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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接送达
对象:在家的当事人
直接送达是最普遍的方式,一般就是当面送给公民,由其签收了就可以了。
注意:
有些时候法院送达文书时,当事人并不在家里的,也可以直接交给其一起住着的成年家属签收,这种情况下同样具有效力。
但是,在一些离婚诉讼中,只有一方当事人在家的,就不能采用由对方当事人签收的方法,因为双方都有厉害关系。
另外,签收文书的必须是成年人,如果是未成年人的一般是不允许的。
其他情况的签收对象选择:
(1)受送达人是法人的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该法人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2)受送达人是其他组织的交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该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3)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交由其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e799bee5baa6e997aee7ad94e78988e69d83365院指定代收人的,由代收人签收。
但是调解书的话应当直接送交本人,不得由别人代收。
2.留置送达
对象:不肯接收文书的当事人
法院在送达文书时,对方不肯接收的,送达人会采用让见证人见证、拍照记录等方式确定送达。
注意:如果前去送达的时候,遭到对方家属的拒绝的也是一样,可以按照留置送达的方式确定已经送达。
但是,如果是法院调解之后制作的调解书的,原则上就不能适用留置送达。但是当事人本人因故不能签收的,可由其指定的代收人签收。
3.委托送达
对象:负责审理该案的法院直接送达文书有困难
如果直接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由于地域问题,直接送达文书至当事人手中确已困难的,就会采用委托其他法院送达的方式。
受委托的法院送达文书时,会出具相应的委托函。
4.邮寄送达
对象:当事人住所离法院路途较远
采用邮寄送达的,人民法院会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政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
5.转交送达
对象:军人;被监禁的;被劳动教养的。
(1)受送人是军人,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2)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和劳动改造单位转交;
(3)受送达人正在被劳动教养的,通过其劳动教养单位转交。
6.公告送达
对象:当事人下落不明
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公告期满,视为送达。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送7a686964616fe78988e69d83333达的方式有以下六种。
(一)直接送达。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说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在一般情况下,受送达人是公民的,由该公民直接签收。
(二)留置送达。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受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三)委托送达。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称为委托法院,接受送达任务的法院称为受托法院。委托送达应当出具委托函,并附相关的诉讼文书和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四)邮寄送达。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实践表明,法院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受送达人住地离法院路途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所采用的一种送达方式。
(五)转交送达。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转交送达有三种情况:1.受送人是军人,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2.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和劳动改造单位转交;3.受送达人正在被劳动教养的,通过其劳动教养单位转交。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并以其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时间为送达日期。
(六)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指法院以张贴公告、登报等办法将诉讼文书公诸于众,经过一定时间,法律上即视为送达的送达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用公告送达必须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前五种方式无法送达时,才能适用的送达方式。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公告期满,视为送达。
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方式有直接送zd达,留置送达,代为送达、转交送达,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八条 直接送达内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容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