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成语大世界日期:
返回目录:成语造句
没有人回答吗?那么我就尝试一下吧,大致意思不会错,只是有个把词还不确定,比如“归其丧”是否是发丧回祖籍。
我的翻译如下:
陈复,字鼎初,怀安人。明朝永乐甲辰进士,曾任户部郎。正统四年,被推荐任杭州知府,因为他为官廉洁,明察断案,性格又喜欢简单安静,不招摇,不好大喜功,办事利索,管理有方,所以这片地方民风大好,少了许多案子,犯罪率大大降低,老百姓很有安全感。也因为这样,平时他没有太多的公事,就经常坐在堂上读书,或者有时和下属们讲解律令。
杭州,是个繁华的大都郡,政务本来不少的,但陈复却应付自如,令百姓大为称赞与爱戴。后来,因为家中父(或母)逝世,他要尊制守丧回老家,丁忧三年,百姓们知道了这个消息,都舍不得他离开杭州,几千个人全部涌到路上,拦着他,不让他走。省里的长官便像朝廷报告此事,永乐皇帝就下诏,准许陈复“夺情”,仍旧掌管原来的职责,只是要穿着素服处理公事。
没有多久,陈复却去世了。杭州的百姓们都哀痛不已,大家关门歇业,为陈复致以哀悼。谁知道因为陈复生前清廉,在他去世后,家里竟然没有钱为他办丧事,于是,百姓们纷纷上门,要送上丧礼,协助治丧。但是陈复的儿子坚决不肯接受,他流着泪说:“我父亲一辈子都坚守清白,怎么能让他去世后反而收了人家的礼,破坏他的清白名声呢?”后来,在按察使轩袿的办理下,让陈复的灵柩回到了老家,办理了丧事。
总之,这是记述一个清官生平的简短片断。
有些词的参考注释如下:
剧郡:1.大郡,政务繁剧的州郡。
遮留:拦阻挽留
“丁忧”是古代的一种制度,指朝廷官员的父母亲如若去世,无论此人现居何职,从得知丧事的那一天起,必须回到祖籍守制,一般为三年,等丁忧期满,朝廷会再行启用。
古礼三月而葬,然后初哭e79fa5e98193e58685e5aeb9364,行虞礼、卒哭“虞礼”是安瑰祭,三次虞祭之后,行“卒哭”礼,献食举哀于灵座以后,不再哭悼。卒哭十一次为“阳礼”,将神祖迎入祠堂,礼毕将:主移回原处。丧后十三个月至十五个月举行“小祥”、 “大祥”礼。七个月举行“谭”礼,意为安然平安,心情激动可安一些。死者安葬以后,孝子要居丧、一服的孝子要居丧三年。居丧也叫“丁忧”、“丁艰”,又叫“守孝”,是对父母孝心的最好体现,也是对儿女是否孝顺的考验。按照古礼,丁忧三年期间不能外出做官应酬,也不能住在家里,而要在父母坟前搭个小栅于,“晓苫枕砖”,即睡草席,枕砖头块,要粗茶淡饭不喝酒,未与型妄同房,不叫丝弦音乐,不洗澡、不剃头、不更衣。丁忧的社会基础是“孝”,为什么孝,因为小孩初生,三年不离母仔,时刻都要父母护料,因此父母亡故后,儿子也应还报三年.但居丧时候也有些权变的,《礼记·曲礼》明确规定说: “居皮之礼,头衬创则冰,身有病则治,有疾则饮酒食肉, 疚止复初”,就是说一是有病,二是年老的。此外碰到国与家发生冲突,要家礼服从国事,孝子可出来为国效力。
夺情:
官员遭父母丧应弃官家居守制,称“丁忧”。服满再行补职。朝廷于大臣丧制款终,召出任职,或命其不必弃官去职,不着公服,素服治事,不预庆贺,祭祀、宴会等由佐贰代理,称“夺情”。参见“起复”。
夺情起复,又称夺情,是中国古代丁忧制度的延伸,意思是为国家夺去了孝亲之情,可不必去职,以素服办公,不参加吉礼。夺情原本少见,但在战场上,原谈不到“丁忧”,古人称之“墨绖从戎”,又称“金革之事不避”。
视篆(视篆):
