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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义不同
外交特权是国际法上给予外国使馆及外交官的特别保护和待遇的总称。
外交豁免权全称为外交代表的管辖豁免权。
2、包含内容不同
外交特权和豁免的主要内容有:人身、办公处、住所和公文档案的不可侵犯权;刑事、民事和行政管辖豁免;自由通讯;免纳e79fa5e98193e4b893e5b19e364关税和其他直接捐税以及悬挂国旗、国徽等。
外交豁免权的主要内容有:人身、馆舍、住所和公文、档案、财产不可侵犯;使用密码通讯和可以派遣外交信使;在驻在国使用本国国旗、国徽;管辖的豁免;免纳关税和捐税,免除一切役务。外交官家属也享有这种特权和豁免。
3、适用人员不同
外交豁免权适用于任何外交代表,不论是常驻代表或临时使节,也包括其有限的眷属在内,例如,配偶、未成年子女及成年未有婚姻之女儿。具体如下:
1)外国驻中国使馆的外交代表以及他们的家属;
2)来中国访问的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及其他具有同等身份的官员;
3)途经中国的外国驻第三国的外交代表和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4)持有中国外交签证或者持有外交护照(仅限互免签证的国家)来中国的外国官员;
5)经中国政府同意给予本条所规定的特权与豁免的其他来中国访问的外国人士。
按国际惯例,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员大体有以下几类:
1.出国进行访问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政府部长、特使以及由他们率领的代表团成员。
2.外交使节和具有外交官身份的全体官员。
上述人员的配偶和子女,国际上公认享有一定的外交特权,但各国对此条的应用范围又有细微的差别。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外交豁免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外交特权
一、豁免权的含义、特征、内容及限制
1、豁免权的含义
豁免权又称律师豁免权,它是指在刑事诉讼e799bee5baa6e997aee7ad94e4b893e5b19e334中,基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法律赋予辩护律师所拥有的拒绝就其执业行为所得知的委托人有关事项向司法当局作证,以及不因其正当执业行为而为的言论及行为受到相关法律追诉与制裁的权利。它包括作证豁免权和责任豁免权。
2、豁免权的特征
(1)豁免权是职业特权。豁免权是法律赋予辩护律师的专有权利。刑事诉讼中的其它主体,诸如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则不享有此项权利。豁免权是控辩式诉讼模式的必然诉求,也是实现控辩双方权利平衡的重要保证。
(2)豁免权是程序性权利。豁免权只发生在刑事诉讼以及与之相关程序中,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之外的个人行为以及有关言论不受此特权保护。如果律师在执业活动之外所知悉的其它案件的有关事实情况,根据刑诉法第47条“凡是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这一规定,其不得援引该特权而免于作证。同样,律师在执业活动之外犯诸如诽谤、伪证、包庇等罪,也不得因该特权而予以责任豁免,应按一般主体犯罪的相关规定予以追诉。
(3)豁免权是不可放弃权。豁免权是基于当事人委托或法院指定而产生的,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实体公正及程序公正,从而实现刑诉法惩罚犯罪,保障人权之根本任务。因而,除非当事人同意或法律另有规定,辩护律师不得主动放弃该权利。同时,该权利放弃如果导致其它当事人的权益受损,那么即使该当事人同意,辩护律师也不得放弃。
3、豁免权的内容与限制
(1)辩护律师有权就其在其执业活动中所知悉的当事人有关事项及有关交流,拒绝向司法机关作证且不受法律追究。赋予辩护律师作证豁免权是世界各国的惯例,但为了避免权利滥用,各国在不影响律师履行职责的基础上也对该权利做了必要的限制。例如律师与其当事人之间的交流是为了实施一项犯罪或是欺诈,那么该律师不享有作证豁免权。
(2)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言论,不受法律追究。在此,“言论”一词应作大扩大理解,即不仅包括口头发言,而且包括诸如辩护词、辩护意见等书面发言材料。此外,以作为与不作为方式表达出的言论表示,也应归入此范畴。但辩护律师发言若存在诋毁宪法,唆使他人违反宪法和法律,藐视法庭、侮辱、谩骂他人之行为则不在此列。
(3)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向有关司法机关提供或出示的文件材料失实的,只要不是故意伪造,不受法律追究。若辩护律师故意伪造有关文件材料构成犯罪则不属豁免权保护范围,应按伪证罪予以处罚。
(4)在刑事诉讼过程,辩护律师的人身权利与人身自由及执业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司法机关不得对其采取拘传、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
可能是他给你免了权利金免了一部分的费用吧。所以现在有人跟他搞活动的,真的是给你优惠了不少好处呢。
知权,读音zhī quán,汉语词语,意思百是知道权衡轻重。
享有免知权意味着度以下权利:
1、受众享有个人独处的权知利
2、对个人与公众利益、公众事务无关道的私生活进行保版密
3、不受新闻媒介打扰和干涉
4、个人的名誉和利益不权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