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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确实有这样一个清官,被罢官后没有盘缠回家,朱元璋听说后也确实将他处罚了,这是为什么呢?
这个人叫曾秉正,因为自己没有钱回家了,就将自己的女儿卖掉了,朱元璋知道了,将他实施宫刑,之后就不知道所踪。这是为什么呢?其中一个原e68a847a686964616f362因就是不尊重女性。明朝的一个规定就是:不和亲。也就是对女性的尊重,不会利用女性来换取自己的和平,当然,也是与明初强悍的实力有关,这个时候没有必要和亲,至于蒙古族就是想和亲也未必能实现!既然你不尊重女性,就不要有后代了,直接宫刑了事。
第二个原因是朱元璋趁机找事情。我们实际上都会知道朱元璋的为人,开国之初杀功臣,之后又利用不同的案件打击了不同的人员,就是为了给自己的儿子留好后路。据史料记载:曾秉正“在位数言事,帝颇优容之。”也就是说,这个人很多次直言犯上,这是职责所在,但是,朱元璋表面上是宽容了他,但是心中一定是恨毒了他!要不然也不会使用宫刑!
第三个是想以此来证明自己清廉。是不是清廉?是的!但是将自己家人出售,来换取自己的名声!这个人的心思之恶是不是也昭然若揭?遇到这样的人,是不是应该严惩不贷?遇到这样的人是不是可以用极刑来震慑官员?我觉得是可以的,人性之恶,可以有!但是不能过分!
所以,我觉得处罚是好的,要不然,引起仿效之风就坏了,你说是不是?
这其实是由于当时明朝官员制度的不完善以及朱元璋自己没有认清这个现实问题,也是由于他对于官员的管理过于严苛,才造成了这一事件。贫苦出身的朱元璋,一朝翻身把歌唱,成为了九五之尊之后,他想起了年少时遭遇到那些官员的剥削鱼肉,于是对于贪官污吏深恶痛绝,立志要肃清贪污腐败。
于是便有了史上最严苛的官员管理制度,在朱元璋时代,一个官员贪污60两银子就会被杀头,严重的甚至会被剥下人皮示众。但是另一方面,他对这些官员的待遇又很差,工资是相当的少,连养活官员自己都很困难,所以贪污之风也屡禁不止。
这位清官被撤职的时候盘缠都没有,而朱元璋认为在他的制度下,每位官员的钱都是足够花的,所以他就错误的认为这位清官,没这件盘缠这事是假的,于是将他抓起来处死了。这7a64e78988e69d83331位清官名叫曾秉正,本是一个书生,为人比较老实,在当上官后踏踏实实做官。唯一的缺点就是书生气比较重,有一说一地去直言劝谏朱元璋,没成想,被朱元璋给撤了职位。
所以他只能回老家了,他的老家非常远,查一查手中的钱竟然还不过一个路费。他深思熟虑之后,只能忍痛把自己的小女孩给卖掉,换取路费。朱元璋听到这事却下令处罚曾秉正。这让其他人都非常疑惑,朱元璋认为朝廷每年都有给官员三十五石的俸禄,这个钱是足够花的,但是这个官员却因为没有路费卖女儿,这怎么可能。于是就下令必须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