掌印视事。官印例用篆文,故称。 宋 文天祥 《与赵知郡孟藡书》:“以子月丙寅,视篆 昭亭 下。” 明 陶宗仪 《辍耕录·越民考》:“ 至正 甲午进士及第,授 绍兴路 録事司达鲁花赤,比视篆,天下云扰,所在悉痼瘵。”
省臣:
行省的长官。 明 何孟春 《馀冬绪录摘抄》卷五:“国初,中原地兵兴之后,田多荒芜者, 太祖 命省臣计议。”《剪灯馀话·泰山御史传》:“省臣以孝弟力田荐,不报。
上闻:
(1).向朝廷呈报。《鹖冠子·王鈇》:“柱国不政,使下情不上闻,上情不下究。”《汉书·谷永传》:“臣闻王天下有国家者,患在上有危亡之事,而危亡之言不得上闻。” 唐 韩愈 《与华州李尚书书》:“愚以为苟虑有所及,宜密以上闻,不宜以疎外自待。” 清 侯方域 《宦官论》:“今也,外臣不敢与闻内事,而中贵苛刻暴横,民间私语,皆采以上闻。”
(2).古赐爵名。《吕氏春秋·下贤》:“﹝ 魏文侯 ﹞虏 齐侯 献诸天子,天子赏 文侯 以上闻。”《吕氏春秋·上农》:“农不上闻,不敢私籍于庸。” 许维遹 集释引 孙诒让 曰:“上闻,赐爵也,亦谓通名于官也。”《汉书·樊哙传》:“﹝ 哙 ﹞下 户牖 ,破 李由 军,斩首十六级。赐上闻爵。” 颜师古 注引 张晏 曰:“得径上闻也。”
入殓 [put a body into coffin]
衣尸棺曰敛。——《释名·释丧制》
敛般,请以机封。——《礼记·檀弓下》。注:“敛,下棺于椁。”
桐棺足以周身,外椁足以周棺,敛形悬封,濯衣幅巾。——《后汉书·周磐传》
醵金为敛。——清· 张廷玉《明史》
赙fù:
〈动〉
1.
拿钱财帮助别人办理丧事 [present a gift to a bereaved family]
赙,以财助丧也。——《玉篇》
车马曰賵,货财曰赙。——《公羊传·隐公元年》
知死者赠,知生者赙。——《仪礼·既夕礼》
吊丧弗能赙。——《礼记·曲礼上》
赙绢千匹。——《后汉书·杜诗传》
2.
又如:赙遗(赠送财物助人治丧);赙赐(赏赐财物助办丧事);赙诔(赙赠和诔文);赙补(赠送丧家财物以助其不足);赙祭(赠送财物以祭死者);赙礼(给丧家送的礼物);赙金(助人办丧事的钱);赙布(送给丧家的财帛);赙賵(送给丧家的车马财物)
讵:
基本字义
1.
岂,怎:~料。~知。
详细字义
〈副〉
1.
岂,难道 [Does it mean…?]——用于表示反问。如:讵料(哪能料想到;不料);讵意(同“讵料”);讵可(岂可);讵能(岂能);讵敢(岂敢)
2.
无;非;不 [no;not]。如:讵几(无多)
3.
曾 [denoting a certain state that existed in thepast]
尔祭讵几时,朔望忽复尽。——晋· 潘岳《悼亡诗》
4.
不料,哪知 [unexpectedly]。如:讵奈(叵奈;无奈)
<连>
1.
如果 [if]
讵非圣人必偏而后可。——《国语》
唐子说:“就算杀掉一个人并拿走这个人的一匹布、一斗粟,都称为贼人;那么杀光天下人还拿完天下人的布粟的财富,却反而不成为贼人吗?三代之后,拥有天下的仁慈的朝代都不如汉朝,不过汉高祖杀光城阳全城的人,杀光颍阳全城的人,汉光武帝杀掉一个城中三百多人。让我做汉高祖的臣子,当他屠杀城阳之时,我肯定痛哭并且离开汉高祖;让我做汉光武帝的臣子,当他开始屠杀某个城池的时候,我就肯定痛哭的离开汉光武帝。我不忍心做他们的臣子。”
唐子的妻子说:“在天下大乱的时候,怎么可能不杀一个人而使天下平定的呢?”
