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成语大世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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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你的提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本人作如下回复:一、一般被警察抓到像疑犯那样审问,会出现多种结果,1是经过审问警察发现是抓错人了,警察会立即放人的。2是经过侦查,警察发现该人确有犯罪事实存在,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犯罪其中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或e799bee5baa6e79fa5e98193e59b9ee7ad94338者逮捕的,会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措施后很快放人。3是该人犯了必须拘留或者逮捕的严重罪行,对这种人关押时间也是不一样的,而且每一阶段发现错了,都有可能放人的。1)一般拘留最长37天,2)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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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下,最长可以羁押7个月。
如果时限内不能找到有力证据时,只能释放。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自从拘留,百24小时内应通知家属。
第六十四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度拘留证。
拘留后,问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答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专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属位。
37天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7a686964616fe4b893e5b19e332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上述规定,司法实践中产生了种种不同的理解。一是认为刑事拘留最长羁押时间为3+4+30+7=44天。二是认为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时间最长可以是30天,此后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故审查批捕期间不属于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效力范围,强制措施应由检察机关重新采取,在实践中,检察机关没有重新采取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仍处于公安机关刑拘状态,是其刑拘效力的违法延伸。三是认为刑事拘留的最长羁押时间为30+7=37天,由于公安机关在提请批捕后会产生两种结果,一是执行不捕决定,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二是执行逮捕决定,并对犯罪嫌疑人继续羁押侦查直至终结,故检察机关审查逮捕的七天时间应在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效力范围 ,检察机关无须重新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笔者认为,以上第一种意见在文字上的理解是错误的,将“延长至”理解为“延长”。第二种意见将公安机关事拘留的最长时间机械地理解为30天,将它与检察机关审查批捕的7天时间简单地割裂开来,法条中的真实意思应是“公安机关拘留后提请批捕的时间最长可至三十天”,不是“刑事拘留时间为30天”。第三种意见是正确的。
律师是这么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