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成语大世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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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人们用毛笔写zhidao字,但使用毛笔之前,通常会先用水泡一泡,把笔毛泡开、泡软,这样毛笔较容易吸收墨汁,写字时会感觉比较圆润。因此,毛笔泡水这个动作就叫“润笔”。后来“润笔”被泛指版为请人家写文章、写字、作画的报酬。
古之士大夫,讲究“清高”,耻言金钱,非说不可时,称之为“阿堵物”,意思是“那个东西”。
稿费是近百年才有的新词,以前有个雅称叫润笔。《隋书·郑译传》有一权则故事:郑译为皇上拟诏书,有人戏称他“笔干了”,郑答:“不得一钱,何以润笔?”以后把稿费、书画酬金称为“润笔”,
郑译是隋文帝的开国功臣之一,官至上柱国。后来来郑译遭弹劾贪赃纳贿、疏于职守及不孝顺母亲,因此遭到贬官。不久,隋文帝因感念郑译与他同生共源死,建立了隋朝,所以就想将郑译召回。于是,隋文帝就命令内史令李德林草拟诏书恢复郑译的爵位,丞相高颎就开玩笑zd的对郑译说∶“笔干了。”郑译则答说∶“不得一钱,何以润笔。”因此,后人就将给付作诗文书画之人的酬劳称为“润笔”了
润笔费的含义
看过《康熙微服私访记》的人或许会记着《卖官记》中,有这样一个带有讽刺意味的片段:某知府,将自己手里面的官职,按照权力大小,进行风雅颂似的拍卖。有人出钱3000贯,就吟诵出了“可怜白发三千丈”,还有人为了买官,甚至出了“疑是银河落九天”的价钱。当然,这仅仅是一种艺术的夸张与讽刺。说明了知府一方面想捞钱,另一方面却装清高,诉之以诗歌来表达。
同样的意思,润笔费实质上就是古代文人用写字、画画赚取的酬劳或报酬。古代的文人,以安贫乐道的品格为精神追求,内心深处不喜欢金钱这样的字眼,因此对于写字或画画所赚取的酬劳,称为润笔。这个润笔,因为对方给与的方式不用,称呼也有差异。
例如,赠送的物品,称为润笔物;赠送的银钱,则称为润资。唐朝时期,文人们一律将“润笔”称为:义取;而到了宋代,文人们通过字画所获取的钱财,又称为惠香,到了明代又有了利市的说法。其实,就是一个博取的彩头罢了。古代的很多书法家,穷困潦倒时,也会以卖字画作为外快,添补家用。
润笔看似无偿,但是对于大家来说,那就不一样了。
举个例子,目前在中国很多人都很喜欢贾平凹的字。尤其是一些面馆、书店等,均以能请一幅鬼才平凹的字为一生的幸事。于是乎,这个润笔费就被市场呼呼的扇呼了起来。
90年代初的时候,一4平方尺字大约也就500元。截止目前,贾平凹的字,e799bee5baa6e78988e69d83332一个就要40000元。润笔费,已经将鬼才造就为巨富。当然,至于其他人,或许4元一个,也没有人要。毕竟,贾平凹不是一般人。
润笔
开放分类: 文化、语言、词汇、汉语
【拼音】rùnbǐ
【英文】remuneration for a writer,painter or calligrapher
【解释】请人作诗文书画的酬劳。
特地托人到上海去,出了一块洋钱润笔求来的呀。——《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
【出处】《隋书·郑译传》:“上令内史令 李德林 立作诏书, 高熲 戏谓 译 曰:‘笔干。’ 译 答曰:‘出为方岳,杖策言归,不得一钱,何以润笔。’” 唐 宋 翰苑官草制除官公文,例奉润笔物。后泛指付给作诗文书画之人的报酬。 唐 殷文圭 《贻李南平》诗:“润笔已曾经奏谢,更飞章句问 张华 。”《儒林外史》第一回:“老爷少不得还有几两润笔的银子,一并送来。” 鲁迅 《彷徨·幸福的家庭7a686964616fe78988e69d83337》:“投稿的地方,先定为《幸福月报》社,因为润笔似乎比较的丰。”
【详细解释】
古时候的稿费的笼统称谓。
古之士大夫,讲究“清高”,耻言金钱,非说不可时,称之为“阿堵物”,意思是“那个东西”。
稿费是近百年才有的新词,以前有个雅称叫润笔。《隋书·郑译传》有一则故事:郑译为皇上拟诏书,有人戏称他“笔干了”,郑答:“不得一钱,何以润笔?”以后把稿费、书画酬金称为“润笔”,
当年司马相如,为失宠的陈皇后作《长门赋》,汉武帝读了受感动,陈皇后重新得宠,司马相如得黄金百斤,那时好像还没有润笔这个规矩,陈皇后是以向卓文君买酒的方式送黄金的,所以人们只好说是“作文受贿”,这“贿”字分量可能没有如今这么重,若不,司马相如也太不光彩了。
润笔之风至唐大盛,最出名的是韩愈,专为名公巨卿写碑铭,“一字之价,辇金如山”;杜牧撰《韦丹江西遗爱碑》,得采绢三百匹。利之所在,人争趋之,《蔡伯喈集》里面,竟有 为年仅十五岁、七岁者作的碑文。
宋朝事实类苑记载,宋太宗为了奖励宫廷诗人,设笔专款「润笔钱」,并「降诏刻石於舍人院」。
宋代官俸较薄,皇家有此之设,文人真是受益不浅。
古人作文受酬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为活人写寿序,给死者撰碑文。如唐代大散文家韩愈,写碑文颇得润笔之利;北宋诗人王禹偁贬官外放商州时,也写过好些碑文,且自作诗云:“副使官闲莫惆怅,酒钱犹有撰碑钱”。二是为皇帝、大臣和朝廷、官府起草公文受赏赐。这种公文可称作有公文。赵翼在《陔馀丛考》中说:宋代王寓在宣和七年(1125)八月二十一日,一晚上写了四道制文,宋徽宗给了他特优的酬劳,赏赐了不少堪称无价之宝的御用之物。
另据《湘山野录》卷上记载:翰林学士孙抃撰写《进李太后赦文》,宋仁宗读后“感泣弥月。明赐之外,悉以东宫旧玩密赍之”。皇帝要秘书写公文尚有恩赐,则臣下例有馈赠更不待言。如北宋名臣寇准拜相时,杨亿(字大年)撰写制书,其中称寇准“能断大事,不拘小节”,寇准认为“正得我胸中事”,于是给作者“例外赠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