唐子说:“平定战乱难道不能不杀人么?古代的帝王们,不得而已去杀人的原因有两个:有罪的人,不得不杀;面临的战争,不得不杀。有罪所以杀人,这是尧舜都不能避免的;面临着战争而杀人,这是汤武都不能避免的。如果不是这样,他们还会杀人吗?如果路过一条街就把这个街变成废墟,路过一个城市就骚扰这个城市,e799bee5baa6e997aee7ad94e58685e5aeb9334进入一个城池就杀光这个城池里的人,这算什么行为?大将杀人,其实不是大将杀的,其实是天子杀的;偏将杀人,也不是偏将杀的,其实是天子杀的;兵卒们杀人,也不是兵卒们杀的,其实是天子杀的;官吏杀人,也不是官吏杀的,其实是天子杀的。杀人的人有好多,但其实天子是他们的指挥者。天下既然安定了,不是攻打也不是战斗,百姓死在士兵的手中或者因为战乱而死的人十有五六。这些百姓的尸骨暴露在外边还没有收起来,活着的百姓哭声也没有中断。百姓眼眶的泪水还没有干,天子就穿上华丽的衣服和帽子,乘坐皇帝的马车,坐在大殿之上,接受百官的朝贺,再把宫殿修得更高,把花园修的更宽广,用来彰显他妻妾的尊贵,用来增加他子孙的富贵荣华,实在不知道天子怎么能够忍心享受这些?如果上帝让我官吏杀人的地狱,那么我就能够处置他了。一个人无缘无故的去杀人,用他自己抵一个的死,这就够了;拥有天下的人没有缘由的杀人,即使是用一百个他都不足以去抵杀一个人的罪。这是为什么呢?天子,就是天下人的慈母,是人们仰望着他并盼望他给予哺育的人,他无故杀人,那么他的罪过不必一般人要重吗?
补亡一编,补乐府之亡也。叔原往者浮沉酒中,病世之歌词,不足以析酲解愠,试续南部诸贤绪余,作五、七字语,期以自娱。不独叙其所怀,兼写一时杯酒间闻见所同游者意中事。尝思感物之情,古今不易,窃以谓篇中之意。昔人所不遗,e799bee5baa6e79fa5e98193e59b9ee7ad94339第于今无传尔。故今所制,通以补亡名之。始时沈十二廉叔、陈十君龙家,有莲、鸿、苹、云,品清讴云客。每得一解,即以草授诸儿。吾三人持酒听之,为一笑乐而已。而君龙疾废卧家,廉叔下世。昔之狂篇醉句,遂与两家歌儿酒使,俱流传于人间。自尔邮传滋多,积有窜易。七月己巳,为高平公缀缉成编。追惟往昔过从饮酒之人,或垅木已长,或病不偶。考其篇中所记悲欢合离之事,如幻如电、如昨梦前尘,但能掩卷忤然,感光阴之易迁,叹境缘之无实也!
补亡一编,弥补乐府的样子了。叔原去的浮沉酒中,病世的歌词,不足以分析酒醒之后生气,试着继续南部,其余,作了五、七字语,期以自娱。不只是叙述他所怀,同时写一个当时杯酒之间见闻所同游的人心中所想问的事情。曾经想感动人心的感情,古今不容易,我认为书中的意义。从前的人所不能给,只是在现在没有传给你们。所以现在所控制,通以弥补损失的名称。开始时选十二廉叔、陈十你龙家,有莲花、鸿、苹、说,品清唱歌说客人。每得到一个解,就把草给孩子们。我们三个人拿着酒听的,作为一个娱乐而已。而你龙因病躺在家里,廉叔后代。从前的狂醉句篇,于是与两家唱歌儿酒使,都流传于民间。从你邮递更多,积有篡改。七月十二日,为高平公编辑成书。追思过去超过从饮酒的人,有的坟墓树木已经长,有的病不匹配。考其篇中所记悲欢合离的事,如幻如闪电、像昨晚梦见前尘,只要能掩盖卷触犯这样,感谢时光的易迁,地境缘的不真实的!
