的各式菜肴将近三百种,《面食店》一篇记载的佐酒菜肴和花式面有一百多种。又据周密《武林旧事》记载,杭州市场上出售的食品,市食小吃类有41种,糖果类有42种,菜蔬类有20种,粥类有9种,凉水类有17种,糕类有19种, 蒸作从食类有57种,名酒类有54种。仅据上述记载,已足以使人目不暇接了。明清以来,各地的名菜佳肴和风味小吃更是数不胜数了。
服饰的变化也很大,传统的样式至战国时变为“胡服骑射”是人们熟知的,而到了唐代,采用和融合胡服样式已是普遍的现象。宋代服饰更形成了喜好“变古”的倾向,述说“风俗僭侈”,指斥“怪服、妖服”[18]的言论在宋代文献中可谓比比皆是。吴自牧在叙述杭州风俗时即称:“自淳@⑦yòu年来,衣冠更易,有一等晚年后生,不体旧规,裹奇巾异服,三五为群,斗美夸丽,殊令人厌见,非复旧时淳朴矣”[19]。至明代中晚期,慕尚新异,追求艳丽己成为一股社会风尚[20],“士民竞以华服相夸耀,乡间妇女亦好为华服”[21]的现象使士大夫发出了“极乱世界”的惊叹。[22]
出行由乘车、骑马变为坐轿,住房、家具由简朴趋于奢华,也都反映出消费民俗的巨大变化。我们从正史《礼志》、《舆服志》及历代王朝对民间衣食住行“越礼逾制”一再下达的禁令和某些不得已的放宽,可以看出统治者的惊恐和无可奈何。
相对而言,民间信仰习俗则较为稳定,变化十分缓慢,历代王朝不断下令禁止民间“淫祠”却难以收效的事实,从另一方面说明了问题。
还有一些民俗事象,虽形式上长期延续,但实质内容却发生了重大变化,这一点在传统的节日习俗上表现得尤为明显。如年节燃爆竹原是一种驱除鬼魅的手段,后世却被用来制造欢乐喜庆的气氛。宋代,人们已能制作双响的爆仗和连响的鞭炮,并创制了各式各样的烟花,除夕之夜,通宵达旦,声震如雷的爆仗、绚丽奇幻的烟花与鼓乐声、欢呼声交织在一起,将节日气氛推向高潮。元宵节源出以灯火祭神、礼佛的举动,后来也充满了观赏花灯的娱乐成分。立春宏道的《迎春歌》对当时热闹非凡的行春盛况作了十分生动的描述。端午节原为“恶日”,但自宋代开始,也被视为“葵榴斗艳,栀艾争香,角黍色金,菖蒲切玉”的佳景时节,除沿袭驱瘟避邪的旧俗外,人们还“递相宴赏”,“对时行乐”。[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