卫咏认为女子的美丑,没有绝对的、僵死的标准,是人们的一种主观感受。他说:“大抵女子好丑无定容,惟人取悦,悦之至而容亦至,众人亦收国土之享。”女子的美丑,只在于男人的主观爱好。有喜欢她的人,她的容貌在喜欢者的眼中就变得美丽了,众人也就跟着说这位女子美貌出众。也就是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
基于这种对女性美审美标准的相对性的认识,作者提出选择美女(妻、妾)“要以随其所遇,近而取之,则有其乐而无其累”。而不要苛求,不要对女子吹毛求疵。主张选择女子要随缘分,而最美的女子是不容易遇到的,不要过分追求。“天地清淑之气,金茎玉露,萃为闺房。遇之者,若前世,若梦中,瑟鸣铁跃,剑合龙飞,一切关河岁月,都不能间隔。然非奇缘不遇。”没有“奇缘”是难于遇到绝色美女的,因而不能苛意追求她。遇到差不多的女子,只要有缘分就是好的妻、妾。“无才便为德,大贞出于淫,皆当弃短取长,安知不买骨致马,而天龙降于好画者哉!”提出了“弃短取长”的选择妻、妾的原则,主张要看到女子的长处,不要看其短处。这是颇有见地的看法,也是对女性的一种尊重。差一点的,甚至丑一点的,只要自己认为她美,她就是美女。这就是卫泳的美女观。
翻译:天地间清净淑雅的禀赋,好似金人乘露盘一般,齐集于女子的闺房。与心仪的女子相遇,好像在前世、在梦中曾经遇到过一样。无论兵戈相阻、关山相隔还是岁月相离,都不能把这种缘分阻断。然而不遇到这种奇缘就不钟情于女子,必定要得到这样的e69da5e887aa7a64330美貌女子才对其钟情,这种观念就像认为秦汉之后没有好文章、唐代以后没有好诗一样,都是错误的。重点在于随遇而安,取眼前人而钟情,就会只有乐趣而没有负累了。例如看所有女子的面容都像芙蓉一般娇艳,不必非要像卓文君那样的才算美;看所有女子的眉毛都像远山一般飘渺苍翠,不必非要像赵合德那样的才算美;看所有女子的嘴都像樱桃一般小而娇艳,不必非要像樊素那样的才算美;看所有女子的细腰都像杨柳一般纤柔,不必非要像小蛮那样的才算美;看所有女子的脚都像金莲花瓣一般娇小,不必非要像潘妃那样的才算美。她们唱的歌都像念奴的歌一般动听,她们的笑容都像褒姒的笑一般动人,她们皱眉都像西施一般惹人怜爱,她们用胭脂妆点额头都像寿阳公主一般俊俏。丰满的她们不失为杨玉环,苗条的她们也不失为赵飞燕,奇丑的她们说不定会是善于辅佐君王的无盐女。当她们含怨时,都像出塞的王昭君;当她们含恨的时候,都像被冷落在长门的阿娇。当她们与男子亲近缠绵时,都像是巫山的神女。其他的方面,如果稍微识得几个字,即足以称得上咏絮高才;如果稍微减少一些嫉妒的心理,即足以称得上贤德。没有过高的才华就可以称为贤德,最崇高的贞洁往往出自于淫荡。如果每个人在选择妻妾的时候都能多看到女子的长处少看到女子的短处,怎么知道就没有意外的收获呢?闺阁中的事自古至今一直是人生中的大事,可以知道婚姻非同儿戏。夫妻间的缘分是命中注定的,不是强求可以办到的。虽然是人间的事情,其实是天命做主。“随缘”中的“随”字大有深意。